【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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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推进“古道明珠?静美佛坪”建设提供良好发展环境。8月7日至8日,在县政协主席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由两名副主席带队,分赴长角坝镇、岳坝镇、县住建局、水利局、交警大队、秦隆矿业公司、城南加油站等11个单位和企业,通过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交流会等形式,重点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自觉把安全生产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保障,不断健全完善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执法,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宣传教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保持平稳的良好态势。2016-2018年连续三年被市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县,同时在2018年被表彰为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先进县、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先进县,在全市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位列第一。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安委会及其下设办公室工作力量。19个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和各镇办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行业监管科室及人员。各村(居)委会分别确定安全生产信息员1名,全面推行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佛坪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佛坪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细则》,并细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县镇两级党政领导及24个企事业单位工作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一年一度县、镇(办)、村、企事业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夯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印发了《贯彻落实县委“三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佛坪县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佛坪县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佛坪县安全生产月调度会议制度》《佛坪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保证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打牢工作基础。
(二)强化源头管控,提高安全系数。一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针对不同时段、不同行业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017年以来,累计排查一般隐患1558项,治理整改1557项,整改率99.94%。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二是认真开展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在每年春节、全国和省市县两会、熊猫节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重要和敏感时期安全稳定。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化解风险,有力保障了各行业领域安全。四是强化打非治违。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坚决落实“六个一批”,坚持做到“六必查”。2017年以来,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29次,专项执法检查192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98份,查纠违法行为4032起,立案查处263起,停产停业整顿21家次,暂扣证照4家,关闭取缔5家,罚款49.02万元,有力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五是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目前全县5家非煤矿山企业、3家工贸企业、2家水利工程建设企业、1家交通运输企业、1家电力企业已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和技术常识,有效提升全民安全素质。2017年以来,共设立户外大型宣传牌145面,发放宣传材料82400份,展出展板187面次,发送手机彩信36800条,举办安全知识竞赛147场次,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160余场次。并举办县、镇(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2期288人次,组织25名镇办安监干部参加全市监管执法培训,举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二期170人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有效提升了全县安监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应急管理,健全应急体系。一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整合救援力量,全县共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支26人,民兵应急连1个120人,群众义务性救援队伍71支1500余人。二是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全县防汛、森林防火、消防、救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调查摸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三是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一案三制”规定,健全完善了县、镇办、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近两年来累计组织开展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防汛等应急演练284次,保障了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带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五是强化监测预警。建立相关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稳中有忧、忧中有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细。个别镇办、行业部门责任未细化分解,对安全生产监管投入的人力、精力不够,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不深入、不彻底、不全面;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细不实,存在侥幸心理,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培训教育走过场,安全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比较普遍。
(二)安全生产保障投入不够。个别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机械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高新技术运用投入不够,农村道路安全防护措施不够到位。比如,随着县城区域扩大,道路交叉路口交通监管电子监控没有达到全覆盖。
(三)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县应急管理局受编制限制,监管执法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镇办和部门虽设有安监机构,但监管人员大多为兼职,专业技术和监管执法水平偏低,且干部变动频繁,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连续性和持续性。同时部分镇办、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还存在宽、松、软现象,检查不严不细不彻底,只检查、不执法,只整改、不处罚。
(四)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够全面细致。一是个别镇办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查不出隐患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个别企业对隐患治理还不够快速及时,久拖不改、久拖不治;个别镇办、部门推动隐患整改办法不多、措施不硬,特别是道路交通方面隐患仍然较多。比如,城西大道没有安置监控和设置减速带,东岳殿大桥与滨河大道交叉路口、东岳殿大桥与108国道交叉路口存在安全隐患,事故多发易发,熊猫雕塑广场前三岔路口存在安全隐患,事故多发易发。三是个别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落实不力,隐患治理“排查、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单一,群众接触面和受教育程度不高。如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过程中,部分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车辆乱停乱放、农用车载人、摩托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从业人员整体安全业务能力不强,专业技术人员少,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违规指挥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针对性不强,理论讲解多、现场示范少,政策法规标准多、结合基层工作少。
三、工作建议
(一)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责任追究。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原则,夯实落细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严格按照《佛坪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细则》规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建立全员、全岗、全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规定,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约束机制,以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加大安全保障投入,落实隐患整改治理资金和措施,及时整改隐患;按标准配备安全员,为员工购置配发安全防护装备、购买工伤保险;淘汰落后设备、工艺,运用安全性高的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加大隐患整改投入,摸清道路交通隐患底数,确定隐患治理措施,逐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是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大设备投入,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远程监控、实时监控,实现风险监控。
(三)加强队伍建设,从严开展监管执法。一是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加强充实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落实镇办、行业监管部门专职安监干部,保证监管执法力量;组织行业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鼓励镇办安监干部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培训考试,取得注册安全执业资质。二是依法严格开展监管执法。落实监管执法“三项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和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内容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有效措施,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遏制事故发生。三是加强路面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对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违规驾驶等行为从严查处,公布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例;积极发挥村级劝导站作用,及时纠正、劝导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四)加强隐患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是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对高危行业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每周一次,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旬一次,加大隐患排查频次,坚持做到排查全覆盖。二是强化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切实做到“排查、治理、验收、销号”隐患治理闭环管理。三是强化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对重大隐患和久拖不改、久拖不治的隐患,严格实行县级挂牌督办;对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的,定期通报,跟踪督办整改;对延期后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分析、风险评价和分级,建立并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编制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全区域、全岗位、全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五)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充分利用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2交通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活动的有利时机,采取发放宣传品、现场演示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同时通过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安监干部业务培训班,采取理论+实践、课堂+现场的教学方式,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持续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三级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