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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近日,县政协法制群团专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就巴川城区市政管理开展了视察,并召开了座谈会。委员们认为,县市政管理局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了城区市政、交通、环卫、路灯、园林绿化、街道标牌设置管理等17项职责。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巴川城区市政市容有了较明显改变,较好地塑造了龙乡铜梁的形象。
一、巴川城区市政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在的巴川城区,面积已从原来的不足3平方公里,发展至9平方公里。人口,从不到3万,增长到5万。市政局成立后,首先狠抓了城区环境卫生,改革了清扫保洁工作的运作方式,对主要街道的卫生,实行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制;支街巷道执行定人、定段、定责的分段包干责任制,奖惩逗硬。清除了陈年的暴露垃圾,巴川城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二是狠抓了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清除了过时陈旧广告招牌,乱张贴的印刷品,拆除了临街面有损市容的防盗网、违规建筑;协同有关单位对空中不规范的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路进行整治。积极筹措资金更换街道地名标牌,设置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线路和临时停车位。及时纠正查处各类违章。改变了原巴川城区市政管理松弛无序的状况。三是狠抓了路灯及灯饰工程的建设管理。安装路灯2390余盏,亮灯率98%。积极组织主要街道的部门完成了一期灯饰工程,为建国50周年和巴川城区夜晚增添了光彩。四是狠抓了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做到了建设一片,绿化一片,管好一片。现城区人均绿化面积已达3.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增至20.5%。
市政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效果良好,值得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城区的市政公用设施数量少质量差,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有的新区方圆几百米或几条街没有公厕和垃圾台。有的建设单位在修建街道、下水管等市政基础设施中,偷工减料,加之竣工时又没有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造成一些地方下水道排水不畅,人行道下沉,踩板缺损。特别是有的单位在人行道施工后,未对回填土方夯实,导致人行道凹凸不平。路灯的安装设置疏密不均,夜间有的地段浪费很大,有的地段又昏暗不明。广告乱拉乱扯和印刷品乱发乱送。
2、职能职责交叉错位,市政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市政管理局它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城区房屋的乱搭乱建,摊点乱设乱摆等违规行为按铜编(1998)25号文件规定市政局不负责执法,而在实际操作中统统由市政局负责,这样遇到的社会矛盾、焦点多,群众意见多,社会压力大,很容易引起“吃官司”,直接影响市政管理的力度。
3、市民和执法人员的素质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巴川镇属于农村县城,有相当一部分市民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都很差,有一个素质提高的问题。现在乱丢果皮、纸屑、烟头、乱倒垃圾、随地大小便等损害环境的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另一方面,有的执法人员和义管队员在市政管理和纠正违章中,方法简单粗暴,甚至出手打人,以罚代法倾向突出。依靠发动各单位、各部门和街道居委会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差。
4、市政管理资金严重不足。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设置,广场管理,路灯安装维护等资金缺口很大,人头经费都难以保证。现已欠水电费86万元,给市政管理的运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二、几点建议:
1、应广泛依靠和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和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对广大市民进行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生活习惯和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素质。借助报纸、电视、公益广告等在广大市民中开展“巴川城区是我家、共建洁净家园”的活动,树立起“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文明意识。动员广大市民行动起来,爱护市政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做文明市民。2、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理顺市政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如房屋乱搭乱建,摊点乱设乱摆的管理等应以具有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为主,市政局配合来管好市政市容。
3、提高执法人员和义管队员的*思想素质、加强教育、培训、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重长效管理,突出以教育为主,不能以罚代处。
4、加强对市政设施的监管,杜绝人为的不良后果发生。要保证已建好的车行道、人行道、下水道、厕所、垃圾台等公共设施作用的发挥,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垃圾车运送垃圾时应密封,避免垃圾一路满天扬。公厕的管理人员不能只管厕所,应明确把垃圾台管好,坚持每天清扫。绿化体现多样性、观赏性,力争一条街一种树。抓好屋顶、墙面、门面立体绿化,实现城区处处有花香。抓好文化一条街的后期工作,以便早日发挥作用。
5、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弥补经费不足。建议:一是上级拨给的城市维护费要到位;二是要落实专人依法按政策征收规费;三是要本着为市容市貌增光彩和节约的原则,对路灯应实行控时,控段、控盏开关,除节假日外,平时一组灯只开一盏灯照明。洒水车应想法自己开辟冲洗街道的水源。园林绿化应实行公开招标、承包、节省开支。
6、在新建的规划区内,应规划和修建公厕和垃圾台。
第二篇:关于城区市政管理的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市政管理工作在完善城区功能、美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形象、提高xx竞争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市政管理工作仍然受到“条块”关系不顺、“事、费”不对称,“权、责”不够明确等诸多因素制约。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xx城区形象大提升,市政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城区市政管理历史与现状
(一)市政管理体制随城市化进程不断演变
xx城区市政管理体制经历了三个时期。一是“建管合一”时期。上世纪80年代初期,县城两路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市政管理工作主要由原江北县城建局负责。随着江北机场的动工建设,带动了两路城区拓展,以及龙溪开发建设的启动,城区市政管理工作日显重要,1986年成立了江北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隶属江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环卫所负责环卫规章制度、道路保洁、垃圾清运、下水道疏浚和环卫执法等工作。环卫所内设清扫保洁组、排污组、疏浚组,下设水土、两路两个环卫站。二是“建管共治”时期。1988年初,成立了江北县城管办,隶属江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城管办负责执行国家城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的运输秩序、市场秩序、卫生、环保、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创建卫生城镇进行组织实施。1990年底,江北县城管办作为县政府的直属机构独立开展工作。1991年成立江北县城管监察中队,由县城管办领导。按照xx市人民政府规定,县城管监察中队协助规划、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公安、食品卫生监督、工商、民政、烟草专卖、文化市场等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三是“建管分离”时期。适应城市化进程需要,2014年成立了xx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市政委负责城区建成区的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广告灯饰管理和市政综合执法工作,现下设区市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回兴市政环卫所、龙溪市政环卫所、区国卫办等机构。自1984年龙溪开发建设开始,各开发园区的市政管理工作由各开发园区负责。20多年来,xx城区市政管理体制在城市化进程中日趋成熟。
(二)清扫保洁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从历史与现将看,可分为区市政委成立前和成立后的清扫保洁机制及各开发园区的清扫保洁机制。
1、2014年前的城区清扫保洁机制。区市政委成立前,清扫保洁人员实行多种用工制度,采取定编不定人,以聘用人员为主。一是加强人员管理。正式职工由建委统一调配,清扫保洁人员按工作需要临时聘用。建立了考勤考核评定制度,实行定奖金、岗位津贴浮动、辞退与记分奖励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工作中积极负责、责任心强的留用,对工作中责任心不强、表现不好的,及时给予辞退。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城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道、区间道、支路等责任区域,由区环卫专业队伍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定人员、定岗位、定任务、定质量,包责任区)的制度,清扫保洁实行挂牌服务,接受管理人员和群众的监督管理。其他责任区域由街道居委会清扫保洁,环卫部门进行监督指导。三是落实经费保障。管理人员和聘用人员均由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每年经费实行包干制。包干经费在不同阶段略有不同,若有人员增加,按实际数额进行追加。四是严格检查监督(请帮助宣传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主要通过市建委、市市政环卫处组织争创山城杯检查评比、区(县)对城管目标进行检查,创卫办和重点职能部门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等进行监督。五是突击创卫机制。从1992年创建四川省卫生县城开始,连续10年坚持通过与各单位层层签订创建卫生城市(区)责任书,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通过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广大群众阶段性地突击整治环境卫生,开展机关干部环卫日、全民动手日等活动,城区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2、2014年后的清扫保洁机制。一是人员管理更加规范。正式职工由区人事局统一调配,清扫保洁人员由区编办核定人数,对其年龄、文化、健康状况和进出有了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了考勤考核评定制度,严格落实管干分离、分段包干、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区市政委与清扫保洁人员签定了用工合同,聘用、辞退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二是责任进一步细化。将两路城区划分为南区环卫站、北区环卫站和空港环卫站。龙溪市政环卫所将龙溪城区划分为龙山环卫站、龙塔环卫站和龙脊环卫站,各站主要负责本辖区路面清扫保洁、厕所保洁管理、市政环卫设施的维修维护等工作。区市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前,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回兴市政环卫所和龙溪市政环卫所设立了环境卫生监察大队,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察执法工作。2014年5月,城区市政环卫实行分级管理。区市政委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面积约520万平方米,龙溪城区清扫保洁面积约270万平方米;街道负责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形成了以聘用清扫保洁人员1268人的专业队伍。在龙溪城区引入了专业公司,垃圾运输由区固体废弃物运输公司负责清运。三是环卫经费实行全额预算。正式人员和聘用人员由区财政全额拨款,按区编办核定人数进行预算。但城区1268名清扫保洁人员、疏浚工等聘用人员“五险”经费尚未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四是检查监督机制更加完善。2014年以来,先后建立了
“一票否决制”、“曝光制”、“月查季评年考核目标责任制”、“区级领导部门包片包路段责任制”等检查监督机制,并接受市市政委组织的区际之间的交叉明查暗访检查。
3、各开发园区的清扫保洁机制。1984年以来,各开发园区的清扫保洁由各开发园区负责。按照“建成一片、移交一片”的原则,开发园区建成后,将环卫设施、清扫保洁等整体移交给区市政委管理。各开发园区管理人员和清扫保洁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管理、考核和经费保障各开发园区有不同。
(三)市政设施建管机制在实践中逐步成熟
1、2014年以前市政设施建管机制。2014年区市政设施管理处成立前,由原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与龙溪市政环境卫生管理(站)所,分别负责两路、龙溪城区市政设施、城市照明、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原市政维护处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由开发园区或建委负责,市政管理机构不参与市政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检查验收工作。
2、2014年以后市政设施建管机制的调整。区市政委负责城市建成区排水设施、路灯、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道路开挖审批、城区部分道路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等工作。从市政委内部分工看,区市政设施管理处主要负责两路城区路灯管理、污水处理场管理、下水管道疏浚及接管勘察、社会单位化粪池清掏、人行护栏管理、市政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龙溪市政环卫所负责龙溪地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2014年起,龙溪市政环卫所主要负责涉及城市日常管理的项目,如公厕和垃圾站的建设管理、路面路灯维修、路灯及垃圾桶设置更新、管网及化粪池管理、户外广告经营等。回兴市政环卫所负责回兴街道辖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区市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前,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回兴市政环卫所和龙溪市政环卫所设立了市政设施监察大队,专门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管理和监察执法工作。市政设施部门不定时进行巡查检查,定期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换,有效地保证了城区市政设施完好和功能的正常发挥。
(四)综合执法在实践中逐渐强化
xx城区市政执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强制管理阶段。1991年江北县城管监察中队成立时,市民法制意识淡薄,在执法方式和手段上,主要依靠暂扣物品、罚款和强制取缔、没收物品等手段,采用乘车巡逻检查和徒步巡逻检查相结合,城区市容秩序在一段时间内得到了较好规范和保持,但市民对市政执法的满意度却不高。二是主动管理阶段。随着城区面积的扩大,市民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在执法方式上和执法手段上,按照“大队包区、中队包片、个人管段”的管理模式,主要依靠暂扣物品和说服教育相结合,城区市容市貌基本达到了白天与晚上一个样,节假日管理与日常管理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的目标,市政执法与市民的冲突和矛盾有所减少和缓解。三是主动服务阶段。在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章占道经营取缔”的原则,采取定路段、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考核与巡逻检查相结合,日常管理与综合整治相结合,严格执法与人性执法相结合,实行弹性管理和错时执法,加强“早、中、晚”市容的管控力度,确保了城区市容规范有序,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划建设相对滞后
高品质的规划和建设是城区市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xx城区总体规划修编不及时,执行规划不力,整体规划与局部规划脱节,缺乏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系统性,为后来的市政管理留下了诸多遗憾。一是排水设施滞后。湖库建筑物“亲水”过度,导致市政管理困难重重;片区规划调整后,雨污管网未作相应调整,管径不能满足排水需要;化粪池排污管网布局不合理,有的化粪池设在公共人行道、车行道上、建筑物下,大量企事业单位、农转非安置房、集资房等化粪池多年未清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实施雨污分流,导致污水直排,遇暴雨时污水溢流,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增加等;构建筑物建成后配套排水设施未建成,污水直接排入水体。二是照明设施标准不高。开发园区建设时,在照明设施在选型、质量和档次上不高,大量照明设施在市政委接管时就不能使用。大量路灯线路末端电压偏低,变压器超负荷运行。三是环卫设施不够配套。各开发区未按建设部要求配套规划垃圾站、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市政环卫设施,尤其是龙溪开发区和回兴地区在市政配套建设上比较突出,按建设部的标准,龙溪地区需要配套建设公厕60座,实际只有公厕15座;回兴街道需要配套建设公厕15座,实际有10座。四是城区道路开挖频繁。由于供水、供气、通讯、广播、下水管道等设施未统一规划,造成城区道路经常开挖,大大降低了城区道路的使用周期,严重影响了城区市容市貌的整体效果。
(二)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在各开发园区市政规划管理市政委缺位,城区管理多头执法等体制弊端,降低了城区的管理效能。市政环卫实行分级管理后,街道亟待成立环卫所和配备执法队伍。二是机制有待改进。两路城区清扫保洁实行“双班制”,龙溪、回兴地区清扫保洁实行“一班制”,从清扫保洁整体情况看,两路城区比龙溪、回兴城区清扫保洁效果好,龙溪、回兴地区的“一班制”尚未向两路地区的“双班制”靠拢。三是责任需进一步明确。城区现有化粪池(含生化池)1657座,其中公共化粪池75座,无业主化粪池384座,有物业及其它社会单位化粪池1198座。长期以来,各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职责,除市政部门管理的公共化粪池、大型物业小区化粪池进行了定期清掏疏浚外,企事业单位、农转非安置房、集资房等化粪池多年未清掏,市政部门无经费承担城区大量社会单位化粪池、排污管网清掏疏浚任务,造成城区化粪池污水外溢的情况时有发生,安全隐患尤其突出。
(三)市民参与程度不高
目前,市政管理呈现城管部门唱“主角”,各单位和部门唱“配角”,多数市民当“观众”的现象。社会单位和企业参与市政管理的力度不够,广大群众参与市政管理仍是薄弱环节。
(四)市场运作力度太小
长期以来,市政管理主要靠“政府包揽”,市场运作裹足不前,与现代城市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特别是在市政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管护、垃圾运输、灯饰工程等市场化运作方面,还缺少突破性举措。
(五)市政管理投入不足
一方面前期开发中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存在大量的欠账;另一方面,市政设施维护和清扫保洁等市政管理,区财政又未足额拨付相应经费,给市政建设带来新的欠帐;其次是清扫保洁人员、疏浚工等聘用人员“五险”尚未解决,文明城区创建投入上还有一定差距,为市政管理建设、装备、人员经费的解决带来困难。
三、主要对策建议
(一)打好规划建设基础
着力抓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和长远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准确定位、适度超前、分批分期实施的原则,把城区道路、垃圾站、垃圾中转站、公厕、供排水、通讯、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特别是在开发园区的规划建设上,市政管理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跟踪监督指导。严格执行规划,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努力建设规划科学、建设配套、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
(二)推进制度改革
推进市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便于落实的市政管理网络。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把涉及城市管理的规划、建设、市政、园林绿化、交通、房管、工商等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委托城管部门集中统一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大体制,避免交叉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应在区级城管部门设立城管公安科,专门解决城管部门缺乏强制手段、执法难的问题,增强综合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二是执法重心下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街道成立执法队,把街道城管科纳入街道执法队,实行委托执法。街道执法队主要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管理,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把执法关口延伸到社区,社区成立城市管理小组,每个社区聘用3至5名协管员,真正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
(三)实施精细管理
一是运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充分发挥市政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快建立公安、城管、交通共享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首先用于城区化粪池和下水管网等重要目标的监控,然后对城区所有路灯、道路窨井盖、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路牌、行道树、广告牌等进行编号建档,对各种市政管道进行测量建档,实现管理对象数字化,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网格,以信息化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二是配备足够的先进设备。加大经费投入,大量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有计划、分步骤购买一些洒水车、路灯作业车、垃圾压缩车和综合执法车等装备,不断提高城区主次干道机扫率、垃圾处置率等。积极鼓励和支持街道对背街小巷实行机械化作业,不断提升城区管理效能。
(四)转变管理模式
城区管理必须由“政府包揽”向“市场导向”转变,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城市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激活城市各方要素,提升经营质效。在老城区积极稳妥推进市政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管护、路灯照明等市场化运作试点。在新建区逐渐扩大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管网公共通道建设、设施管护、垃圾运输、路灯照明的市场化。
(五)坚持以人为本
一是尊重市民。在市政管理执法中,应充分考虑市民的生活风俗、行为习惯及其思想状况,坚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杜绝粗暴执法现象发生。二是服务市民。针对xx城区实际,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在城区内合理规划一些摊位摊区,或在农贸市场内安排部分民生摊位,切实把解决弱势群体生存问题放在首位。三是人文关怀。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尽快将清扫保洁人员、疏浚工等聘用人员的“五险”纳入区级财政预算,逐步解决市政执法队伍的装备和办公场所,进一步明确城区化粪池的清掏疏浚的责任等问题。在加强城区人行盲道、人行道板、窨井盖等改造的细节上下功夫,逐步在城区每个公厕设置1至2个马桶或在便池旁增设扶手,安装感应水龙头等,以工作的精细化促进管理的人性化。
(六)引导群众参与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也应是市政管理的直接参与者。以尊重群众生活与发展愿望为基础,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市政管理,努力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标。一是通过网站、电视、热线等平台与群众互动,听取群众意见,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市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引导群众、社区进行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和基层组织在市政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主动贴进群众,不管是工程立项、规划设计,还是公厕设置、巷道改造、道路开挖、湖库整治,采取座谈、听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多渠道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真正实现市政管理从政府“自治”到“群治”的转变。
第三篇:某城区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规范的物业管理是和谐社会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区政协的安排,我们开展了xx城区物业管理的调研。
一、xx城区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总体看,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步阶段。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较低。三是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四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
(一)xx城区物业企业现状
我区物业管理从90年代初期开始起步,至今已有近10年的发展。据调查,截至2014年底,在我区注册的物业企业共有197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3家,二级资质企业15家,三级资质企业179家,从业人员12014余人,管理人员1897人。外区物业企业在本区开展服务的约50家,从业人员约2850人。
(二)xx城区物业发展现状
目前,全区共有物业管理小区389个,管理房屋3575万平方米。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新建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1、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我区新建住宅小区共有389个,房屋建筑面积为3075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34万余套,住宅成套率为100%,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有龙湖花园等6家单位6个住宅小区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天骄俊园等11个住宅小区获得市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富悦新城等32个小区获得区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称号。
2、老小区的物业发展现状。老小区主要有单位自管房、社会集资房、直管公房及“农转非”安置房四类。
(1)单位自管房:包括机关自管房、群团自管房、事业单位自管房以及企业单位自管房,房屋物业管理面积共计324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30871余套,住宅成套率为97%。这类房屋的物业管理除了少数的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外,其绝大部分仍由单位自行管理。由单位聘请人员进行小区的简单的物业管理。产权属职工私有的房屋,其住房及室内水、电、气的维修均由职工自己负责;产权仍属单位的房屋维护则仍由单位负责,整幢房屋较大设备、安全、水电方面的维修或公用部位的维修一般由单位负责。
(2)社会集资房:从1992年开始,我区开始推行社会集资合作建房,建筑档次低,单体楼占了绝大多数比例。据统计,现在全区社会集资建房共894万平方米,住宅套数有74550余套,住宅成套率为99%。这部分集资房的物业管理覆盖率目前达到了90%。
(3)直管公房及“农转非”安置房:直管公房,就是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政府和社会公共团体所有的房屋。这类房屋在我区共有约14万平方米。“农转非”安置房是政府对征用土地的“农转非”拆迁户进行安置的房屋,其中又包括两类:一是政府将征地费按政策规定付给拆迁户自建,产权属自有;二是由政府统一建房安置拆迁户租住,住户按规定缴纳租金,产权属国家所有。从1987年开始,根据原江北县人民政府文件规定:“凡以征地经费修建的拆迁户住房,系国家投资修建的公房,属公产性质,全部移交给房管局,纳入国家公房管理。”因此,区房管局对全区的“农转非”安置统建房进行全面接管。截至2014年底,区房管局共管理全区“农转非”安置房共计77幢,7.55万平方米。这部分房屋几乎都没有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日常的清洁卫生及水、电、气费的收取都由业主自行负责,室内的维修由业主负责,公用部位的维修则由区房管局负责。
3、房屋公共维修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从1999年开始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来,累计归集专项资金8.23亿元,使用300余万元。
(三)xx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现状
截止2014年底,全区共成立有小区业主委员会181个。在调研中发现,
90.5%的小区业主对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23.7%的小区在全部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65.4%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58.3%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四)xx城区物业管理行政体制机制现状
在《物业管理条例》及《xx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1)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对社区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对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区房管局人手不足,对物业管理中的问题疲于应付;街(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很难插手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无法制约,物业公司通常对其不理不睬,对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扰街(镇)、居委会的正常工作。
按照《xx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国土房管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4]280号)和《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14]548号)文件中有关职能的划分,城区物业管理涉及到经委、建委、市政、环保、安监、物价、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公安、工商、规划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但区内各相关部门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关的应急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物业管理问题突出。
1999年以来,我区针对物业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xx府发[1999]129号)等5个文件,为理顺城区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老住宅小区物管水平、发挥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二、xx城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xx城区物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公司小、弱、散突出。我区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物业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但从总体看,发展参差不齐。现平均每个物业公司管理面积仅20万平方米,由于企业管理规模过小,综合实力差,专业化水平低,造成物业服务社会资源浪费,效率低、效益差,也难以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物业服务行业。
2、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从调查的结果来看,物业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率为32%,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为61%,这表明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不是很强。
3、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少数企业以牺牲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小区环境为代价,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如:金港国际小区业主投诉门市油烟污染过重,物业公司缺少环保措施。二是少数物业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全部收入归企业方所有。如:乡间城小区收取业主停车费引发纠纷。三是少数物业企业存在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压低服务标准。
4、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5、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存在缺陷,经营困难。一是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据调查我区247家物业企业、1625个项目的结果表明:有213家企业亏损。很多企业硬撑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离所服务的楼盘。二是政府没有建立物业服务调节机制和平衡机制。例如:同一职能机构管理着水电气的价格与物业服务价格,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平衡机制。当水电气的价格不断上升时,物业服务成本随之增加却没有“消化”来源。同样,其它成本费用价格上涨时,物业服务成本仍然没有“消化”来源,导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危机日益突出。三是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报酬低。调查表明,我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平均报酬低于社会平均工资24%,平均福利水平不足国家规定的26%,劳资双方潜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xx城区物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费收取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导致住户有意见而拒绝缴费。二是物业收费规定不合理。不同价格的物业费具体的服务项目不明确,存在同质不同价或者同价不同质的现象。三是农转非人员增多,住户无力缴费。如空港园区农转非安置房,业主很多是低保户,以生活水平低为由拒交物管费。四是工程遗留问题随着物业交接,将问题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成为住户不缴费的借口。五是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如业主内部纠纷、业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缴费不及时等。
2、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物业纠纷。有以下三种情况:
(1)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主要表现有:①尽管通过了竣工验收或综合验收,但向业主交房时仍存在一些并不完备的情况,如管理区域内的环境、道路、景点等设施未完工,影响业主居住,房屋本体外墙渗漏等等。②由于前期物业服务现在大多仍为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多数业主认为开发商对建设质量的完善与有关承诺的兑现责任自然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并往往以此作为衡量物业公司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③开发中的工程质量遗留问题很难及时得到根本解决。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使用阶段,业主接房后往往很难与开发商打交道,从而很容易转嫁给物业公司,引发矛盾。
(2)开发商物业销售中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有:①未安装一户一表(前期的老小区及集资房);②销售广告内容与实际交房时不一致;③擅自将小区公用部分(如屋顶、公共绿化地等)承诺给少数业主使用;④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物管房用途、会所及车库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带来的问题。我区房屋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往往被定位为促销或售后服务,仅作为开发的附属产品,这样,一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一锅吃饭,导致了部分物业公司失去了独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差,缺乏专项维修基金。xx区的大多数居民住宅是九十年代初建成的,当时配套建设水平低,基础设施差,娱乐休闲设施很少。目前许多住宅小区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急需维修养护和改造;娱乐休闲设施也急需改善,而这些小区没有专项维修基金,根本无力进行旧小区改造。此外,老住宅小区都是实行开放式物业管理,小区内道路四通八达,人员来往较复杂,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保安、卫生工作的难度加大。
4、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
(1)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收缴困难。主要集中在以前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业主,根本没有办法让其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个小区只有部分业主归集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2)开发企业挪用已归集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开发企业统一收取,再交到区房管局的专用帐户上。开发企业不及时缴交给区房管局,造成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拖欠,很容易激发与业主间的矛盾,给后期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3)使用上缺乏健全的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大修基金保值、增值难。按条例规定:当确需使用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时候,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经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申请使用。但实际上,如果修缮部位只涉及到少数业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难获得小区2/3的业主通过,给实际使用造成了困难。另外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没有专业机构对其作鉴定和监督其使用,容易让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随着大量房屋开始进入维修期,当年收取的微薄的大修基金将入不敷出,如何在物价水平上涨的情况下,将有限的大修基金保值、增值,缺乏有效的手段。
5、水、电、气收费难。一是水、电、气费代收代缴矛盾大。水、电、气部门只针对注册的表(包括总表)服务,按总表的度量计费。物业公司被迫另派专人查抄分表,收取各业主水、电、气费用后派人交给供水、供电、供气的部门。由于水、电、气的损耗,必然出现差额部分的分摊,有些物业公司就自行提高水、电、气的价格,容易引起与业主的纠纷和矛盾。由于各种因素带来的总表与分表的数量差额,所以有些业主觉得分摊不合理而拒缴水、电、气费。二是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气费存在着欠费现象。水、电、气部门只是针对终端客户服务,并没有和物业公司签协议委托代收,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物业公司在收取了业主的费用后,并不及时缴交给水、电、气部门,而是占用了这笔资金,而水、电、气部门又无权向物业公司催收,最后导致对住户停止供应水、电、气,从而引发矛盾升级。三是水、电、气管线和设备出现老化,需要维护、更换时费用不好解决。水、电、气部门和物业公司互相推诿,责权不明。向业主收费既不合理也缺乏相应的依据。
(三)xx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过程中存在着瑕疵。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提名缺少科学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有盲目现象,形成业委会成员良莠不齐的情况出现,甚至有些业主通过一些不恰当的手段操控业主委员会,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作用发挥也普遍不理想。在实践中,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业主难以有组织地参加管理和表达对物业管理的看法。
2、组成业主委员会的人员结构不够理想。委员们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组成,年龄结构老化,知识水平及专业素质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识相对淡薄。
3、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无法自行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可通过三种方法筹集:一是由小区全体业主分摊;二是通过经营小区公用部位的收益来获取费用;三是通过赞助取得。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三种资金来源渠道均有很大难度,几乎就无法实行。由于没有经费来源,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都很难开展。
4、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的办公用房或办公场所。据调查,我区80%的小区没有业委会用房。如果租房作为办公用房,不仅费用高,而且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也不方便。
5、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的困难大。时间、地点均不好确定,与会业主很难达到2/3以上,业主参与意识不强,就连书面征求意见也有难度,导致很多重大事项无法决定。
(四)xx城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物业管理立法滞后。除了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有关章节规定和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地方性相关配套法规外,一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其次,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清。具体表现在:产权关系不明;法律责任不清楚;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经济关系不明确;作为经济合同一方主体的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资格;等等。
2、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物业管理涉及到规划、建筑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从全区看,缺乏一个强力部门有效的协调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关系难以理顺,多头管理问题久拖不绝;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街道、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由建管办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监管力度不大。如:锦湖花园出租门面房给人居住,租户接水、气,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而xx燃气公司和中法水务公司认为只要用户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就可以办理使用手续。而作为主管部门的房管局却无法干预。
3、物业服务缺乏市场竞争机制。xx区的物业市场还没有真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多数物业企业并不是通过招投标进入物业市场的,造成了许多物业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据调查,xx区专业物业公司只占17%,开发商下属企业占45%,单位自己管理的企业占16%,外聘服务企业占22%。多数物业企业与开发商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三、完善物业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xx城区物业企业服务的建议和措施
1、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物业公司兼并、合并,走强强联合之路,做大做强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实体兴办物业公司,对从事老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优惠。
2、鼓励物业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服务水平。区房管局通过全区物业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手段实施监督管理。
3、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水平。一是物业企业应当在严格执行《物权法》,争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时,提高经营能力,加强与业主、业委会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二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服务项目。将每一项服务工作的程序都规范化,编制成具体的《操作手册》,成为员工的行动指南。三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服务团队。物业服务企业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应该注重个人素质方面的培训。四是物业服务公司实行收费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二)加快xx城区物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税免收,所得税减半征收;完善物业服务酬金制度,推进业主自治进程;完善业主自管项目税收工商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农转非40、50人员参照国有企业下岗40、50人员政策执行,鼓励企业扩大农民工使用,增加就业岗位。
2、实施“分类管理”。督促水电气供应部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向最终水电气使用人收取费用,并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气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建议区政府组织水电气供应部门和物业协会进一步沟通协商,研究水电气供应管理,水电气价格及代收费问题。使老问题有解决推进计划,同时又杜绝新问题产生。
3、完善收费标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建议区政府尽快研究制定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体系。物业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以醒目方式予以公布。对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有权向收费主管部门投诉,对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者,由政府物价检查机构依法查处。
4、确保房屋大修基金的安全使用,实现大修基金保值增值。建议对业主交纳的房屋大修基金委托银行理财,按每个小区(大厦)开一个总帐户,按每户业主缴纳的房屋大修基金为每户单独开户,每年的利息自动转存到业主的户头上。凡需动用大修基金时,必须由大修房屋牵涉到的业主们投票表决,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公司预算的维修费用进行评估后方可动用维修款项,同时对大修基金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对维修质量进行鉴定。
5、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们正确的物业消费观念。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使物业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xx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1、逐步推行业主诚信档案的建立。对小区业主在水、电、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的交纳、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代表大会等会议的出席率、自觉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等相关行为逐步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2、首届业主大会的召开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应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在区房管、公安、物价、市政等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程序进行,并将有关材料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备案登记,公安机关根据备案登记表刻发印章。
3、将业主自治机构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围。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领导,参加社区居委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同时,邀请社区居委会参加业委会的活动,对业主与业主之间,业委会与业主之间,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社区居委会应当主动出面协调处理,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4、加强组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业委会成员的总体素质。
(四)建立健全xx城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1、完善物业管理的建章立制。区政府应及时制定物业管理的中长期规划,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出台相关政策,如:《维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物业使用管理办法》、《承接验收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同时,建立健全我区的物业公众责任保险制度。
2、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行政新机制。尽快成立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挂帅的xx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房管局牵头抓总的职能,并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费随事转、权随事走”的原则,进一步将物业管理监督权限下沉街道和社区,在区房管局的指导下,在街道、社区居委会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配备专门的物管员,并解决落实好相关的经费。
3、建立前期物业管理监管机制。建立物业管理提前介入机制。从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开始,物业管理应同步介入对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网建设等提出专业的合理性建议供开发建设企业采纳,为后期物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物业企业前期介入所产生的费用可由物业企业与开发建设企业协商解决。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归集机制,建议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归集时间前置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阶段,将缴交公共维修基金纳入合同登记中的一个工作程序,直接在交易登记大厅内设专门窗口收取,切实杜绝无法及时缴交入库的现象。建立物业招投标竞争机制。根据我区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报审机制。前期物业收费价格应报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初审,由区物价部门核定。物业收费按协商价执行,但不得高于或低于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价的20-30%,并应按上述程序报物价部门备案。实行佣金制的物业公司每半年应公布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4、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建立全区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从业人员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实现物业管理的科学化和信息化。
5、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处新机制。建议将物业矛盾纠纷纳入司法调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化解居民纠纷和及时处理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的事件。
6、建立物业管理用房长效机制。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渝府发[2014]86号和渝国土房管发[2014]548号文件的规定,规划和核定社区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其中:开发建设单位对社区用房的提供应按每100户15平方米无偿提供,建议由民政部门进行核定;物业管理用房按建筑规模的0.3%-0.5%提供,由房管部门进行核定。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小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提供社区用房的建设成本价款交区人民政府,由政府在规划范围内统一购买。
7、建立和推行补助金制度。建议对还建房、廉租房、城市低保群体实行物业服务补助金制度,杜绝城市中新贫民区的产生。
第四篇:某城区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加强城区市场管理,繁荣活跃和规范城区市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区政协调研工作部署,农工民主党xx区委采用调研组专题座谈、走访调研和函调等方式,于近期对城区市场管理现状及对策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城区市场管理特点
xx区现有各类市场64个,其中位于龙溪、龙山、龙塔、回兴、双龙湖、双凤桥
街道的城区市场41个,位于其他镇街的农村市场23个。在城区市场中,农贸市场30家,工业品市场11个。另外还有600多家药店,餐饮业1020家。市场总体规模均不大,大多数市场的年成交额都不超过5千万元。
改革开放之初,主要由工商部门建设市场、经营市场。进入九十年代,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迎来了市场建设的黄金时期,“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政策应运而生,形成了包括工商部门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投资办市场的热潮,市场起到了繁荣一方经济、富裕一方人民的重要作用。2014年,原先由工商分局兴建并经营管理的渝航市场、龙溪松桥农贸市场、两路农贸市场等先后出让,双凤水果市场、两路建材市场、沙坪农贸市场、石船农贸市场、统景农贸市场、洛碛农贸市场等,按有关政策规定整体移交给区商委下属的物管所管理。2014年后,大型连锁超市不断开办、市场周边门市及游摊不断增多,集贸市场发展趋于稳定,有的甚至出现萎缩态势,呈现出市场开办和经营管理模式多元化,市场管理“多龙治水”的特点。
市场主体多元化。xx城区既有国家开办的市场,如商委下属物管所(事业单位)开办的市场,又有企业开办的市场,其中企业开办的市场占绝大多数。企业开办的市场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往往对摊区摊位采取分零出售的方法,如华夏农贸市场,导致一个市场就有若干个业主,呈现出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特点。
经营管理模式多样化。市场开办者的多元化决定了市场经营管理模式的多样化。国家开办的市场,市场监管及卫生保洁由开办单位负责。企业开办的市场经营管理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市场开办者成立物管机构,自己经营管理市场,如华夏农贸市场、两路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者委托其他物管机构经营管理市场,如园区农贸市场、空港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者失去行为能力,市场业主们自发管理市场,如红金街农贸超市。
多头管理效率较低。例如商委负责市场建设的布点审批;市政委负责监督市场的环境卫生和临街商铺超出门窗外墙设置的摊位;工商负责经营登记和维护交易秩序;公安负责市场治安秩序和消防工作;交通和交警部门负责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和机动车非法运营;质检、卫生、动植物检疫等负责商品卫生和质量。
二、我区城区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城区市场建设先天不足
现有的市场由于大都是在90年代兴建,市场的配置和布局不合理,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占道经营游摊较多 。
1、市场规模已不适应城区发展需要。市场建设规模偏小、摊位少、人流量大、交易集中,导致保洁难度大、乱设摊点现象和“摊外摊”现象相当严重。垃圾满地、人潮涌动,特别是下班时间,脏乱差、堵塞交通等情况非常突出,严重影响xx区大都市形象。如两路农贸市场建于1999年,面积9000平方米,当时辖区10万人,现在辖区人口已达30万人,如此的市场规模已不能满足群众购物需求。
2、市场功能不完善。城区所有市场都没有设停车场,各种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车辆占道停放和进场停放的情况大量存在,导致市场的安全通道不畅。部分市场经营者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设施简陋、陈旧,消防设施安装不齐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市场与商居混合,未能有效隔离。为此,造成市场周边及消防通道内长期存在大量游摊,严重干扰市场交易秩序和影响环境卫生。
4、城区占道摊点和背街小巷游摊较多。占道摊点主要表现为市场占道类、店外经营占道类、零星摊点占道类三种形式。各种占道经营,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
5、城区市场有市无人或有人无市现象突出。如四号桥农贸市场自建成到现在,进场经营商户仅十余家,市场主办单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一些人口密集地区由于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长期不建,给一些无照经营户制造了可乘之机,自发形成农贸市场现象随处可见。比较典型的是三号桥东侧20个门面出租经营蔬菜、家禽、水产等农副产品,骑门摊现象非常严重,商品质量、商家诚信缺乏有效监督。
(二)市场管理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1、对商品质量缺乏诚信查处不力。调查显示市场上众多熟肉制品、豆制品、鲜肉的质量堪忧。经营户声称自产自销,其实大部分在家中没有经过任何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生产上市销售。市场管理部门却对此缺少有效监管。
2、对商品销售短斤少两管理不到位。绝大部分市场没有设立公平秤,只是在检查时做做
第五篇:城区人口管理调研报告
xx城区人口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科学而有效的人口管理,对维护治安稳定,构建和谐xx,推动xx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xx城区人口结构及管理状况
﹙一﹚xx城区人口结构
1、城区总人口。1982年时,xx城区不足1平方公里,当时两路和xx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共计1.54万人。到2014年
底,两路和xx的城市面积扩展到近48.6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已达到 29.57万人,加上流动人口 20万余人,xx城区总人口已近50万人。
2、城区人口结构。在城区户籍人口中,男性 14.49万人,女性 15.07万人;非农业人口 26.50万人,城区农业人口 3.07万人;大学以上学历5.00万人,高中(中专)6.99万人,初中 7.94万人,小学及以下 6.58万人;就业约17.6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2万人;有征地农转非 6.83万人,购房农转非 2.65万人,三峡移民2.03万人,主城区旧城拆迁移民4.38万人。在流动人口中,有xx区籍农民工5.22万人,外地籍农民工 4.80万人。另外,还有外地籍学生2-3万人,他们不纳入流动人口范畴。
3、xx城区人口特点。一是征地农转非人口集中。由于征地补偿政策对失地农民不利,转非人员补偿低、就业难、社保较差,不稳定的因素多。二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多。xx城市化、工业化推进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各地农民工纷纷涌入xx城区打工、经商办企业。由于农民工属非城市户口,在子女入学、社保、住房等方面受到不公正对待,增加了管理难度。三是购房居住人口多。由于xx房地产迅猛发展,居住环境较好,前几年房价偏低,市级机关干部和大批白领入驻xx城区,旧城改造区居民和三峡移民也纷纷到两路和xx购房居住,购房居住者两极分化十分明显,这为城区管理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二﹚xx城区人口管理
1、城区人口管理体制。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由区公安分局管理。城区人口发展规划,即人口规模、人口密度、自然结构和计划生育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城区人口就业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事局、区农业局、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共同管理。
2、城区人口管理内容。一是城区人口户证管理。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和各城区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常住人口进行户口登记,建立人口卡片,实施居民身份证管理,搞好人口统计工作。二是城区人口的普查与预测。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公安,民政为主组织专门队伍,各街道,社区居委会配合实施,xx开展了5次人口普查工作。三是城区的计划生育管理。此项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在区委,区府统一领导下,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共同配合实施。四是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对非xx城市常住户口而暂住或暂时逗留于城区的人口,由区公安分局对其管理。五是城区人口的就业管理。主要涉及征地农转非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管理。
3、城区人口管理制度。目前,xx城区人口管理的核心制度,是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他若干人口管理制度都是这一制度派生的或配套的。这一城乡分割的户口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xx建设城乡统筹的直辖市的推进,已经有所改革和调整。
二、xx城区人口管理的重难点
﹙一﹚城区流动人口管理
对于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他们的进入,对xx新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要看到,他们的大量涌入也带来一些新问题。
1、城市设施压力加大。20万余流动人口聚集到48.6平方公里的城区,平均4100多人∕平方公里。他们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给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带来了很大压力。
2、社会治安隐患严重。流动人口来自各地,成分复杂,尤其是流窜犯罪分子夹杂其中,是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
3、登记办证的难度增加。流动人口受居住和从业条件的限制,且经常变化,人头难以掌握准确,因登记困难带来办证困难,造成管理上出现失控现象。
4、监管约束的力量薄弱。由于警力的严重不足,民警任务繁重,管理人口户数和人数严重超标。例如:双凤派出所,最多的一个民警管了2万多常住人口。投入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同时,目前仍然重打击轻防范,忽视基础工作。以两路组团为例,两路组团常住人口20万余人,而流动人口也有5万多人,比例接近4:1,急切需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管理队伍。然而现有的管理机制大都是临时性的,一些工作还未真正管到位。
﹙二﹚城区弱势群体人口管理
xx城区弱势群体除进城农民工外,还有下岗职工、无业人员、较早退休﹙养
老金和退休工资不多的﹚职工、征地农转非人员、三峡移民和购房农转非的困难群众等。其特点是:
1、低职化或无职化。在社会担任的职业,属于较低或最低的位置,甚至连什么职业都没有。他们惟一所有的是劳动力,并且主要是体力,脑力和智力也不多。基本上是无产者,又是无权者和无智者。
2、贫困化。收入不多,处于社会平均收
入线下,一般只能维持基本生存和生活必需,生活质量不高,生活方式简单,谈不上发展和享受。无论吃、穿、住、行、用,高档商品与他们无缘。在某种情况下,还会陷入缺食少衣、饥寒交迫困境。
3、脆弱化。除了生活上有困难和风险,更在政治上、社会上缺乏竞争力。经济社会生活上的风吹草动,他们首先受害。如物价上涨,他们首当其冲;发生自然灾害,他们抵抗力极差。
4、边缘化。作为弱者,经常、长期甚至永远处于社会的边缘,与社会的中心有相当距离。在心理上也被人家看不起,即使舆论为他们打气,始终不能成为现实。他们有自卑感,有依赖心,有时会逆化为敌视社会和他人。
﹙三﹚城区计划生育管理
目前,xx城区计划生育管理的难点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流动人口、富人和名人的计划生育管理难以到位。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收效不明显,“超生游击队”难以消除,计生工作仍然处于失控的边缘。二是一些部门依照相关法规政策取消了对计划生育证明的前置审查,加上计生的联动机制没真正下到基层,工作合力还没形成,许多具体措施难以落到实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效果更是难以保证。三是基层工作力量十分薄弱。自从我区进行镇街机构综合改革后,原独立的镇街计生办与民政办合并成社会事务办(科),专兼职工作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大,平均每个街道都有2万以上的流入人口,基层组织对其计划生育管理力不从心。从2014年开始,xx区纳入主城区考核,以前未作为工作重点的街道纳入了核心工作,计生工作方式转变,对发现处置违法生育怀孕的流动人口,需要大量的计生执法人员开展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而现在每个街道都仅有2名计生专干,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根本无暇顾及。加之流动人口底数不清,基本情况不明,信息交换更新不及时,“躲生”、“跑生”现象较为突出,违法怀孕生育调查难、处理难,人口计生工作比较被动。
三、xx城区人口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1、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树立平等相待的意识。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中,要充分认识大范围的人口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流动人口凭劳动挣钱、创业是主流,为我们的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要与常住人口同等对待、同等待遇,决不能歧视外来人员。
2、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管理网络。目前,我区应建立区、街、社区三级立体的、多层次的管理网络。真正形成政府带动、各方参与、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组织网络。
3、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为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应制定和完善诸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流动人口依法管理教育实施意见》、《流动人口管理教育各部门职责分工》,《流动人口管理法规条例》以及办公室、流管站、协管员的各项规章制度,突出抓好私房出租户、用工单位的登记办证制度落实。区级财政应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流动人口管理和协管员的工资,保证流动人口管理有力度,有专业管理队伍。
4、不断深化服务内涵,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我区应把110巡逻车扩展为流动派出所,深入流动人口集居地,为他们提供报警、求助、纠纷调处等服务。利用街道、社区“一站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实行流动人口各种登记办证手续“一条龙”集中办理。“管理服务站”还应提供劳务中介、家政服务、租赁房屋、法律咨询、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信息服务。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规模。同时,大力推进农民工公寓式管理模式。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制教育培训,促进他们整体素质的提高。
5、不断改进管理办法,健全自我管理组织。应重视流动人口自身的组织建设,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体系。针对流动人口老乡观念重、彼此易沟通的特点,挑选其中有威信、素质好、有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协管员、协教员;针对流动人口中有一定数量党团员的实际,建立流动人口党支部、团支部;针对流动人口青壮年多的现状,成立流动人口民兵连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这些组织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将是不可替代的。
6、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在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应经常组织力量对流动人口聚集地进行不间断的清查整治,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切实做到出租屋登记不漏户、不漏人,保持查一块清一块,整一片建一片,发展一方巩固一方,不断向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难点地段循环滚动。通过不间断的“滚动式”清理整治,增强管理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弱势群体人口管理
1、掌握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城区弱势群体人口基本情况。由各街道牵头,摸清本辖区内征地农转非人员、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其他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就业状况、生活状况、思想状况等,找出特定时期不同弱势群体人口中存在的共同性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加强弱势群体人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完善政策。按照城乡统筹原则,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待遇平等政策。如完善征地农转非人员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并维护其长远利益政策;农民工享受城区市民就业、保险、子女入学等政策;农民工与城区居民政治上平等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帮扶弱势群体人口的政策。如建立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和创业等政策。进一步完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政策。如完善农民工“五险”到位的操作性办法﹔完善临时救助措施,对困难群众家庭给予救助;对流浪汉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等。
3、加强投入和监管。政府要在财政投入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社会共同参与的救助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发生。要建立困难群众管理系统,不断提高救助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4、人文关怀。政府要在就业、培训、创业等方面,给予弱势群体人口更多的具体政策关怀;在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方面,应该采取更主动更切实的措施。对弱势群体人口,应动员全社会给予关注、关怀和帮助。要引导弱势群体人口树立自信、自立、自强意识,使城区弱势群体人口在发展中同步奔向全面小康。
﹙三﹚、进一步加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
1、抓住重点。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流动人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难点在于流动性。由于居住地和职业的不断变换,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难以掌握育龄妇女基本情况。要有效控制城区计划生育,必须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各方配合。加大联动力度。严格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区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劳动、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履行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形成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高效运作机制。与流入人口、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镇街和区外省市加强区域协作,定期通报反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共同处理。
3、严管重罚。一是对违法生育户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摸底,掌握准确信息。利用2014年实有人口调查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有利时机,对城区居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二是严格按规定强制征收超生和不按规定计划生育的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对富人、名人还要降低或取消他的政治待遇。对漏报、瞒报出生人口的单位负责人和计生管理人员要加大处置力度。
4、搞好服务。成立单独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并负责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按流入人口的一定比例配设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加大对流动人口的计生免费手术、药具发放和免费生殖健康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