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纪定、职责法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应有之义和具体体现。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当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监察法成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标志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真正进入深水区。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条件下,要牢固树立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力举措推动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深入开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反复强调,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法治化、专业化,一再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章和宪法监察法为根本遵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政治定力和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责任,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政治机关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法治意识要“软”“硬”兼施。既要靠组织的教育培训、个人的自学,逐步培育形成纪检监察干部人人讲法治的“软自觉”,也要建立以程序、规矩为依托的“硬约束”。一方面,要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另一方面,要落细落小,系统梳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全流程、各环节,建立导向一致的程序规定,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二要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纪执法机关,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是最基本的工作底线。要强化“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厘清职责范围,严守权力边界,始终坚持在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条件下,要牢固树立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从加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巡视巡察、问责追责,必须做到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确保一案一事、一举一动都合规合纪合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三要增强程序规矩意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则》和《规定》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的制度、立的规矩,体现了对新时代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高标准、严要求。要把《规则》《规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的重要遵循,完善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的工作规程、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形成内部权责明晰、相互监督制约、运转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对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内涵和外延理解不够到位,用政治眼光、政治立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在开展政治监督过程中缺少具体抓手,对腐败背后隐藏的政治问题深挖不够;对政策把握精准度不高,对新型腐败问题发现能力不强,不能精准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把握不好“三个区分开来”;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的情形仍有发生。这些问题无不警示我们:落实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迫切需要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履行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职责。
二、坚持实事求是,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
实事求是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离开了实事求是,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就从根本上背离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的要求,就必然做不到依规依纪依法。纪检监察机关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看问题,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研判、区别对待,做到客观公正,决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防止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
一要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坚持客观、历史、辩证、公正地分析问题、得出结论、作出处理,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审查调查查实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巡视巡查发现什么问题就追究什么问题。高度重视证据运用,以查证的事实为基本依据,准确认定错误性质,依法依规作出恰当处置。
二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公正。强化精准监督,正确处理好监督全覆盖同抓住“关键少数”的关系,坚持人民立场,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人群,紧盯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巡视监督、派驻监督、执纪监督、日常监督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要精准把握政策,既讲法纪又讲政治,既讲高压震慑又讲政策感召,依据调查事实和被调查对象的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作出从宽或从严处理。离开了实事求是,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就从根本上背离了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的要求,就必然做不到依规依纪依法。纪检监察机关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看问题,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精准研判、区别对待,做到客观公正,决不能随意放大或缩小,防止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
三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依规依纪依法与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结合起来,认真区分问题性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妥善运用“四种形态”,防止使用不当、畸轻畸重。严格把握“四种形态”运用规则、适用情形、运用程序以及相互转化的要素条件、工作程序,使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既咬耳扯袖、抓早抓小,运用好第一、二种形态,又严格执纪、违法必究,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果断运用第三、四种形态,使执纪执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四要强化精准思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纪检监察工作是个细活,关键要强化精准思维,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决不能马马虎虎、粗枝大叶。要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真正做到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使执纪执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要点面结合,既坚持全面性,又突出党章、宪法、监察法,以党章、宪法、监察法为根本遵循。从怎么依规依纪依法来看,要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乐于、善于、习惯于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三、熟知精通,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
一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必须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监督别人、执纪执法的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尊崇党章和宪法,做守规守纪守法的模范,依规依纪依法敢担当、善作为;必须保持自律谦虚谨慎,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经常打扫庭院,及时清除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思想始终对党章和宪法保持敬畏之心,清醒认识到自己既是执纪执法者,也是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的守护者。自觉履职的前提是要熟知。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重程序、讲规矩是我们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是强化法治意识的要求和体现、依托和抓手。强化法治意识与重程序、讲规矩是相通的,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只有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都重程序、讲规矩,法治意识才能真正落地落实。例如:成都市纪委监委出台了《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其中规定,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登记、建立台账,线索管理受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签名、全程登记备查。通过这些程序规定,把强化法治意识的要求具体化了,也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打铁还需自身硬。程序之治、规则之治、规矩之治。从形式上看,法治是程序之治、规则之治、规矩之治,程序、规则、规矩是法治的基本载体,是制度笼子的基本表现形式,是避免权力滥用的重要机制。因此,强化法治意识就要重程序、讲规矩,摒弃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重感情轻规矩等思想认识。 纪法贯通、注重法法衔。接严格按照程序、权限办事,推进纪法贯通、注重法法衔接,本身就蕴含着法治思维。具体工作中,一是应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内部顺畅流转;二是应加强反腐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应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法律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在制度机制方面,把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落实落细。从总体上讲,纪检监察工作的各方面都要体现法治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要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部过程、全部环节。从实体上讲,要进一步明晰各岗位的权力清单、权力边界、责任清单、责任范围,既分清纪法界限,又推进纪法贯通、注重法法衔接。从程序上讲,要着力落实落细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不断探索完善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具体流程,促进工作步骤、顺序、方式、方法等规范化。
三是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自身正自身硬,以自身建设立信,自觉尊崇党章和宪法,做守规守纪守法的模范,依规依纪依法敢担当、善作为。要始终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经常打扫庭院,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纪检监察干部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精准把握纪法标准,全面履行双重职责,当好党纪国法“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
四、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坚守实事求是生命线的基本功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功。进入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更要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强本领。前不久,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明确提出“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要求,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加强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重视程度,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尽一份自身的力量。在调查研究中了解真实情况、提高工作本领,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调查研究与职责要求相结合、与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正在做的事情相结合,牵头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专题调研,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系统掌握干部队伍整体情况。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应该积极参加党组、党支部、党小组的理论学习,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重点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找准突出问题及监督难点,提出建议举措更有针对性,有力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在各级党组织的的示范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下大力气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调查研究能力。从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部署要求中找准调查研究的切入点,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扣报告提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重点课题调研。我们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分别带头走进科学城、产业园区等基层一线,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科技创新、高水平对外开放、乡村振兴等部署要求走访调研,为立足职能职责谋划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收集第一手资料,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把实战练兵打造成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的第一课堂
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首先是做实纪法双施双守的必要前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需要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只有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的能力,做到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才能充分发挥纪法贯通的整体优势,确保同向发力、协同高效。其次是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融合释放更大治理效能的实践需要。只有把准职责定位,掌握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有效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精准度,才能提高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再次是防范化解自身面临风险挑战的基础保障。培训打基础、利长远,既能增强自身免疫力,筑牢抵御风险的防火墙,又能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意识,形成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强大合力。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重大斗争一线是纪检监察干部增长才干、锤炼本领的第一课堂。把干部安排到正风肃纪反腐一线扎实历练,推动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是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工作本领的最佳途径。
针对近期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上两级的指定管辖激增的想想,应该有组织、有谋划的提高、解决相关领域的解决问题能力不强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应该有重点的狠抓实战练兵,加强以干代训、以案代训、以评代训。结合实际与基层纪委监委联合办理的有关人员违法犯罪案件中,应积极派出干部加入联合审查调查组,与基层纪委监委同志共同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参与留置案件办理,加深了对审查调查的程序、要求、技巧等的了解和认识。随“案”锻炼、随“事”锻炼,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都把实践锻炼作为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课堂。应该通过“课堂理论学习到现场跟案实战,再回到课堂巩固提升”的方式,助推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坚持开展实战轮训,以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干部审查调查业务能力,让干部在斗争一线锤炼过硬实战本领。
六、把深化全员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队伍、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把全员培训作为纪检监察系统战略性重塑的重要举措,围绕执纪执法新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创新培训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为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提供知识保障和智力支撑。当前,一些地方的培训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学用脱节、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仍比较常见。应着重解决这些问题,研究实招,做进一步的探索,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注重发挥教育培训基础作用。
一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培训。特别是伴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瞄准队伍建设短板弱项,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开展全员培训,实现系统全覆盖。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共举办各类线下培训班750余个、培训13.5万人次,通过课程直播等线上方式培训约104万人次。因此,全员培训应该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传达党中央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的重要手段,促进全系统贯通领会、精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政策、制度、任务的重要渠道,有效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二是各地纪委监委也应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培训。举办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培训班,传达改革精神、部署改革任务,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可以结合实际针对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外涉及的领域知识开展业务“第二课堂”,选派干部到急难险重工作一线实战练兵、开展“送教到一线”以及纪法文书“十个一”竞赛等活动,以丰富的业务知识学习的平台推动纪检监察系统互学互鉴、比学赶超。为确保培训实效,把开展辨析式业务知识竞赛列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的重要措施之一,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三是省、市一级的纪检监察机关还应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为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进行积极探索,立足构建“专业培训、师资培养、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实战服务”于一体的人才综合培养体系,挂牌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监察官培训学院,依托纪检监察机关和高校各自的优势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提供前沿人才培养阵地。
但同时也要注意在讲话培训时,要注重统筹谋划,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单纯为了扩大培训受众面,而组织不同层面的干部集中培训,培训内容相对浅显,分层分类培训做得不到位。从教授内容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实操性强,但现实中大多数培训以“填鸭式”教学为主,案例式、实践性的业务培训组织得不多,导致实战历练不足。从覆盖受众看,部分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由于任务繁重参加培训机会较少,而有的同志又存在重复调训的情况,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从成果运用看,缺乏对培训学习效果的持续跟踪、考核评估,对具体培训内容是否能够入脑入心、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情况了解不全面。要突出突出政治机关特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七、加强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提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明确了奋斗目标。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必须坚守实事求是这条生命线,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干部本领,确保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精准定性量纪执法,把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起来,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政治坚定、纪法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一要加强业务培训。在一以贯之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同时,要围绕依规治党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补齐纪法业务短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业务学习和实战训练,全面提升掌握纪法要求和政策策略、善于发现问题和有效处置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带头在受到严格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下工作生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以自身遵规守纪的模范行为立信、立威,成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表率。三要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及时清除害群之马,打造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本领和业务能力提出许多新挑战。从实践和调研了解的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能力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有的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联系实际不紧,有的对政治监督内涵方式把握不准,有的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缺乏有效措施,有的日常监督精准度不高、效果不明显,“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不够健全。破解这些问题,迫切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待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不断加强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