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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是我们国家近几年实行的一项重要的就业援助政策,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xx市自2003年以来,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援助政策,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2万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xx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总体情况
xx市自2003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22年底,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万人,主要集中于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计生协管以及各单位保安、保洁等工作岗位上。截至2022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5385 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49人,社区其他工作协管员639人,交通协管员314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2022人,其他公益岗位956人,企业吸纳人员614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沧州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
xx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沧劳社字〔2022〕52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户籍的五类人员:一是大龄就业转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二是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五是零就业家庭中的一名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人员。2022年,根据我市实际,又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即:4050人员取消就业转失业的限定,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扶养已成年但仍在读大学生的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是公益性岗位上岗的必备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目前xx市规定的岗位补贴为三种:一是社区协管岗位,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单位(企业)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补贴按全省社平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县级岗位补贴为100-500元,社保补贴缴纳一项或四项,根据就业资金情况确定)。除社区协管人员外,岗位补贴均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不属于个人工资,用人单位对所安排公益岗人员发放的工资,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水平。2022年至2022年,xx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分别占全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58.9%、64.5% 、55.3%。(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
xx市自2003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开发与管理、协议期限以及两项补贴的拨付程序等内容。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需经就业行政部门审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工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
虽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22年前,xx市公益性岗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只进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在岗6年时间,仅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就已达4787人,全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达到 55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已无力承担,更无法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人员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符合条件但无法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非常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xx市人社局通过反复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就业困难人员意见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研究起草了《xx市公益性岗位协议期满人员的分流方案》,对三年协议期满人员分三种类型制定了享受十种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分流人员失业保险救济金领取办法》、《分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办法》、分流人员的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就业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时动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准备了充足的就业岗位,只要分流人员有上岗要求,即可及时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分流工作从 2022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过沧州人社部门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岗位安排,妥善处理了部分在岗人员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事件,xx市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正式建立。2022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离开公益性岗位,节省就业资金3000万元,保障性支出的减少,使我们有充足的资金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等促进性的就业工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益性岗位是所有就业扶持政策中优惠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大量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重新就业,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全市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公益性岗位又是就业资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项政策,由于资金限制,在大批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又因为资金总量有限,无法深入落实其他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而在xx市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三年协议期满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公益性岗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和一般用人单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后,可为各单位节省大量资金,因此深受各单位的欢迎。目前xx市的各单位都积极申请公益性岗位,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人社部门不能全部承担,因此不能满足各单位的用人需求。
(二)对公益性岗位难以管理。目前xx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是谁用人、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业服务部门定期抽查。但由于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任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骗取就业资金,将难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岗位统一规定,无论工作成绩优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存在管理不严现象,而上岗人员也大多年龄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机心理,上岗后不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质量不高。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三年期限,影响了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建立公益性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在2022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分流方案时,为保证公平起见,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所有公益性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需要熟悉劳动、保障政策,还需要熟悉社区居民家庭情况,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有一定困难。xx市的公益性岗位是由派遣公司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认定的责任部门是公益性岗位派遣公司,因此,虽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专门协议,注明出现工伤由人社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一旦出现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时,用人单位如以非工伤保险缴费方为由拒绝承担费用,人社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而人社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没有此项资金支出的出处,因而无法保证工伤人员的补偿要求。
从整体上看,公益性岗位的确是深受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拥护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也是就业部门进行托底安置困难人员的主要抓手,今后还应大力开展,针对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xx市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才为公益性岗位。对其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只给予社保补贴,不再给予岗位补贴。
(二)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岗位定为特殊公益性岗位,招聘高素质人员,不受三年协议的限制,这样可保障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规定一刀切。
(三)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班吃空饷等违规情况给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处罚。
(四)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用于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对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以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
(五)对于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由于就业资金保障性支出减少,便造成了就业资金支出总量上的减少,因此,建议加大对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其就业促进性资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第2篇】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农业部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_____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带着这个问题,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专家组成调研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本情况
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还很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解决。
(一)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需进一步明确
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更需要政府对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公共性的服务。在调研中我们感到,有的区(市)县对建设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工作目标。因而,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时,力度不够,工作不落实,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农业服务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的严重情况。
(二)公益性农业服务的机构设置需进一步完善
以来,我市对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和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进行了改革和创新,有的区(市)县农业部门进行了改革,并组建了新机构,但公益性农业服务的机构却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创新,形成了“局中局、局中办、局里有中心、办里有中心”,难以发挥作用;多数区(市)县设立了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有效地开展了服务,但有的区(市)县却是应付了事。在设立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上虚晃一枪,形成了“有站无人、有人无站”;有的区(市)县对乡镇与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既影响了作为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经济发展的职能发挥,也使片区站的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有的区(市)县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设置得不够合理,服务范围过大,不利于方便群众,有效服务;有的区(市)县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设置较分散,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有进一步整合和综合利用的空间。
(三)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需进一步强化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是近年来我市农村各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较差的。一是办公条件差。市和县级的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缺办公用房、缺设备,设施简陋不配套、整体办公条件差等问题。有的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由于一个单位没有集中的办公用房,被迫分成七、八个地点办公,据农业部门统计,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租用或借用办公场地办公的占95%以上;县级和片区站缺乏专用仪器设备和必要的配套设施的占80%以上;县级和片区站无机动交通工具的占73%以上;近远郊三分之二的区(市)县片区站没有集中统一的办公场所。二是人员专业状况堪忧。组建农业片区站时,全市录用的片区站人员中,
三、我市公益
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针对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我市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建立高标准的与之相适应的农业服务体系作为保障。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应当在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强化基础、完善体系、提供服务、增强效能上下功夫。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农业部门“管”农业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当把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牢固树立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就是抓农业基础地位的夯实,就是抓“三农”工作,就是抓现代农业发展,就是抓新农村建设的观念,切实加强对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切实推进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四)要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应放在基础设施建设
上。建议按照“三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五有”(有办公场所、有设施设备、有专业队伍、有工作经费、有规章制度)的要求夯实基础设施(见:附件3、附件4)。关于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通过现有资源的整合、资产置换和市财政投入等办法,统一规划建设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办公用房,完善其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关于区(市)县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整合现有的农业、畜牧、农机等服务资源,采取市、县财政支持,市财政承担大头的办法,统一规划建设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办公用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承上启下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纽带。关于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采取市和县两级财政投入,市财政占大头的办法,建设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办公用房,配备基本的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关于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在建设上,不宜大兴土木,应利用村的“活动中心”,调剂出一块作为服务基点的办公用房,再配备必要的设施,使之能真正开展有效服务。
(六)要进一步推动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的配套建设在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推动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使之与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相得益彰。为此,建议应着手制定和实施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包括农技、动防、繁育、农产品安全、金融、担保、保险、产权交易、防灾减灾等在内的整体规划;着手制定和出台鼓励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其健康发展。
【第3篇】街道保障事务所开展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报告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支队伍既是一个新鲜的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的集体,如何管理好这个新鲜又特殊的群体性岗位人员,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文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抽调5名机关干部,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到街道的各科室站所和各社区就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由于此次调研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涉及面较广,问题贴近公益岗人员切身利益,收到了较好的实效,下面,就文化街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调研情况思考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6人,其中:调出10人,退休3人,现实际公益岗人员总数43人。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理、劳动保障服务员、社区保洁、社区城管、司法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残联主席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两块,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后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二、街道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为了把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科学的运用到了街道社区的各个工作岗位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文化街积极探索实践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合理配备公益岗人员和设置岗位。文化街一班人重视从实际出发,对4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本人现有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员情况和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等等进行了排查,细致的掌握;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掌握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尽可能的去发挥利用他们的特点、长处,发挥其长,避其之短的角度出发,按照岗位分工、年龄大小、原来所从事的行业、责任心强弱以及个人爱好等等方面的因素,把他们安排到各个社区的岗位当中,分担社区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综治司法工作、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困难群众的帮扶等项工作,统属于街道下设的社区居委会和特殊群体,由街道和社区具体管理、分配任务、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最大限度的调度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社区的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教育,多方面提高公益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公益性岗位人员大部分是一些文化偏低、家庭困难的同志,他们的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企业重组改制和新的形势认识不清、了解不透、掌握不准,为此我们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意识入手,采取了强化教育与正常教育相结合、会上教育与会下教育相结合、集中结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区成员当中,与社区的工作人员一样进行管理、进行安排工作,一起开会、一起学习、一起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做到了一视同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就是社区的一员,了解掌握我们松原市目前在企业重组、生产经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我们做到了以情感人、以德管人、以理服人。通过灵活就业,结合实际的教育,公益岗人员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岗位来之不易,体验到了组织的照顾、领导的关心,认识提高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作用也真正发挥出来了。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对公益岗人员实行制度化管理。按照松原市和宁江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际思想现状,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方案》、《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末位淘汰制度》等规章制度。街道与每一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了岗位用工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权、利,使每一位公益性岗位的同志工作有目标,思想有压力,管理上有办法。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促进和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街道的各项管理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四是严格考勤,着重落实,对公益岗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文化街党工委一班人对公益岗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考核、着重落实。街道抽出专人,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牵头组织专门机构定期的对各个岗位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检查出来的情况,在例会时进行通报,并报区就业局备案,对表现突出的,纳入半年和年终评先选优之中,对表现不好的,按照管理办法提出批评,并且提出整改方案和下步工作要求,从而极大的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发挥作用,和谐发展,对公益岗人员实行经常化管理。街道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做好深入细致的经常化管理工作。首先我们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与社区委员一样对待,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中、生活中处处关心他们,活动一同参与。每次召开的工作会、谈心会,工作上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其次是倾听他们的对街道和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思想上一些想法和生活中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工作中把他们当做同事,生活中当成朋友,使他们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他们在社区工作时能够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开展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排查,经常性的调解居民群众的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家庭矛盾纠纷,帮助老弱病残居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事情,使社区的一些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能够以较好的心态、饱满的精力在社区的各个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使他们成为我们管理队伍中一支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由于街道对公益岗人员教育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就业服务到位,几年来社区治安明显好转、辖区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为辖区打造了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深受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居民称赞他们是社区的治安巡逻员、纠纷调解员、信息反馈员、工作联络员、劳动就业服务员和生活的贴心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调出情况严重。我街自XX年到现在共调出10人,主要原因是文化街对公益岗人员的管理,从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工作任务等方面要求与街道和社区同步,公益岗人员担负的工作任务量比较重、责任很大,公益岗人员自身压力很大,从而造成了人员调出现象;
二是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方面是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就业困难群众的自身年龄偏高、并且缺乏工作技能,导致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工作形象较差;另一方面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第三就是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都取消,家庭收入比上岗前没有增加,认为还不如在家吃低保;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工作不安心,有跳槽现象发生。
三是岗位设置不够合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设置应该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来设置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招聘前,应该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四、几点建议
1、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目前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2、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应该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分配按照人员居住地来分配的原则而且还要尊重用人单位所需岗位来安排人员;另一方面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调出。
3、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XX年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每年按松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虽然目前公益性岗位还有很多急待规范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区委、区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能够相互支持配合,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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