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领导机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落实党建责任。我局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始终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重要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年开展党员集中学习15期,每月月底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带头开展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制定“两学一做”清单并整改落实;每月从学习、纪律、团结、敬业、创新五个方面,实行评分制,努力提高全员工作效率。开展争创"五星党员"评比活动,激发党员热情。
三是抓主题活动。每月按期规范开展“党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七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到平江红色革命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并刊登在省卫计委网站;深入贫困社区,与困难群众开展结对帮扶服务;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等20项党组织主题活动。
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到位。2018年度我局党支部开展党员集中学习15期,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县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建立了“两学一做”领导班子及个人问题清单,基本整改到位;举办了形式多样的专题辅导讲座并展开讨论,同时党员干部都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2.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各项专项检查。经过严格检查,我局党支部没有失联党员,没有信教党员,每名党员签订了“不信教承诺书”,全体党员按规定缴清了党费,今年发展积极分子2名,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3.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认真履行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责任人的职责,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2018年度我局讲党课4次,组织集中学习15次;开展调研走访2次,到结对帮扶对象家开展服务活动10多次;严格按照程序配齐配强了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同时以党组织的建设促进我局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新突破。在做好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其他重点任务全部完成。在卫计局的指导和协调下,积极做好了各项工作;在“精准扶贫”活动中,与困难家庭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多次上门为他们送去节日祝福及慰问物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按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门问题清单和个人问题清单,并按清单内容落实到位;要求征订的所有党报党刊全部完成征订。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忽视理论武装,理想信念弱化。部分党员认为自己有一定的工作阅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便忽视了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特别是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得不深不透,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主观上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对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没有及时掌握,跟不上形势的步伐。
2.抓党建工作精力还不够集中。对卫生计生监督业务工作看得重、抓得紧,对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就缺乏了应有的重视,在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明显不够。
3.干部队伍管理不严。对每月的工作,每周的工作安排都很缜密、细致,相比较而言,深入基层、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盯办落实不够,在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教育上,对办事拖位、推诿扯皮的人和事追责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我局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推动卫生计生监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党员示范作用。
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加强党建理论、业务学习思考,把抓基层党建作为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和督查,帮助党员干部解决难题,不断完善抓党建促发展的思路措施。发现、培养、宣传正面典型,对工作被动、消极,工作能力提升较慢的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和帮助。
2.落实管党责任,提升管理能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牢固树立抓党建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机制;建立支部抓党建责任清单,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形成良好局面;坚持以上率下,有效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科室,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卫生计生的各项工作中。
3.强化工作督办,严格队伍管理,狠抓履职尽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排出时间表,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平时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每月督促检查1次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对抓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职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纪、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管理干部队伍,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大对贻误工作、违纪违规的人和事的责任追究力度,从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