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政治巡察实效,本溪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视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十九届中央巡视辽宁整改和省委巡视本溪整改及十二届本溪市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9-2022年)》和“两准则、四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现将政治巡察重点内容细化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盯关键少数,看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否认真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是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做到“四个服从”,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以及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是否存在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方化、码头文化等问题;是否存在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的问题;是否存在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集中统一的问题。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紧盯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看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是否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否对党全面领导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是否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要对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各领域、各地区和各方面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密切联系实际抓好落实;是否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三抓三促”等要求落到实处;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态度不鲜明、立场不坚定问题;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虚伪应付、实不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选择性执行问题,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对照2017年省委第二轮巡视我市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深入检查党委(党组)是否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切实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三个清单,并认真严肃整改到位。
(四)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对照党章规定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出的12个方面要求,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加强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等基本规范。根据谈话反映和深入了解情况,看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特别是存在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等突出的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看是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是否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实际,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是否存在学做“两张皮”,形式上学习新思想、新方略,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等问题。
(二)检查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情况。要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了解党委(党组)是否落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中心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及时有效地加以应对,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是否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明辨是非,保持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态度坚定;是否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网络管理,加强舆论引导,从源头截断错误思潮和言论的传播渠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一)选人用人情况。深入检查党委(党组)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落实“20字”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强化领导和把关作用,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是否严格按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是否在动议等环节存在一把手说了算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招呼、递条子,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等问题;是否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三超两乱”、档案造假等问题。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看党委(党组)书记是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是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发挥表率作用,承担起对分管部门、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深入检查是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是否在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得力、行动上落实,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重点了解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的政治职责情况,是否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考核,有无党建工作弱化、虚化、边缘化,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员管理不到位,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落实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四)执行换届纪律情况。要把执行换届纪律情况作为重点,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官商勾结、资本操纵、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狠杀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五)干部日常管理情况。看是否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主体作用;是否注重发展党员,并严把“入口关”;是否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收缴党费;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是否存在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是否存在吃空饷问题;是否存在瞒报、漏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问题;是否存在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或档案造假的问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深入检查党委(党组)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落实措施,拿出恒心和韧劲真抓真管、长抓长管,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有没有“嘴上说说、墙上挂挂就完事”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是否存在借“升学宴”“结婚宴”等操办敛财、违反“六个严禁”的问题。
(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看是否存在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贪图虚名、弄虚作假,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只做批示不抓落实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懒政怠政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在根据省委要求,巡视组要把发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重要的监督内容,着力发现是否存在患得患失,爱惜羽毛的“老好人”,推诿扯皮、上推下卸的“圆滑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
(三)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看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是否做到严格约束自己,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等问题。
(四)生活作风问题。看执行生活纪律情况,领导干部是否存在生活作风不检点、社会交往不慎重、搞权色交易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持有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消费卡、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一)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看是否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督促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守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是否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等问题严肃查处。
(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看是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否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科学分类处置,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
(三)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情况。看是否坚持高标准、守底线,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是否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用好反面教材;是否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看是否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是否存在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等问题。看廉政约谈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否重视以及抓的效果。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情况。
(一)领导干部廉洁情况。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四资一项目”)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利用行政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和干部人事权和在基建工程、科研经费、企业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生态环保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情况。重点了解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看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资源、侵占集体资产;是否存在放纵、包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等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情况
紧紧盯住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深入检查被巡察党委(党组)是否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效遏制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是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落实到各级党组织;是否存在好人主义、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等问题;是否认真领导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落实监管责任,看是否存在履行行业或专业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要把十九届中央巡视辽宁整改和省委巡巡视本溪整改及十二届本溪市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
看中央、省委巡视及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班子成员是否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是否存在报假账、做表面文章的问题;对共性、普遍性问题是否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是否存在组织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反弹回潮等问题;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认真处置、核查,违纪人员是否依纪依规进行处置,巡视巡察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是否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