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3日至8月2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政治巡视。9月26日,省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存在的13项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明确了整改要求。刚察县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强化工作举措,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视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县委严格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
(一)聚焦问题,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县委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通过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田奎、尼玛卓玛同志在省州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凝聚形成“四个不放过”的思想共识。特别是11月13日,县委召开了巡视反馈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巩固了班子成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高度共识,切实增强了县委班子成员和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视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标准,从严从实,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委主动对焦对标省委巡视要求,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整改工作落实全过程,通过“两坚持,一注重”确保整改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6个方面的问题13项具体问题,县委主动梳理细化了44小项具体整改任务,从严从实从细制定整改方案,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了县委书记和县委副书记为主要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体系,明确了具体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问题不遗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既强化“当下改”的实效,又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注重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建立了《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等长效制度,实现整改问题到位,推进解决新问题到位,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质量。三是注重整改时效。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时限最多不超过2个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或长期整改的,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
(三)攻坚克难,较真碰硬,切实增强巡视整改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委始终坚持敢于较真碰硬的态度,对照最高标准,拿出最硬举措,做到了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真改实改。同时,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注重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进行深度落实整改,推进全县整体工作提档升级。11月27-30日,组织成立了刚察县关于省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两分组、每组6人,分别由县委副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带领督查工作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实地专项督导检查。在整改过程中,县委注重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持续用力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解决老问题与整改新问题相结合,坚持“条条整改、事事回音、件件落实”,对面上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推进,对点上的问题立行立改、具体解决,确保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意见共6方面、13项具体问题、44条小项,其中已整改完成39条,正在整改5条。
(一)关于“政治建设有差距,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贯彻“四个扎扎实实”不到位,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问题一: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目前仍有1座矿山(央格拉矿)治理采坑边坡项目仅完成50%的工程量。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州政府《关于海北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北整改办〔2018〕1号)和《关于同意青海西海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外力哈达央格拉煤矿恢复治理有关事宜的批复》(北政〔2018〕45号)的文件精神,刚察县组织国土等执法部门于2018年8月10日,依法责令该矿山企业撤出现场人员和机械设备,并责成该企业在央格拉煤矿塌方区域拉设1.7千米网围栏,确保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县政府于8月19日将该矿山企业缴纳的75万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返还给青海西海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用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督执法责任以及完成时限。同时,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别对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国土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四是2018年10月10日,央格拉煤矿矿山环境整治工作初步通过了专家组和州县级部门的验收销号,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期间,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对负有矿山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的青海西海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下达督促文书25份、责停通知2份,约谈28人(次),联合执法53次,治理“会诊”30次,监管执法巡查216次。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问题二:热水敬仁货场露天堆放原煤后死灰复燃,造成二次污染。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政府主管领导对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局长进行了约谈问责处理。二是热水煤炭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热水环境监管局局长、环境监管局责任干事给予全园范围内通报批评;三是11月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组织召开了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热水敬仁货场露天堆放原煤问题,并成立以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为牵头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了《热水敬仁货场污染问题整治方案》,并由哈尔盖镇、公安局、国土局等成员单位每日对货场清理情况,进行全程登记,确保每日有进度;四是11月8日,热水煤炭管委会会同县环保局、公安局、国土局对承租人进行了约谈,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确定了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12月3日,热水敬仁货场露天堆放原煤全部清理完毕,进行了现场验收。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探索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园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二是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等部门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特别加大对排污企业和环境破坏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网络舆情系统和12369举报电话,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督;三是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向好。
问题三: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落实社会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民生政策安排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上级拨付的专项救助资金大量滞留账面。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全县社会救助各经办人员、主管领导开展专题培训,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再宣传,发放社会救助工作文件选编,便于各经办人员学习掌握上级政策知识;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三是已将结余的254万元社会救助资金转入县财政专户,依据实际支出进行拨付。医疗救助基金已转移到县财政社保基金账户,依据医疗救助发生具体情况实报实销;四是11月5日,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主管领导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办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五是由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此为鉴,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与省州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主动对接工作,确保社会救助资金按实际需求拨付,减少存量,防止资金滞留账面;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面,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三是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罹患重病等特殊困难情况,帮助有困难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四是不折不扣地贯执行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海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定实施救助,对“救急难”事项以最快办理程序给予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应救尽救”。
问题四:伊克乌兰乡组织实施亚秀村、角什克贡麻村商铺购置扶贫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实施方案与实有商铺面积不符,损害群众利益。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经该乡党委第15次会议研究决定,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于12月10日分别对主管扶贫工作及亚秀村联点领导、角什科贡麻村联点领导进行了约谈,乡纪委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经县扶贫开发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伊克乌兰乡亚秀村和角什科贡麻村按照青海省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面积和评估价为准,已购置的2处商铺按合法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手续变更和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评估测算,亚秀村剩余项目资金126751.63元,角什科贡麻村剩余项目资金65400.46元,项目剩余资金将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计划购置商铺货架、货柜等。目前,已与县政府采购办衔接,购置设备的规格、参数等均已上报请示县财政及采购部门。三是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民生工程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盯目标任务,压实和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将各民生工程项目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项目。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严格实行民生工程半月督查、半月通报制度,严肃查处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精准掌握工程进度和实施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实施单位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等方式,加强县直部门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开展不扎实、不认真。
问题五:县委、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不深入,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坦诚,讲问题少,提希望多。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书记在县委常委班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专门就此项整改问题向参会的州委、州纪委、州委组织部领导进行了自我检讨和批评,并就落实整改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坦诚相对,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县委书记带头,对10名县委常委、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4名乡党委书记、1名党支部书记共17人进行了谈心谈话,把班子问题、对方问题、批评意见、整改措施全部谈透。班子讨论提出自身具体问题15条,6个方面的整改措施。班子其他成员也按照“四必谈”的要求进行会前谈心,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整体谈话面达到95%以上;三是直面问题,尖锐提出批评意见。在对照检查和批评环节,各常委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不掩,互相批评辣味十足,毫不留情,整个民主生活会有交锋、有交心,班子成员们都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每名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2-3条不足切实杜绝以往以希望代替问题的怪象。四是县委安排副书记、纪委书记到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具体要求,杜绝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不细。五是2018年10月31日,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专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领会精神、把握准则,推动各级各党组(党委)规范有序开展民主(组织)生活会。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意见反馈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以后凡召开民主生活会就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准和模板,开展“四必谈”达到90%以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推心置腹、坦诚相见,有问题就提出来,不藏着掖着,怕得罪人,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善用批评利器,通过思想上的碰撞和交流,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问题六: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个别县级领导不知道本人所在党支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委巡视组通报,迅速深入开展自查,抓紧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党员领导干部汇报情况,确保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得以较好落实;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刚组〔2018〕147号文),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发挥示范作用。县委书记拉科同志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党日活动2次,开展了集体学习、上微党课、重温入党誓词、集体交纳党费、认领微心愿、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其余县级领导也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各类组织活动,其中参加支部学习327次,讲党课36次,参加主题党日活动30次;四是强化管理监督。为各基层党支部发放了《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将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录,对党员领导干部点评讲话、会议记录、讲课稿件、活动照片等有关材料做好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一是继续抓好工作指导。开展组工干部走基层、联支部活动,每名组工干部联系多个基层党支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分析问题,商议对策,改进工作,推动整改落实。组织各相关支部进行观摩学习,提升全县各基层组织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之前,必须提前将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党内生活记录与业务工作记录混用的情况。三是继续抓好督导检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注重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将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绩效考核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结果作为党建考核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
问题七:伊克乌兰乡和吉尔孟乡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没有征求意见,没有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无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约谈整改。县委主要领导对伊克乌兰乡党委书记和吉尔孟乡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12月6日县委组织部对伊克乌兰乡和吉尔孟乡党委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伊克乌兰乡党委书记对本乡镇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档案管理员进行了约谈,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吉尔孟乡党委书记对本乡镇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项约谈,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通报。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专题督查,对发现的“党建工作执行不力、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效果欠佳、发展党员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并限期整改,期间共反馈整改问题197条。二是规范党建流程。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刚察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的通知》(刚组〔2018〕91号文),制定了基层党组织组建、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等16项基层党建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帮助基层党组织厘清标准化建设的思路举措,确保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是开展党务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共培训村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干部215人,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发展党员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混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和说明。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要求全县各党组党委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各个阶段要求,会前抓好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发言提纲,保证会议筹备到位;会中找好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开出实效;会后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今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制度,重点督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评功摆好、开展批评不聚焦等实际问题,切实让民主生活会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问题八:县国土局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资料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向直属机关党委作出了深刻检查,11月21日县委组织部对国土资源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在2018年党支部分类定级中,将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由2017年的先进党支部降级为一般党支部。县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领导提出严厉批评,将党建专干调离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同时,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对党建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并由主管领导进行了审核。二是抓好党支部建设规范化。以机关党建为支撑点,开展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了《刚察县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工作方案》(刚直〔2018〕16号文),在全县机关党支部进行达标创星活动,共整改问题197条,问责单位及个人9个,使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抓党建的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各机关党支部书记是“达标创星”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用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达标创星”工作的成效,做到在工作责任上细化、目标要求上量化、督查有力度、考核有标准、奖惩有办法。二是培育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总结、推广力度,选树一批基础比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五星级”机关党支部作为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关于“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实效不够”的问题
1、理论学习和联系实际不深入。
问题九:县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
问题十:县委中心组没有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中心工作等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8年8月,修订完善了《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明确规定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论务虚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中心组成员每年必须撰写1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等重要事项。同时,将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调整为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和县委委员等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进一步强化了对县委理论中心组的管理。二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对开展专题研讨、理论务虚会、专题讲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改变了以往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为主的学习方式。截至目前,县委理论中心组共计开展专题研讨2次、围绕全县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开展1次理论务虚会,组织专题讲座4次,专题学习13场次。三是在年初完成1次县级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召开了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如何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促进分管工作提质增效进行了专题研讨1次。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委政研室、州委党校等单位专家教授开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题讲座4次,全县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县纪委、农牧、民政、建设等部门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征订发放《习近平同志讲话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资料500余本。以上两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州、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把每年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主题和时间纳入本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从制度层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每年专题研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督查室,以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为契机,开展覆盖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党委(党组)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县委理论中心组安排的调研课题的县级领导,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对有问题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确保实现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效果突出,实现常态长效。
问题十一:少数县直部门和乡镇学习安排无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宣传部于11月上旬会同县委督查室,结合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工作全面检查,明确整改时限,通过检查发现:县法院党组在召开日常工作会议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但未召开专题研讨会、专题工作会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更具体、更细致的安排部署;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但未按月进行安排;同时未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目前,县法院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已于12月初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18年12月3日至7日,结合全县目标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内容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县委宣传部、县目标考核办公室将进一步增加理论武装工作(学习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分值。二是根据2018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将2018年度学习不规范、学习资料不全面的党委(党组)作为2019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武装工作重点检查对象。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通过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约谈提醒、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加大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理论学习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问题十二:抽查县委班子成员、个别县直部门领导和乡镇党委成员29人的近3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有50%的同志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没有理论联系工作的心得体会和工作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近三年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时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和县委安排部署补齐学习笔记。对未能提供心得体会同志,要求其翻阅以往学习档案资料,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二是重修修订了《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各党组(党委)学习方式方法,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坚持理论中心组成员读书笔记审阅制度的基础上,每半年由县委书记对县级领导读书笔记进行抽查,县级领导对分管各党委(党组)书记读书笔记抽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对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读书笔记进行抽查,确保压力传导及时到位。同时,加强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全面了解掌握学习内容,讲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各成员主动学习的行动自觉,以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选题调研工作,将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领题调研工作明确纳入《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当中,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做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实,工作研究多。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特别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规定每年由县委政研室甄选整理成册,并将发至全县各级党组织,为全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理论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矩。
问题十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宣传引导不足,督查考核不到位;乡镇、局“一把手”不了解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实际工作部门和各地之间还没有建立大舆情工作格局;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网络舆情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应对舆情危机能力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刚察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刚宣〔2018〕4号)《刚察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刚宣〔2018〕29号),明确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10余项相关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部署,与加强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班子成员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注重充实人才队伍建设。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当前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薄弱情况,及时抽调沙柳河镇1名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的同时,将县文联与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切实解决当前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注重新媒体建设。以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为契机,有效整合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人员设备,建立了重大舆论舆情监测反馈制度、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公安网安部门和省、州网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处理有害信息。目前,舆情处置预案已制定并审议,待与全州的舆情处置预案衔接后印发执行。同时,充分发挥县办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县域内正面宣传。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继续做好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充实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全县各党委(党组)做好各类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三是健全网信机构,加强网络阵地管控。加快申报我县网信办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及编制,争取将网信办人员招录工作纳入2019年招录计划,积极申请省、州配套相关设配,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将县网信办运转经费单列,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升我县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及水平。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紧抓当前全县机构改革的机遇,通过调整、补充等方式增加全县意识形态专职工作人员,壮大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同时,科学规划即将建成的广播电视大楼内的设备、科室、人员的功能布局,确保2019年内投入使用,将县新闻中心和县电视台合署办公,建立网络、电视、纸媒“线上线下”组合宣传,及时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吸纳“村警”、社情民意党建信息员、寺院管理员等人员,进一步扩充“网军”队伍,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省、州相关专家开展讲座,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切实增强我县相关工作人员舆情搜集、监测、回应、处理能力,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
(三)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1、干部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问题十四: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动议环节审核把关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表存在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入党时间空白或与档案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8年10月对《刚察县干部动议制度》《刚察县干部选拔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度》《刚察县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人选办法(试行)》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二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审核表填写不完整、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和入党时间空白或不一致的问题,由县委书记对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三是结合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细致审核,按照“存疑必查”的原则,对多次催补,仍未补充缺失材料的26名干部档案列入全县存疑档案中,于2018年9月赴干部分配地对全县26名干部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目前22名干部已查找到相关原始依据,4名干部无法找到相关原始依据,根据相关要求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并向州委组织部上报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情况认定表》,由州委组织部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待省委组织部反馈后再进行下一步整改。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三审二核二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严把动议、民主推荐等各关口。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刚察县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刚委〔2002〕30号文)《刚察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刚办发〔2015〕83号文),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格领导职数和职级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三是严格落实“四个凡必提”要求,严格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和考察对象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
问题十五: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汇报、研究讨论等环节记录内容不完整,发表意见记录不详细,只记录议定结果。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主管领导对县委办公室主任、分管政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县委办公室主任对办公室文秘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明确指出了工作漏洞,并要求限期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主体;二是规范记录制度。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记录,将每个常委的发言和意见原汁原味记录在案。会议记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后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问题十六:全县23名同志无任何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任命为科级领导干部。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分析:一是在省委巡视组巡查反馈23名科级领导干部无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经自查,查找出25名科级领导干部无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根据(青公局发〔2016〕114号文),2名同志于2016年12月15日进行了补登,但公务员登记相关手续还未办理,待与省公务员局进一步沟通汇报后抓紧办理;二是针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的问题,结合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档案造假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再审核,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逐级向省州组织部门汇报情况、作出具体说明,申请省州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政策支持;对违规提拔的干部,将通过换届选举登记公务员等方式,力争三年内消化完毕。此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继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学习力度,通过集中学习、分片导学和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和内容的学习力度,切实做到选人用人工作坚持标准不动摇、执行制度不走样,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力。二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把好选人用人审核关。三是严格落实省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干部届中坚决不提拔到行政部门担任科级干部;换届期间,严格按照省州“四类人员”的选拔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干部配备到乡镇领导班子中。
问题十七:2018年3月,一名同志档案中无任何入党手续材料被提任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问题十八: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缺失严重,档案管理不规范,审核207卷档案,发现各类问题档案78卷,问题档案占审核数的25.4%。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2018年11月制定了《刚察县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办法(试行)》。二是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同志档案中无任何入党手续材料的问题派出专人,前往该同志原所在支部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原始入党材料已在原党支部查找到,审核后,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将所有资料归入本人档案中。三是11月20日,由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对档案管理人员仁措吉同志和干部室从事干部工作的责任人就未认真开展“凡提必审”工作进行了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此典型问题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刚组〔2018〕144号文),引以为戒。四是结合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部及时成立了刚察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及调查小组,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刚察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1490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全县13名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原始分配文件、相关工作经历等原始凭证,已核实认定工作经历11名,2名工作经历存疑;31名干部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已核实认定31名;18名干部人事档案出生时间认定不准,现已依据干部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完成18名干部出生时间认定工作;42名干部入党材料缺失,目前正在核实整改中;39名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中学学历材料,目前正在补充和认定中。五是县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室钥匙统一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干部档案查阅登记管理制度》《干部档案转进、转出登记审核制度》《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等相关制度,避免了档案丢失、涂改、抽取、伪造等现象的发生。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管档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书》。问题十七已整改完成,问题十八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按照“不任前审核不提拔任用”的原则,对拟新提拔任用的干部,由干部档案室根据干部室提出需要审核的人员名单,对其个人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审核后,再移交干部室对其档案内容进行严格细致审核。二是确保管档干部的稳定性,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管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三是针对部分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省州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补充的要求,及时采取通知追补、电话催补和专人查补等途径补充缺失材料;同时,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情况,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2、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
问题十九: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
问题二十:伊克乌兰乡、哈尔盖镇、沙柳河镇等普遍存在党委(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行政混淆等问题。
问题二十一:部分党支部没有设置纪检委员,没有召开支委会,没有民主评议党员,以娱乐活动代替党组织生活。
问题二十二:县交通局未按“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相关组织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任务。根据省州基层党建任务安排,县委组织部制定了《2018年全县基层党建任务分解表》(刚组〔2018〕72号文),细化任务118项,明确了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责任和整改3个清单。11月21日县委组织部对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进行通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在2018年全县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中对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进行了降级处理,由先进党支部降为一般党支部。12月6日县委组织部对伊克乌兰乡、哈尔盖镇、沙柳河镇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县委制定下发了《“党支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19号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记实、评议、考核等制度,在各党支部统一使用了“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党组织工作记录薄”,建立了“一人一档”,严格“两簿一档”记实管理,对党内组织生活实行“痕迹化”管理。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主要领导向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至少讲1次党课,分管领导要在所在党支部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同时,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情况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刚察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的通知》(刚组〔2018〕91号文)《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刚组〔2018〕35号文),规范了党支部16项工作流程,确定了“党员带头健康行,全民健身奔小康”“承诺践诺”“主题党日+本单位重点任务”等20项主题党日活动选题参考,有效防止以娱乐活动代替组织生活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刚察县基层党组织“四化”建设标准的通知》(刚组〔2018〕89号文),针对农牧区、城镇社区、机关(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7个领域的不同情况,分别研究制定了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标准,要求各党支部均要设立纪检委员。对全县105个党支部进行摸底调查,对没有设置支部纪检委员的88个党支部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指导各支部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设置了纪检委员,88个党支部已全部设置纪检委员。开展了村(社区)组织“星级化”创建工作,通过开展考评工作,设立“刚察县村(社区)组织奖励基金”50万元,对达到十星级、九星级和八星级三个档次的村(社区)进行资金奖励,全力激发农牧区党员干部创业信心和干事动力,推动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实现晋位升级。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先后整合资金333.5万元对28个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进行维修;整合资金28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投资27万元制作制度形象栏;投资121.5万元安装取暖设备;整合州县财政资金100万元,重建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各2处。四是狠抓党务知识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12月12日至14日举办了全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共培训基层党务工作、基层干部285人,并为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体检活动,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建立了健康档案,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不断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档升级。以“党支部建设年”为契机,以建设“四化”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党组织工作记录簿”填写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明晰。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建立考勤登记簿,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素质整体提升。整合县乡各类培训资源,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建立关爱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奖惩激励手段,压担子、定任务,落实“一岗双责”,有力调动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活力。三是确保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继续实行“三三制”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随机暗访+现场观摩+年终考评”党建考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五个三”工作法和“星级化”评定工作,强化考评考核,使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发展党员不规范。
问题二十三:县卫生局所属的卫生监督所共有职工9人,无1名党员。
问题二十四:县属5个乡镇基层党组织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没有支部决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空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空白或填写不全。
问题二十五: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机关党支部所确定9名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没有形成决议,没有确定培养人。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中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进行了降级处理,由先进党支部降为一般党支部。县委组织部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积极在县卫生监督所职工中发展党员,充实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县委组织部于11月19日对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12月7日县委组织部将此问题作为发展党员不规范的典型问题在全县党组织中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二是为了理顺党组织设置,推进全县卫生、农牧系统党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成立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县农牧和科技局党总支,将下属单位党支部纳入了党总支进行统一管理。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针对已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研究,指定培养人,充实补齐档案资料,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以支部大会通过日期为9名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时间,有序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73号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统筹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名额要求,在卫生监督所重点培养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县委组织部已对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训。三是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28号文)和《关于规范管理发展党员档案的通知》(刚组〔2018〕77号文),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规范党员档案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制作了“刚察县发展党员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后列出32项材料清单,标明发展党员各阶段需要档案资料的名称及数量,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细化《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发展党员程序混乱、记录不全、材料缺失等问题的党组织及时进行通报并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限。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发展党员的管理工作,严格入党程序,从入党各个环节下功夫,严格工作程序和手续规定,逐项审核,同时严把转正,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实施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吸纳优秀分子,淘汰不合格者。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一人一档”制度,建立发展党员全过程责任倒查机制。二是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中5大项23项发展程序,认真履行各个环节和程序,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海北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制、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关,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发生。三是强化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继续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从源头上解决发展党员流程不清,党务工作严重滞后的根本问题。四是严格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重点向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两新”组织和各级各类先进、业务骨干倾斜,确保每个机关党支部至少每3年发展一名党员,村(社区)党支部每年发展1名党员。
(四)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工作流于形式,注重留痕迹多。
问题二十六: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照抄照搬、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安排县纪委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新“四风”问题174条,制定整改措施201条,完成整改109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9条,修订完善工作制度132条,开展集中学习232次,开展警示教育58次。二是县委制定印发了《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处理问责三个阶段工作,查找出形式主义问题98条,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意识,干好本职工作。在目标考核中加大个别谈话的力度,扩大谈话覆盖面,注重从基层群众的口碑和工作实绩来评价工作。县纪委监委继续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今年8月至9月,相继开展了对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发展改革局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督导调研工作,对两个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期间发放《刚察县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包括为官不为不愿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其它不担当不作为5个测评内容)和《无任职干部专项民主测评表》共64份,个别谈话32人次,形成检查调研报告2份,提出意见建议10条,对履职情况不到位的2名班子成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县纪委今年查处了县国土资源局在2017年廉政档案中造假问题,对擅自蓄意编造档案资料的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秘书予以辞退,主管办公室工作的负责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文件审核把关不到位,由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县纪委派驻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县纪委于7月份印发了《关于海北州纪委通报的一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刚纪发〔2018〕40号),就我县发生的此典型事件开展警示教育。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10种表现形式,围绕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既要抓好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问题的查摆整改,又要着力健全完善可操作、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一是在安排工作、检查督导中,进一步淡化工作留痕的导向,优化工作考核设置。二是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
问题二十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全部为照抄照搬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纪述廉会上点评所列共性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制定的《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重点整治无中生有、编造虚假材料,移花接木、网上抄袭剽窃,照抄照搬、没有结合实际,一成不变、未能与时俱进,虚报浮夸、一纸空文落实等问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相继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列出形式主义问题清单98条,对问题出现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76项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全县各单位也都设立了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联络员,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落实上报工作。二是11月27日,由县纪委书记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提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由县纪委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深入学省州党委、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强化通报曝光力度。
问题二十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县2016年异地搬迁脱贫项目中,伊克乌兰乡住户项目验收时间居然早于中标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县住建局在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高原美丽乡村项目验收组为同一验收组,验收组成员3人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不严谨,个别人还存在业务不熟练、不精通情况,导致填写项目验收时间早于中标时间。对此,县住建局召开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出现原因,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才让东主对验收组成员三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三是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认真查询原始资料,对该项目验收表上的时间核准之后进行了改正。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住建局局长约谈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五是结合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批转了《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92号),开展了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整改落实,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刚政办〔2018〕162号)、《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建设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178号),对项目设计变更,招投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无规划手续及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图审、规划许可时间与开标时间倒置,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与备案资料项目经理签字不一致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全县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进行了规范,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了招投标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把此项问题作为今后全县各相关单位规范工程项目整改重点任务来抓,严格项目建设验收程序,做到一事一核对,对全县所有项目干事进行约谈提醒,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扶贫及工程项目领域问题多发。
问题二十九:扶贫领域发现在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投资使用、项目资料档案、工程建设量等违规问题达45条,涉及乡镇和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18个部门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以上问题,作了进一步分析和整理归纳,45条问题中包括:扶贫领域问题22条,扶贫领域行业部门16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7条。为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8月29日至9月7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5乡镇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2018年涉及的扶贫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及档案资料完善情况进行了督查。2018年11月12日至22日,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县涉及整改问题的8个行业部门和5个乡镇扶贫领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综合督查(回头看),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11月27日,县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刚察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了工作整改汇报,对此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二是整改期间县政府党组对县民政和扶贫、发改、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约谈,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经办人一一面对面约谈提醒,并由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对以上5个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引以为戒,立行立改”。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问题整改的常态化、制度化,县政府成立了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组。全县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由监督组负责执行,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慢作为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责成主管副县长对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问责处理。经审核,共有三条未完成整改:1.沙柳河镇2016年州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尕曲村扶贫资金50万元计划购置适龄生产母羊,之后变更扶贫资金用于购买78头牛,只有沙柳河镇政府出具的函,没有相关部门的变更批复文件,扶贫资金5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入股,没有按照方案以实物方式入股。2.各乡镇党委、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下达项目为:无母畜(羊)周转周期等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方案,在分配时,未经过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和向村民公开,造成分配不公的现象,母畜分配后应按要求定期收回进行再分配,但大部分村未进行周转再分配,造成未分配到周转母畜的贫困户意见很大,经常上访。3.泉吉乡年乃索麻村旅游扶贫宾馆项目中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两证一书”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不符合项目实施程序要求。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关系,明确工作重点,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通过整改尽快补齐工作短板,保证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三是要求县委巡察办,在今后巡察工作中重点对扶贫领域项目进行重点巡查,防范于未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问题三十: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拨付教育发展资金380万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水电改造和维修,县教育局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法人未签字、质保金额未明确、资金报审表主管财务领导未签字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教育局就问题原因对县委进行了情况说明,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二是对县教育系统近年来的所有项目建设档案进行了“回头看”梳理检查,对不规范、不完整问题的合同,进行了规范整理,对质保金未明的合同,及时按照合同总价和约定质保金比例,明确质保金数额。三是对未签字、质保金额不明确等问题的合同,由当事人履行补签等相关手续。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教育局局长进行约谈问责,并由县政府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规定,由各项目单位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完善项目程序,严格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不发生此类问题。
问题三十一:抽查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等6个单位13个项目就有4个项目存在项目设计变更资料缺失,招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等招标不规范问题,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负责的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该项目工程变更较大,项目没有设计变更。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项目专项自查整改方案,对近年来实施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对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规范。二是对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因规划设计户型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需改造延伸的24套住房,通过图纸设计公司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单位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在工程签证联系单签证盖章后,由县政府积极与省民政厅协商,对缺口资金进行了追加,省民政厅和县政府各承担68.096万元资金缺口。三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领导进行约谈问责,批评教育。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在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原则。
问题三十二:县财政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建项目-种公牛购买项目,合同书甲方负责人无签字、无购置方案、无项目现场审查表、无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审批表、无审核意见和审批意见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对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县财政局局长对财政局农发办项目干事进行了约谈,并在局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县财政局农发办联系州农发办当事人,对项目合同确认后,补签了种公牛购置合同签字,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场审查表、审批意见等补充完善后统一进行了装订。三是加强农发项目监管,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四是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农发项目,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规范整理了档案资料。五是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刚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刚察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保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在两个办法已在全县各单位征求意见,将在提交县法制办审核后印发执行。六是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评估有效实施重点防控,重点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梳理,研究制定风险防控、管控措施,强化落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从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问题三十三:伊克乌兰乡原党委书记和原乡长在受处分期间,仍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代理费4500元;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环境整治项目审查费4200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伊克乌兰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在受处分期间,仍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的问题,除已追回两人享受的年度考核奖金,推迟级别工资晋升外,县纪委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对工作人员签收处分决定后未上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失职渎职而造成受处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和享受年度考核奖励工资的错误行为,给予诫勉谈话,对局长、副局长由县纪委进行约谈提醒处理。二是针对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4500元助学贷款、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发放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的问题,除追回教育局发放给教育局工作人员4人的4500元助学贷款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放的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包括3800元评审费和400元场地租赁费)外,将此问题作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典型案例,由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三是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由县纪委立案进行了查处,给予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取消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达标奖金发放。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开展财务人员专题培训,严格执行会审会签等财经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海北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问题三十四:“三公”经费严重超支,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2015年至2017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都存在超支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拟定的《在县直部门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在县直部门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本单位2014年以来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对自查问题拿出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二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切实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县委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刚发〔2018〕7号),明确了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等具体规定;印发了《关于转发<海北州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刚办发〔2018〕7号),对公务用车车辆标识管理、用车派车登记、车辆定点停放、节假日车辆封存和加强监督检查作出了严格规定;公务接待按照《刚察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刚财〔2017〕 342号)规定严格审批管理,做到报销必须要有接待函(文件)、接单审批单、菜单和发票齐全,缺一不可,对未经审批的接待活动、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因公出国严格按照州财政局《关于转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转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严格控制和降低“三公”费用。截至目前,“四大班子”“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比2017年同比下降44.47%。三是加大了问责力度,集中从三个层面进行了约谈提醒,即: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进行约谈,分管领导对机关中层干部和办公室财务人员进行约谈,办公室主任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约谈。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严格按照县委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刚发〔2018〕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经费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三十五:2015年至2017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和县发改局等15个单位普遍存在支付会议费无会议文件、签到册、费用结算清单,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超标准报销、收据抵发票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政协、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已将缺失的会议文件、签到册和费用结算清单等原始资料全部补齐归档,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财务会审会签制度,加强日常财务监管,杜绝铺张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二是县纪委对巡视反馈的15个单位进一步核实检查,将超标准资金如数追回。同时,要求各党组(党委)主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并在全县范围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三是针对县乡村三级财务机制体制不完善、资金监管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调动全县财务岗位人员的通知》(刚人社发〔2018〕41号),对全县各单位的68名财务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5个乡镇、卫生、环林水、教育、农牧部门成立5个会计核算中心,在县直部门设立了17个会计核算机构。并由财政局组织全县各单位财会人员70余人召开了一次财务知识业务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财务会审会签等制度规定,健全财务监管机制体制,加强财务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县乡村三级财务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财务工作运行规范。
(五)关于“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压力传导递减”的问题
1、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问题三十六:近三年县委常委会仅有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政府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专题研究,没有组织集中学习上级廉政会议有关精神。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刚察县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关于“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委会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县委于8月15日召开了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常委会议,集中听取了4个党委(党组)上半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结果,研究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6项议题;在县委第三十五次常委会上,已安排县纪委筹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和党风廉政专题常委会议,在12月下旬听取部分党委(党组)巡视整改情况,分析研判2018年刚察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时,坚持经常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经常化、常态化。今年共召开县委常委会17次,累计研究审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题25项,主要议题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巡视巡察整改、干部党政纪处分、监察委机构改革等重大事项;常委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学习20次,主要有新修订《党章》《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和省州党委各类通报及相关制度规定等,做到了每次会议至少有一项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或研究事项。县政府党组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3月14日、5月15日、10月23日),在常务会等各类会议上累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0项,开展集中学习8次,研究解决了县纪委监委谈话室改造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等具体问题;为压实责任,保证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各行政部门整改情况1次(11月27日),县长、副县长约谈提醒14人。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县委、县政府将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按照《关于构建党委“五个主体责任”和“四项重大任务”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的意见》(刚发〔2017〕27号文)规定的主体责任清单,在制度规范上狠下功夫。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一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常务会分别不少于2次,及时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工作任务分解;对上级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任务要求、问题通报等随时通过常委会、常务会进行学习传达和任务安排。二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报告、述责述纪述廉、工作约谈等各类制度要求,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三分部署、七分检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在基层落地生根。
问题三十七:党政班子与班子成员签订廉政责任书,细化、量化不够准、责任分工不够细,内容雷同,没有个性化目标。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实行目标责任精准化指导。2018年11月30日,县委第三十五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了《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成员联系指导县四大班子、各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刚办发〔2018〕99号文),由县纪委监委班子、纪检监察组12名成员分成4个工作组对全县47个单位开展联系指导工作,从六个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不定期指导,重点解决党政班子与班子成员签订廉政责任书,细化、量化不够准、责任分工不够细,内容雷同,没有个性化目标的问题。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精准化管理。从2018年开始,对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项考核,县纪委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科学设置,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方式对年初下达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对各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确定作出科学指导。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县纪委将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县委在目标责任分解上再细化再明确,从严从实落实好各项责任机制。一是严格区分乡镇(场)、政府部门、县“四大班子”机关和县委各部门工作性质和任务要求,因地制宜,按照实际情况分解下达好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重点任务,为各党委(党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根据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重点,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组成员按照分工,逐个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对责任书内容逐项进行审定,做到精细化、精准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各个环节形成监督指导的长效化机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责任书明确的内容,通过日常检查考核、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工作约谈等方式,推动责任书确定内容保质保量完成。
问题三十八:责任压力传导上热下冷、不均衡,县职能主管部门履行“一岗双责”严重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为解决好“一岗双责”责任缺失问题,县委从县级领导层面做出制度规范,制定了《刚察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刚办发〔2017〕83号)。2018年,县纪委共向县级分管领导抄告问题清单12份。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工作巡察。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对检查考核发现的“一岗双责”责任缺失、廉政约谈不规范、档案文件造假、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等问题指名道姓进行了通报;于5月14日至7月9日对沙柳河镇、县教育局等15个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48条,边巡边改整改127条,跟踪问效整改21条,纠正了个别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党组织忽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宽松软、工作作风不扎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等具体问题。巡察中,发现问线索1条,正在核查。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吉尔孟乡11.8专案中违纪的17名人员,根据违纪事实,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四是加大约谈提醒和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县纪委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34个党委(党组)负责人、班子成员进行了通报批评、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对21个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四是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和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海北州王文杰、李跃鹏,刚察县谢军、李生祯违纪涉嫌违法案件,分别于5月22日、8月22日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全县500余名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做到了预警在前、警钟长鸣。在省纪委巡视问题反馈后,县纪委又针对党纪党规教育知识普及不全面、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编印了《重要党纪党规摘编》,将于12月下旬印发到县直机关党员和乡镇班子成员中,以帮助大家开展学习,提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刚察县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按照《刚察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规定,在健全组织领导、履职报告、联系群众、检查评价、督导检查机制上再下功夫,把责任压力传导到最基层,解决好责任传导不均衡、“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问题三十九:巡察办工作力量薄弱,仅设置有一名巡察办主任,且巡察组与综合纪检监察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工作存在顾此失彼,巡察作用发挥不力。
情况说明:县巡察办会同县委组织部正在积极与州委组织部和县编委沟通协调,计划再为县委巡察办落实1名工作人员和若干名巡察组工作人员编制。目前,县编制办正在拟定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待方案制定并实施后一并落实相关要求。为保证2019年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已为巡察办从纪检监察组调配了一名工作人员,购置了办公电脑1台、办公桌椅2张、打印机1台;巡察工作模式上,将改变以前巡察组与综合纪检监察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模式,实行巡察组与综合纪检监察组分设,初步确定组建三个巡察组,县委巡察办已按1:2和1:3的比例拟定了巡察组长和巡察专员人才库,巡察库人员确定为政法、财政、扶贫、农牧、审计、政法等部门专业干部,组长库为人选为6人,专员库人选为18名。此问题正在整改当中。争取到2019年年底前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县委巡察组切实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一是加强巡察库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在2019年一季度前开展一次巡察人员集中培训工作,帮助巡察人员尽快熟悉巡察业务。二是在2019年上半年,围绕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安排开展一次政治巡察,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2、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有差距。
问题四十: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不及时。
问题四十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不够,特别是扶贫、环保领域,大多是上级部门转办件。
问题四十二:五年来立案15件,占处置问题的13%,立案率低,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缺乏力度。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以上反馈的三个问题,县纪委举一反三,梳理细化了问题,结合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事项。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省纪委滕佳材书记在全省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省委巡视反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了《刚察县纪委监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刚纪办发〔2018〕78号),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改行动,整改内容确定为7个方面,主要为:思想认识与形势任务要求不相适应、执纪问责力度缺乏、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担当意识不强、惩治的高压态势还未形成、发现问题渠道单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力求通过学习教育、问题查摆、集中整改、建章立制等措施,解决好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协助县委先后印发了《刚察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刚纪发〔2018〕12号)、《2018年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刚纪发〔2018〕30号)、《学习传达州纪委十二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及我县贯彻意见》(刚办发〔2018〕12号)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各乡镇、场党政领导班子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细化分解表》《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县群众团体领导班子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细化分解表》《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细化分解表》(刚办发〔2018〕69号)。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刀刃向内”,针对履行监督职责不力问题,给予1名乡纪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给予3名派驻纪检组成员诫勉谈话的组织处理。四是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针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不够,扶贫、环保领域问题大多是上级部门转办的实际情况,按照“三必谈”和“基层工作调研接访走访全覆盖”要求,县纪委书记年内对全县五个乡镇开展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与党委、政府、纪委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轮;根据《刚察县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刚纪发﹝2018﹞8号)和《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刚纪发﹝2018﹞11号)要求,县纪委监委深入乡镇、村开展了接访下访工作,其中,纪委书记接访下访五个乡镇,两名纪委副书记接访下访31个行政村,做到了“全覆盖”;在群众反映问题处置方式上,针对村一级对函询问题讲不清的实际情况,凡反映村一级的问题,均采用初核方式,纪检监察干部均要到群众中进行核实,把问题调查清楚,防止问题线索流失。五是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截止12月10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36件。其中,上级转办12件、交办6件、本级受理18件(来电2件、来访5件、网络7件、来信1件、其他3件)。处置问题线索30件,其中,初核24件、谈话函询4件、转主责部门办理2件;立案12件,给予党纪处分26人,政务处分16人,诫勉谈话8人,取消退休待遇1人,移送司法1人,挽回经济损失185.71万元,因违纪问题取消19个乡镇部门单位2017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立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40%。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深化“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作为重要遵循,密切关注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认真加以整改,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把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新思想、新事略,协助县委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二是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的功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会议,加大审计、检察、法院、政法部门间违纪问题线索的通报、移送,提高立案率和调查取证效率。三是加大信访举报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署名、详实举报违纪违法问题,降低信访量,提升成案率。
(六)关于“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彻底,整改效果未达到预期”的问题
1、整改还不到位,甚至流于形式。
问题四十三:县委整改方案中提出“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要求,但近3年县委仅在2017年8月18日召开了一次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明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次数。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青发〔2014〕19号文)精神,结合刚察实际,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点评各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每年单独召开县纪委全委会,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8月15日,县委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常委会议1次,集中听取了4个党委党组上半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判、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结果,研究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6项议题;计划在12月底,州对县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考核结束后,再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常委会。县政府党组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领导。一是在统筹谋划、科学领导和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指导,及时听取汇报,了解掌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审议研究有关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三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期创新,重视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保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四是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用好巡察工作成效。
问题四十四:有关职能部门对扶贫领域项目监管严重缺失,干部教育针对性不强,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缺乏有力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把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使用关,建立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用典型案列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二是加强对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执纪。制定了《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刚纪发〔2018〕11号文),开展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走访工作,重点查处和纠正了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问题;严肃查处了吉尔孟乡原党委书记谢军、项目干事李生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全年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8件,了结18件、立案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强化了震慑作用。三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48条,边巡边改整改127条,跟踪问效整改21条。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加强对扶贫领域项目建设的监管,同时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目前,我县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拓展,强化工作落实,在持续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提高思想站位,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在狠抓时效上下功夫,切实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融入到全体党员的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中;在抓好班子学习的同时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对全县各单位制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措施开展检查,杜绝照抄照搬,确保制定措施紧贴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强大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落实,牢牢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五四战略” 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用力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二)坚持目标导向,全力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坚持运用求解性思维,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契而不舍地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加大巡视整改督查和调度,盯紧巡视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加快工作进度,形成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并依托我县“四库”网络管理平台,对难点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落地,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实现长效化和常态化。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原则,在逐条逐项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深入推进整改的同时,认真找准间题“症结”所在,补齐体制机制以及制度短板,有针对性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严格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履行党建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改进廉政教育方式,深入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边教育边互动边剖析边反思,不断提升廉政教育效果,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努力形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四)坚持整体推进,实现整改和发展相结合。把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作为加快发展的有利契机,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委的工作要求,落实好高质量发展理念。把巡视整改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好思想解放不够,体制机制不活、发展环境不优等制约我县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巡视整改与培育壮大新动能结合起来,坚特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思路,扎实做好“三篇大文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具有核心竞争为的现代农牧业产业新体系;把巡视整改与构建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结合起来,积极融入“一优两高”建设工作大局;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保护好环湖北岸地区的绿水青山;把巡视整改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结合起来,使问题整改成为推动改进工作、落实决策部署的过程,实现以巡视整改落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第一责任人
组织落实情况的报告
9月2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刚察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提出了6方面13项具体问题,对于这些意见和问题,本人高度重视,坚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通过两个月来的认真整改,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现将本人组织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
(一)对巡视反馈问题和建议的认识和态度。巡视整改是“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效果还坏”。因此,在具体整改落实过程中,我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反馈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巡视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要求,切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好整改任务,确保写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全过程的有力抓手。二是坚持人民立场,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始终,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评判标准,着力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就在身边,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三是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发展趋势和阶段特征,紧紧扭住巡视发现的问题,保持战略定力,举一反三,“严”字当头,长期坚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树牢“四个意识”,高度重视和对待整改工作。本人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在组织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过程中,本人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担当、最务实的作风,切实做到了“四个不放过”,即对责任落实不力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解决不彻底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确保了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提升政治素养,认真学习领会巡视反馈意见。本人将学习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整改工作成效的有力手段,通过个人自学、常委会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党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和省州县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等重要党纪党规,学习研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等理论。通过学习,本人深刻认识到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起了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作为全县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本人从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好这个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巡视整改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从班子抓起、从自己做起,有效保障了巡视整改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成立了由本人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纪委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移交问题线索纪律审查、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带头扛起主体责任,身先士卒,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用自身实实在在的行动,调动常委班子成员狠抓整改落实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巡视整改阶段性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向基层延伸,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
(二)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制定《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刚察县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省委巡视组提出的6方面13项具体问题分解细化为44个小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落实单位、责任人及时限要求,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清单”,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方案》在广泛征求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征求省委巡视组和州委的意见并同意后,第一时间印发至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主动认领,对巡视整改指出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确定巡视整改思路,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并依托我县“四库”网络管理平台(矛盾纠纷库、问题困难库、意见建议库、“四风”问题库),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地按期完成。
(三)加强跟踪督办,提高整改效率。本人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纪委、监察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等部门强化对整改情况的全面跟踪督办,促进乡镇、部门抓好整改。不定期听取督查情况的汇报,进行分析调度,推动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省委巡视组的监督。对于一些重点、难点和棘手的问题亲临一线,一对一、面对面进行现场督办解决,促进问题有效整改。坚持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制定印发《县委办公室关于实行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审签的通知》,确保我县整改落实任务见底归零,取得实效。强化对巡视反馈问题的约谈提醒,针对五个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的“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不认真;发展党员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约谈提醒,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执纪办案力度,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反腐倡廉成效取信于民。同时,紧盯“关键少数”,提出明确要求,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上推下卸、不抓落实,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将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了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四)严格党内生活,开展批评活动。为扎实推进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经请示省委巡视组和州委同意,县委于11月13日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本人精心组织制定会议方案,对会前、会中、会后等各环节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组织专题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上来;与常委会班子成员和所在支部党员代表开展了交心谈话活动,评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亲自组织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会议中,本人带头从主观上找原因,从责任缺失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对具体问题逐一对照,不回避、不遮掩,主动认领,敢于担当,使自己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历练、经历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抓实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性和坚定性。
(五)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本人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分析研究各责任部门、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已有各项制度,重点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刚察县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的实施方案》《刚察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刚察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派驻综合纪检监察组组长联系指导“四大班子”、各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等法规、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刚察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过程。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虽然我县整改工作在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和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本人将按照“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一)强化政治教育,持续增强党性修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将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从思想层面提高认识,吃透摸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的同时,切实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新观点与刚察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主动适应新常态,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不断强化各项工作调度,真正做到边学习、边研究、边谋划、边落实,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透过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逐条对照检查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是否真正整改到位,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有重点的集中抽查,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把抓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推进“四个扎扎实实”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起来,与“四个奔着去”活动结合起来,与“四库”网络平台建设等结合起来,从巡视整改中汲取力量,全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全力推动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从自身严起,发挥好示范标杆作用,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勇气,敢于向棘手问题“动真碰硬”,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亲自部署安排,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以上率下,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层层分解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到述责述纪述廉等制度和条例,增强常委班子在全县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健全和完善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工作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努力践行“一优两高”战略,围绕省州党委、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抓细化分解、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督促指导,对重点目标、重要任务主动研究、亲自落实,对干部履职情况、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四)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党内生活。从自身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委员两个层面抓起,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指导督促党支部建设,重点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深入开展村(社区)组织“星级化”考评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五个三”工作机制,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和健全制度机制,在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方面,做到领导带头、落实制度,注重实效,着力解决中心组学习走过程、不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按照好干部“五个标准”,选好用好干部。要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关、民主推荐关、考察关、会议讨论关等,进一步改进考察方式方法,扩大考察的知情面。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录用、任用、调动等手续,落实好干部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五)狠抓教育预防,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干部炼就金刚不坏之身,防止定力在诱惑和威胁面前松动、摇摆。用身边典型案例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从中汲取教训,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把重心放在平时,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多运用第一种形态,多嘱咐、多敲打、多提醒,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在日常,自觉抵制“四风”的侵蚀,以坚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立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真正让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规范和约束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干净干事、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把强化党内监督管理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舆论、群众等各方面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有效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六)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制度,杜绝“一言堂”现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请示汇报、请销假,接待、会议等制度,根治慵懒松散等现象。不断强化政治巡察,发挥好“利剑”作用,深入开展扶贫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委有关纪律新要求,持续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查处通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隐性变异、反弹回潮。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形式,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下更大的功夫持续抓下去。实施好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吃拿卡要、铺张浪费、玩风盛行、脱离岗位、“走读”、借工作之名行休息之实等机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不徇私情;继续精简会议文件,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和节庆活动,做到严格把关。从自身做起,带头讲短话,讲实话;少开会,开有用的会;少发文,多解决实际问题。持续开展三级财务整顿治理工程,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