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夜市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消除夜市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助推夜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我委组织区商务局等单位召开了夜市安全隐患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会,对夜市安全隐患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夜市经济环境卫生管理、燃气使用安全提出要求,对夜市设置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涉及审批事宜进行了研究。
一是夜市承办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把好人员、设施设备入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严禁违法设置、违规搭建,加强用电设施和燃气安全使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要求承办方根据夜市规模、人员流量,设置临时免费公共厕所,在时间条件允许情况下,协调开放周围公共机构、单位厕所,设置指示引导明显标志,方便群众应急。
三是要求承办方根据夜市产生生活垃圾量,足额配置相应的垃圾桶,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与相关企业鉴定垃圾清运合同,及时清运垃圾,加强夜市卫生保洁,创造良好卫生环境,增强群众消费体验感。
四是与区商务局就夜市经济涉及设置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事项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要求承办方严禁在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内居住人员、存放燃气罐。
五是执法支队对夜市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开展联合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六是要求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定期对夜市开展执法检查,对夜市燃气使用安全规定、合法燃气罐标准、连接燃气管标准和定期安全巡查、登记检查记录等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七是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各街道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将治理工作纳入考核评分项目,推动治理工作落实落细,消除夜市安全事故隐患,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