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乐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水上乐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可分为三种:
(1)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2)各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3)个人举报的事故隐患。
4、事故隐患分为内部原因所致和外部原因所致两类:
(1)内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做好记录。
(2)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形成隐患的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在事故隐患消除之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事故隐患排查范围涵盖本单位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或设备设施(如:配电室、万人海啸池、超级大喇叭、天壶喷泉、旋转滑梯、炮筒滑梯、高速滑梯、雪橇滑梯、山坡滑梯、儿童水寨、六道彩虹滑梯、儿童戏水池、潮汐漂流河、冲天回旋、迪斯科大转盘、大摆锤、摩天环车、蹦蹦床、双人飞天、激情碰碰车、观光小火车)等。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包括:
(1)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是否有裸露和老化损坏现象,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等;
(2)疏散通道挤占、堆放杂物现象;
(3)消防设备设施维护(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防火卷帘门等)状况;
(4)库房、机房管理;
(5)应急广播系统;
(6)违章操作(电工、焊工等未持证上岗);
(7)排油烟管道;
(8)液化石油气瓶日常管理等。
(9)游乐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修作业。
7、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相关部门或具体负责人,立即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采取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防范措施,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4)所有事故隐患在整改完毕后,要进行复查验收。
8、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根据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各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
(3)对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行查实,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或具体负责人限期消除。
(4)各部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单位第一责任人,召开专题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措施;本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备案登记制度。将游客举报、检查发现、部门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并保留三年以上。
(6)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事故隐患及时汇总,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发生的问题,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