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方案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深化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年,我镇重点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基层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逐步把新时代思想、文明、文化要求变为群众的行动自觉,为加快推进泰兴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举措
1. 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姚王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所长,宣传委员担任副所长,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按照统一规划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组织辖区内各村(社区) 常态化开展活动。行政村(社区)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站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配备1名工作人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合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2. 建立工作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立由宣传、组织、政法、教育、科技、文化、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审议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活动开展、队伍建设、场所维护、资料管理、效果评估等制度。制定志愿者礼遇制度,从精神和物质层面给予志愿者嘉许,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观念,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3. 组建志愿队伍。组建姚王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支队,由党委书记任队长,下设26支特色志愿服务支队,包括:青年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法律惠民志愿服务队、党员志愿服务队、就业帮扶志愿服务队、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扶贫济困志愿服务队、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和各行政村(社区)志愿服务队。
4. 开展实践活动。采取群众点单与志愿者接单相衔接,组织引导志愿者通过开设讲堂、恳谈交流、心理疏导、公益帮扶、上门拜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全覆盖、分众化、菜单式的文明实践活动,帮助群众解决思想认识、政策法规、生产生活、卫生健康、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依托乡风文明志愿岗等,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组织群众开展环境整治、文明劝导、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实现教育与实践的良性互动,让人们在活动参与中体悟美好生活、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利用“志愿江苏”平台,做好登记注册、活动发布、时长记录等工作。
5. 确保经费保障。为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和推进工作,将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经费列入镇村两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推进实践所、实践站建设。同时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经费,保障新时代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专款专用。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搭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网络,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支队,部署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
2.试点建设阶段(2019年4月-2019年7月)。毛庄村、桑木村、新星村、姚垈村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完成试点建设,评估试点建设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建设标准。
3.深入推进阶段(2019年8月—2019年12月)。夏家垈、朝阳、石桥、封垈按标准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4.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0月)。全镇所有村(社区)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并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工作。
2.加强考核监督。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工作纳入党建法治、乡村振兴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列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赋予一定的权重,将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列入高质量发展志愿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制定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标准,积极稳妥富有成效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3.加强宣传推广。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加强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文明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反映基层群众的新生活新风貌,引导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