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专项斗争影响,调动碧水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热情,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舆论声势,坚决打好、打赢这场人民战争,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地委和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在镇场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热潮,宣传区委区政府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营造“扫黑除恶”宏大声势和全民动员、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鼓舞人民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推进碧水镇全面转型全方位转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理论宣传。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
(二)社会宣传。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十进”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确保宣传无死角,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利用大型LED屏、大型广告牌、路灯杆广告牌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内容。室内张贴或悬挂通告、海报、条幅、举报电话等。社区、学校、及窗口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公示栏、阅报栏、橱窗、走廊等显著位置发布宣传标语口号和举报电话等,同时摆放可供办事群众随时取阅的宣传册。在室外电子屏上增加扫黑除恶宣传口号、举报电话。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是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是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应对之举,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借助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平台和工作体系,进一步掀起“扫黑除恶”宣传高潮。区委宣传部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的职责,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工作,成立碧水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门玉国 碧水镇党委书记
孟 磊: 碧水镇(场)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铁栓 碧水镇分管司法副镇长
丛广生 碧水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赵庆广 碧水镇碧兴社区主任
于爱军 碧水镇碧兴社区书记
刘玉国 碧水镇副书记
李丽华 碧水镇纪检委书记
刘来君 碧水镇人大
张文彬 碧水镇工会主席
张培森 碧水镇宣传委员
陈福东 碧水镇组织委员
李小娟 碧水镇分管民政副镇长
李 达 碧水镇(场)营林副场长
宫润波 碧水镇(场)林政、防火副场长
李 辉 碧水镇综治办主任
刘来生 碧水镇司法助理
及所有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和制定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宏观指导、检查督导,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镇综治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完善有综治办牵头,政法各部门为主力军,组织、纪委、宣传等部门、各单位参与的工作机制。
宣传: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镇纪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将治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
派出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专案组,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排查、移动汇总、专业研判和有奖举报制度,确保打早、打小、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与违法犯罪做坚决的斗争,对地方黑恶势力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司法所:针对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既恨又怕的心理、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法律信仰,挤压地方黑恶势力的犯罪空间,最大限度的把群众发动起来,打好这次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镇信访办:畅通信访渠道,对涉及地方恶势力问题的个体访及集体访认真梳理,及时将相关线索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