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特殊教育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局下发的《长春市双阳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18〕9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危害学生、引诱教唆残疾学生参与盗抢团伙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让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有根本改善,让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新时代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组 长: 康宏志 校长 法人 张春凤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宋德成 后勤副校长
蔡玉华 工会主席
组 员:朱晓晶 教导处主任 孙晓玉 教导处副主任
鲁万地 大队部辅导员 尹文明 总务主任
五、各级职责
组长康宏志 张春凤 负责我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工作,主持领导小组会议。
副组长宋德成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落实。
组员朱晓晶负责做好家校沟通,负责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组员孙晓玉负责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信息、问题排查线索处置。
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
六、工作重点
根据局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内外欺凌学生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底,为期3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按照局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一是主动联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上一堂以“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工作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有图片及讲稿);二是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公众知晓率;三是通过召开专题学习动员会、固定法制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四是播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五是在明显位置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案件的通告(公布举报线索类型、范围、举报方式等)。要综合发力,多措并举,对黑恶势力形成高压态势。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确保依法处理。学校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的所有相关活动过程性材料(纸质及照片)要及时存档备查。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学校要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及拉扰、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介入处置。要严格整改安全管理漏洞、制度机制和方法手段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三)第三阶段(2020年),建章立制,迎接督导检查。学校要健全和逐步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基层治理、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检查和制度建设,确保学校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长春市双阳区特殊教育学校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