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村(社区)为主体,多方参与,层级管理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创国家卫生城市成果。通过近几年来对《村(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办法》的试行,同时,在结合全镇各村(社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2021年3月制定的《各村(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将修改完善的《各村(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办法》印发各村(社区),请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村(居)民生活环境、提高村(居)民卫生意识为目标,坚持“城乡一体,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思路,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创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常态化,完善健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管理体制,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三、实施范围:全镇各村(社区)道路、广场、公厕等。
四、清扫保洁运作方式
各村(社区)的清扫保洁方式以村(社区)为主体,可以委托专业的物业公司或保洁公司对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进行市场化运作或聘请清扫保洁人员进行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运作方式合同必须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备案。
五、保洁经费的筹措及管理
(一)保洁经费的筹措
1、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环境卫生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等费用收取标准、收费对象及相关清扫保洁人员,并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方式确定,写入村规民约。
2、社区按照城市公益性岗位的要求,开发辖区清扫保洁公益性岗位。
(二)保洁经费的管理
1、保洁经费日常使用管理由各村(社区)负责。
2、各村(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工作职责,明确管护责任区。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各村(社区)保洁工作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建议各村(社区)扣罚保洁人员保洁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六、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一)各村对配备的垃圾箱(社区对原修建的垃圾房)要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完好。若人为损坏,由各村(社区)负责维修或自行购置。
(二)各村(社区)要确保垃圾箱(房)整体清洁卫生,不得在垃圾箱(房)内及其周围焚烧垃圾。
(三)对配备的垃圾车,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垃圾的及时清运。
七、资金补助
(一)保洁经费
由于庄上村龙庄路岔口至岔河桥(含民族广场及公厕)路段未纳入2022年市场化保洁范围,镇政府每年予以补助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车辆运行补助
垃圾清运车辆的人员经费及车辆年审、维修、保养、购买保险和油费等费用全部由各村自行承担,镇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实际情况,各村的生活垃圾直接运往西区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具体补助金额如下:
1、新庄村、大水井村、XXX村、庄上村每年各补助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负责完成本村垃圾的及时清运和镇政府临时安排的清运任务。
2、金家村、金桥村每年各补助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负责完成本村垃圾的及时清运和镇政府临时安排的清运任务。
3、XXX镇垃圾压缩车的日常管理、运行、维修、驾驶员费用由党政办负责。
(二)经费支付方式
1、对庄上村保洁经费补助每半年支付一次。镇政府每半年将补助经费划到庄上村集体账户,由村按报账程序支付。
2、各村对所辖区域内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实施市场化运作或以承包方式进行卫生清扫保洁的,必须将合同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备案,由村进行支付。
3、对车辆运行费用的补助,镇政府根据核定金额划到村集体账户。费用分两次支付(上半年在6月30日前支付一半,下半年在12月10前支付另一半),由村按报账程序支付。
八、考核
(一)考核机构
由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织对各村(社区)所属范围的卫生保洁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采取百分制,实行每周为一个检查周期,每月为一个考核期。每周考核累计平均分值为该月考核得分。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各村(社区)本年度中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九、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一)各村(社区)作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明确一名干部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的卫生长效管理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抽查,作为月考核的依据。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加强对各村(社区)保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吃空饷或将保洁经费当人情费、福利费发放。一经查实,对相关人员从严处理。
(四)严格车辆管理。对配备的垃圾车村委会要安排专人管理,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将车辆管理人员名单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备案,如有调整,要及时上报。严禁公车私用,若有举报,一经查实,严格按公车私用的相关规定处理;若发生交通事故,由各村自行承担其相关费用。
(五)严格驾驶员管理。垃圾清运车辆必须安排专人驾驶,每年1月31日前必须将车辆驾驶员名单及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备案,如有调整,要及时上报。
(六)各村要保证保洁经费的专款专用,坚决防止虚报、编造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对虚报保洁人数,挪用、骗取保洁员补助资金等行为,经核实,将报镇纪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本年度对其单位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的评先评优;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21年3月制定的《各村(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办法》作废。
附件:1.各村清扫保洁及垃圾车运行费用补助明细表
2.各村(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核标准计分表
攀枝花市西区XXX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各村清扫保洁及垃圾车运行费用补助明细表
单位 | 补助费用(元) | 备注 |
新庄村 | 10000 | |
大水井村 | 10000 | |
XXX村 | 10000 | |
金家村 | 20000 | |
金桥村 | 20000 | |
庄上村 | 30000 | |
合计 | 100000 |
附件3:各村(社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核标准计分表 | |||||
考核组负责人: | 考核日期: | ||||
类别 |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组织领导 | 1 |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保洁人员,制定保洁员岗位责任制。 | 4 | 查阅资料,无档案不得分;档案不齐,酌情扣分。 | |
2 | 对全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监督。每周不少于1次,形成检查台账。 | 5 | 查阅记录,无档案不得分;档案不齐,酌情扣分。 | ||
3 | 建立卫生监督队伍,制定村民卫生公约,明确保洁人员的保洁责任区域。 | 5 | 查阅资料,无档案、无落实不得分。 | ||
卫生管理规范 | 1 | 村、社区范围内道路、梯坎、沟渠干净,无有色垃圾等。 | 12 | 1处未达到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村、社区范围内边坡、背街小巷、公共娱乐场所干净整洁,无有色垃圾等。 | 12 | 1处未达到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村、社区范围内房屋墙面、乡村便道及道路两旁的建筑物立面、垃圾房的墙面、电杆、树干等地无小广告、牛皮癣。 | 12 | 1处未达到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 | ||
4 | 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垃圾收集房的出入口无裸露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垃圾房外表清洁。 | 12 | 1处未达到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村道两侧10米范围内、河道两侧堤岸5米范围内无暴露垃圾。 | 12 | 1处未达到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 | ||
问责管理 | 1 | 保洁员必须按时上岗,无故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 6 | 保洁员未按时上岗,一次扣1分;脱岗一次,扣2分。 | |
2 | 整改、督查督办任务完成情况。 | 10 | 下发整改通知单一次,扣1分,村、社区未及时督促完成整改的扣3分;二次下达整改通知书仍未整改扣6分。 | ||
3 | 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细致、全面。 | 10 | 因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被省、市、区级媒体曝光一次,分别扣10分、5分、3分;受到省、市、区级表彰或媒体宣传报道的,单次分别扣3分、2分、1分。 | ||
工作创新 | 15 | 工作创新富有特色,作为典型介绍。 | 10 | 加10分 |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