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为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设立全覆盖。要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做好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建立健全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级各类配套组织统筹推进,确保所有行政村5月15日前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人员严筛选。要强化党组织审查把关,特别要把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政治关、法纪关、廉洁关和口碑关,提倡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依法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三、工作强督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将被纳入考核乡镇(街道)党(工)委抓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的重要参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办和政府民政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眼踪问效,通过定期调度、抽査暗访蹲点调研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XX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务必于5月4日上午9点前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情况书面材料电子版,包括设立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w2067@163.com。
XXXX县村和城市社区“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