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轮巡察发现的扶贫项目方面问题及建议的通知
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至8月8日,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对全市10个县区所属41个乡镇开展了为期40天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现将发现的扶贫项目方面问题及建议反馈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升认识,高度重视
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脱贫攻坚领域违反政策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系统开展了巡察。9月14日,市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明确作出认真整改的批示,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本次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成立专门组织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察问题在我市全面整改,着力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二、主动认领,举一反三
各县区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根据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提出的问题,逐一认真对照自查,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帐,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在我市全面整改销号。
三、集中攻坚,全面整改
各县区针对本次巡察发现危房改造项目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理清存在问题的症结,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集中攻坚整改问题。针对发现的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针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要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确保任务如期完成;针对项目弄虚作假的问题,要严查严办,追回损失,对发现的犯罪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各县区要以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为契机,在全面整改,狠抓落实的基础上,完善各类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扶贫项目顺利实施,全面提升脱贫工作成效。请各县区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送针对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的扶贫项目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整改台帐(要求正式行文,同时报送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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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