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单位意见(参考)
一、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教师资格证、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最高学历、任教专业、履现职时间(及任党政职务时间)、近五年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情况(五年之前的优秀,要有表述);继续教育累计学分、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情况。
二、政治思想表现。符合申报条件第三章第五的要求填写,凡有校级以上的获奖情况应有表述。
三、教学、教研和科研的实绩:(重点是近5-3年):包括任教学科、年(班)级,周授课情况、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能力、班级管理、教学效果、教研成果(以数据、事例、事迹表述)、教研及科研能力,发表论文情况)、人才培养(主要指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为社会及上一级学校输送新生、含特殊人才的培养);校级以上获奖情况(由高到底)。
如果是校级领导申报,还要表述管理业绩。
四、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申报对象所填表格内容、数据和提供材料等信息审核,说明申报对象所填表格内容、数据、和提供材料等信息审核情况属实,本意见已在学校公示,公示情况(无异议)。同意xxx教师申报xxx职称。
注意事项
1.以上推荐(审核)意见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写出被推荐对象的不同特点,一般以400字左右为宜。
2.如果是校级书记(校长)申报,由校长(书记)签章;若书记校长一肩挑,由其它副校级签章。
3.严格执行曲人社〔2013〕48号: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在评审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云南省职改办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取消已取得的资格,两年之内不得申报评审;单位参与作假的,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委会参与作假的,进行通报,取消评委会当年评审资格,并收回评审权限。
负责人(签字):
基层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