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校长职级首次评定量化评分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观测点及权重 | 自评得分 | 评审得分 | 备注说明 | ||
A1专业素养(30分) | B1任职资历(15分) | C1学历职称(4分) | 硕士及以上2分、本科1.5分、专科1分。高级教师及以上2分,中级教师1分。 | |||||
C2教学经历(3分) | 近2年任课超过规定节数的加2分。近2年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加1分。 | |||||||
C3任职经历(3分) | 具有两所及以上学校校级职务任职经历1分。具有5年及以上农村学校校级职务任职经历2分。 | |||||||
C4任职年限(5分) | 任正职每年计1分,任副职每年计0.5分。实际任职时间(含寒暑假)累计不足半年的,当年不计任职年限,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任职年限。满分5分。 | |||||||
B2专业发展(15分) | C5教育培训(3分) | 参加在职校长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含学校党组织书记参加党务专题培训,不含暑期校长全员性集中培训)每次1分。满分3分。 | ||||||
C6管理研究(12分) | (1)优质课(含教师素养大赛,下同):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5、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5、3、2.5分;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3、2.5分;县级一等奖计2.5分; (2)公开课: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分别计3.5、3、2.5分。 (3)论文: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含说课、案例、教育故事、电教作品、课件,下同)评比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1.5分;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5分;县级一等奖计1.5分(各级教育学会相应折半,协会不赋分)。在 CN 学术刊物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含增刊、附刊、汇编)以相应级别论文二等奖计分。 (4)课题:已结题的国家、省、地市、县级课题主持人分别计4、3、2、1分,成员(前5名)折半计算。教科研成果(主持人)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分;县级一等奖计1分;成员(前5名)折半计算。 (5)著作:正式出版的个人教育教学专著(或合著中参与撰写达2万字以上),计5分。 上述优质课、公开课、论文、课题等均以证书、文件为准,同一内容获奖的,各取最高分,不累计。统计任正职校长以来的情况,满分12分。 | |||||||
A2办学实绩(50分) | B3职责履行(18分) | C7规划学校发展(3分) | 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学校规划、特色打造、任期目标、工作计划等方面典型内容。 | |||||
C8营造育人环境(3分) | 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学校德育活动、班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典型内容。 | |||||||
C9领导课程教学(3分) | 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教学管理、教研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体艺特长培养等方面典型内容。 | |||||||
C10引领教师成长(3分) | 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评先推优、教师培养等方面典型内容。 | |||||||
C11优化内部管理(3分) | 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加强党建、民主治校、教代会、安全卫生工作机制等方面典型内容。 | |||||||
C12调适外部环境(3分) | 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家校合作,社区及相关组织参与管理和监督、学校师生参与服务社会等方面典型内容。 | |||||||
B4办学水平(32分) | C13管理评估(20分) | 任正职校长职务最近2年以来,学校管理督导评估获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计10、8、6分。未开展管理督导评估的,此项刨除。 | ||||||
C14示范引领(12分) | ⑴学校特色项目在全国、省、地市、县会议、报纸、电视或其他媒体推广交流每次分别计5、4、3、1分。本小项最高计5分。 ⑵学校承办全国、省、地市、县级教育教学大型活动(100人以上)每次分别计 4、3、2、1分。本小项最高计4分。 ⑶受邀省、地市、县讲座每次分别计3、2、1分,本小项最高计3分。 ⑷设立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并有效运行的加1分,被评为优秀的再加1分。 本小项最高计2分。 ⑸积极开展示范学校、基地学校、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等创建工作,被省及以上、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列为试点、基地建设的每次加5、3分。本小项最高计5分。 统计任正职校长职务以来的情况,本项满分12分。 | |||||||
A3社会评价(20分) | B5学校荣誉(7分) | C15学校获奖(7分) | 任正职校长职务以来,学校获全国、省、地市、县荣誉,每项分别加5、4、3、1分。满分7分。 | |||||
B6师生荣誉(8分) | C16师生获奖等(8分) | 任正职校长职务以来,学校师生在各类活动中获国家、省级奖或获得国家、省级荣誉(不含一师一优课评比获奖),每人次分别加5、3分。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人数每增加1人,加1分。教师承担援疆援藏等工作任务每人次加1分。满分8分。 | ||||||
B7校长荣誉(5分) | C17校长获奖(5分) | 任正职校长职务以来,校长个人获全国、省、地市、县表彰或荣誉称号每项分别加5、4、3、1分。满分5分。 | ||||||
本人签名 | 评分人签名 | 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