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其他活动的主要阵地,也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服务的重要场所。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提升组织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中央在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时明确要求,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其中村级活动场所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载体,因此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亟待需要出台指导意见进行规范化。
村级活动场所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委会、村文化室、卫生室等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较好地满足了农村居民的政治生活、文化、医疗需求。但从村级组织和群众活动阵地建设的总体情况来看,“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突出”,例如近年来,在农村活动场所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投入较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但是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运营维护资金缺乏,乡村“管理者”身份缺失,难以实现农村活动场所的可持续服务。有的自然村场所设施老化,损坏严重;有些村连配备的桌椅等设施都逐渐流失、或长期闲置、或被挪作它用;重眼前轻长远,例如些乡村受当时建设理念、项目、资金等因素制约,规划不够合理,加之后续建设未及时跟进,基础配套比较滞后,已无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有的对农村活动场所建设缺乏全面深刻准确的把握,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强,增加了农民负担,个别乡村对农村活动场所建设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活动场所建起来了任务就完成了,对于后续内涵提升、基础配套等方面重视不够;功能发挥不够充分,例如有的村虽然重视村级活动场所的房屋和配套设施建设,房子越建标准越高,却不善于利用阵地开展工作,个别村只在上级来检查时开放一下,成了村里的“形象工程”。
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目标,深化阵地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科学长远规划,切实把其作为党的建设的强基固本工程牢牢抓在手上,打造成农村党建的“精品工程”,让其既是党员群众物质上的“阵地”,也是精神上的“家园”。
二是合理布局,提高使用效率。合理设置党员活动室、便民服务室、农家书屋,把活动场所建设成集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的综合性阵地,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积极拓展活动场所综合功能,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与民生服务结合起来。
三是加强监督,保障人员在岗。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办法,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力度,要求公布村“两委”班子成员的联系方式和值班电话,坚持“谁值班、谁接待、谁负责”,保证“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