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好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十九大报告强调了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这就要求基层政府将依法行政作为自觉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近年来,尽管我省基层政府行政法制工作不断完善,取得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不少值得引起高度关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部分基层政府在履行其行政职责的过程中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片面强调地方经济发展,认为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难以跟上区域发展的步伐。他们的依法行政,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是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领导干部唯上、畏上,唯权、畏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只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认为领导指示重于法、执行会议纪要强于法。在其行使行政职权时忽视法律的规范性与程序性规定,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管理,重权力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导致对依法行政认识水平不高。
2.执法队伍建设不足。国家公务员队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务员考试选拔,基本保障了其具有依法行政的基本法律素质,但基层行政机关存在大量的聘用临时人员。大量临聘人员加重了财政负担,使现有财政供养的公务员人浮于事,不愿做事,其中部分公务员缺少行政服务意识,懒政怠政,明知国家禁止临时人员执法,明知严禁没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执法,在具体行政行为中仍指派临时人员执法。临时人员没有经历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自身具备的业务能力素养参差不齐,造成主观武断、简单粗暴的行为,降低了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3.临时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政府职能部门的基本权责划分是基本清晰明确的,但在旧城改造、旅游开发、开发区建设等具体事项上,往往通过设置旧城办、开发办等临时行政机构去负责这些事项。这些机构在设置时,并没有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详尽地界定职能,其职权和政府常设机构存在职能交叉、权限不清的问题,由此导致有权有利的事争着管、有权没利的事推着管、没权没利的事没人管的现象时有发生。
4.行政执法监督乏力。在权力监督问题上,历来就有“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目前,对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一是外部监督,主要来自同级党委的监督、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社会的群众监督,以及因提起诉讼而受到的司法监督,但这些均属事后监督,存在滞后性。二是上级的行政复议,其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层级监督的有效路径,但由于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自成一体,许多具体行政行为是下级行政机关贯彻上级行政机关意图所为,甚至是事先请示上级行政领导首肯后所为的,在这种情况下,上级行政机关所进行的复议活动往往流于形式,根本无法保证该监督的公正性,导致许多失职、不作为及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三是内设政府法制机构监督,但常因人员编制不足,内设机构职能不明确,从而力度不足乃至形同虚设。
为此建议:
1.加大普法教育,强化法治意识。建立基层领导干部包括临聘岗位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定期组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执法法律知识培训,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其执法工作能力的标准之一。重点解决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崇尚法律、相信法律的意识,切实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多渠道、多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注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报道,让群众参与到依法行政中,监督着政府职权的行使。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行政机关聘用临时人员的审批程序,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及时清理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推进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向社会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公共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法律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程序和监督措施、救济途径,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加强反映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法律文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所有行政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和依法行政能力。
3.明确界定政府部门执法权限。要保证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就要明确职能部门及其权限设置。由于很多具体问题难以分类到具体的已有部门管理,临时设置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常态,问题往往由此而生,控制、减少临时行政执法主体的“突然”设立,依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法制机构的指导下经过充分论证,在各部门都无法管理的情形下再进行新机构的设置,避免临时执法主体与常设机构的职权冲突。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及规范性文件体系,及时清理修正与实际脱节的法规及政策文件,从职责、权限、程序等方面对基层政府履行职能的各环节、各常设部门职能等予以明确界定和规范。
4.强化行政监督与考核。加强地市级以下政府法制机构力量,建立确保法制部门的意见参与决策的制度规定。凡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法文件,均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在处理涉法事务时,均由法制部门牵头组织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使法制办真正参与到基层政府的行政工作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挥其行政复议监督与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充分发挥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在媒体进行曝光。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把依法行政情况考核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督促引导作用。只有让制度的笼子坚固牢实,让滥用权力者不仅举步维艰,甚至有落马的危险,才能保证基层政府不敢任性、不能任性,才能在依法行政的路子上走得更稳。
(民革陕西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