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朋友们:
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安全第一胸中装》。
煤海扬帆创伟业,男儿立志挺脊梁,机械轰鸣生产忙,安全第一胸中装。五湖四海的朋友们,为了挣钱养家,为了事业梦想,我们来到了官仓公司。在这里我们奋力拼搏,不懈努力,创造美好未来。在热火朝天的大生产中我们迎来了6月——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煤矿作为高危行业,国家和企业对安全都十分重视。在今年1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第58号令。也就是现在我们熟记于心的“七条规定”,虽然其下达的内容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但是我认为这七条规定不仅仅是针对矿长更是针对在煤矿工作的每一名员工的。做不到这七条规定,就不能保证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一人违章全家受累、全班受累、乃至全矿受累。
每一次事故都是一次血淋淋的教训:吉林八宝煤矿两次瓦斯爆炸事故,4月5日运达煤矿透水事故,4月12日石板坡煤矿瓦斯爆炸事故,4月20日庆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5月11日桃子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等等一系列的事故触目惊心,一个个亲属的哀嚎响彻云霄,难道这些还不够我们引起警惕么。亲爱的朋友们,在入井之前想想亲人期盼的眼神,想想这世界的种种美好,这些能否让你在工作时按章操作呢?
在贵州省煤矿安全形势极其严峻的今天,在全矿上下都在绷紧安全这根弦的时候,我们绝对不能放松警惕,要做到心中警钟长鸣。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造成的。作为一名安全工作者,要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加以制止,对井下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仔细检查,对环境存在的安全因素进行不断改善,为全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作为一名管理人员,要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确保生产工作保质保量,安全运行绿灯永明。作为一名普通员工要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最大限度的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每一次看似不起眼的违规行为,每一个貌似普通的粗心大意,都可能成为一起惨烈事故的诱因。“七条规定”不仅是口头上说说而已,我们要把它装在心里,体现在行动上。警钟耳畔鸣,安全伴我行。将安全第一的信念盛于心中,让遵章守纪成为一种行为习惯,这样才能安全的生产,平安的生活,不负家人那热切的期盼。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曹光雷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