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心得交流发言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今天会议通报的典型案例,虽然违纪违法表现各有不同,但深入分析,这些案件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权力监督缺失、自身要求不严格等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我们要把违纪违法者的“后悔药”当成“预防针”,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必须要增强忧患意识,严防“温水煮青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对我们党来说,忧患意识从来都是一种使命自觉、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
第一,不要被“习惯”绑架。我想和大家讲两个“习惯”,一个是“节日习惯”。每逢重要节假日,中央、省、市纪委都会提前下“节日反腐”禁令,专门“打招呼”,制止节日“腐败”,大家虽然都心知肚明,但有些干部仍然把过节聚个会、吃顿饭、喝点小酒、收点礼品、发点奖金当成一种“习惯”。节日当中人情往来、走亲访友叙叙旧,本没有什么问题,然而,对领导干部来说,节日不能只是亲朋聚会、把酒言欢的喜庆之日,更应是其底线思维、规矩意识经受严峻考验之时。所以,大家要时刻谨记党员干部的特殊身份,要端正态度,谨言慎行,注重交往的度。严防节日期间违反禁酒令、出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过好“廉节”。另一个是“需求习惯”。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把收礼、收钱当成一种愉悦、一种享受、一种兴趣。他们觉得下属、亲朋好友等都有求于自己,而自己又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给自己送礼、送钱只是一种回报、一种交易,来者不拒,是理所当然的事。久而久之,就从开始觉得别扭变成了“习惯成自然”。
第二,不要被“风俗”“灌醉”。我们经常以敬酒来体现待客的热情,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在群众的盛情邀请下,我们的一些干部为了和群众搞好关系,于是便在“入乡随俗”中突破了党纪底线,不分时间地点违规饮酒。有的奉行“不整点酒就办不成事的理念,为自己破纪破法找借口。我想说的是,我们单位这么多干部,难道非要每个人都随了“喝酒”的风俗,才能做好工作吗?自然不是。所以,无论是在座的各位领导干部,还是你单位部门的每位干部,大家在“随俗”的同时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牢记党规党纪,千万不能将纪律和所谓的“风俗”混淆在一起,应当坚决地守住底线,千万不要幻想在“风俗”的挡箭牌下躲过党规党纪的惩戒。
第三,不要做“随众”的“帮凶”。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常常用“别人都这么做”来麻痹自己。在他们看来,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大家都见怪不怪,总认为“随大流”“依旧规”一般不会出大的问题,奉行“法不责众”的思想,认为如果不与时俱进、因时制宜,一味囿于旧惯例、老规矩,则会束缚思维、影响创新,更有一些老干部存在“人道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在潜意识里认同所有的“潜规则”,做产业、上项目、搞“三边”工程是普遍的,验收走过场是大多数的,错误地认为“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是一种社会常态,不拿白不拿。同志们,事物的发展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些事情看似合乎常规、问题不大,但如果蔓延成风,就会积“小恶”而成“大恶”,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自律要从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小节”抓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大家一定要努力提高自己对事物的思考、分析、识别能力,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严防“人云亦云”,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分辨对与错、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思维方式,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刻同“潜规则”作坚决斗争,不做纵容腐败的“帮凶”,更不做随波逐流的腐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