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传达提纲
(2022年12月22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成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的使命任务,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三农”工作始终和全过程;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聚焦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城乡融合发展,高位统筹、全局谋划,明确底数、对标对表,努力打造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要坚决在粮食生产、农产品质量、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等方面守牢安全底线,持续当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压舱石”;要着力在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创出特色,打造亮点,带动全面,让农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