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一)通过近期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系列文件和要求,我认识到要努力做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
1、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并且增强执行教育法规的意识,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增强爱生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2、加强自我管理与约束,逐步提高自己的师德素质。将上述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根据学校实际,运用多种方法,切实提高自己的素质。
3、根据学生心理特点及实际情况,潜移默化的强化学生的人格自尊、行为自律、学习自觉和生活自理的“四自意识”。
(二)、在教育中,爱是教育的灵魂和生命。对孩子进行爱的教育,是教育的关键,也是教育的基本要求。教育中真正的爱,意味着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一生的负责。它是一种思想,一种情感,一种氛围,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它自然而然地贯穿于教育的每一个环节,也不声不响地体现在教育的每一个细节,更潜移默化地滋润着每一个学生的心灵。
1、尊重是师爱的前提。 师生交往中,作为老师和学生都享有平等、民主的人格尊严。没有师生之间民主平等的气氛,学生将不会主动开启心灵之窗。因此要注意避免居高临下的说教、以平等的语气及心态同学生沟通和讨论;尊重学生人格。
2 理解,师爱深层次的体现。 教师能从学生的角度体验和思考,即使学生的行为是明显失当的,也要看到其行为背后的合理因素:学生没有完成作业,可能是因为出现家庭变故;学生破坏纪律,可能是希望以此引起别人的注意等。学生行为背后的真正原因,经常是他们自己也未必明确意识到的。作为成人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负责的老师,应当比他们更为敏感地想到和看到这些行为背后的真正原因,并且敏锐的找出其中的联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设身处地,多为学生着想,用我心感你心,必然换来学生的尊敬、亲近。
3、发展、联系的观点评价学生。 更新认识和评价学生的观念是爱学生的关键。不能用静止的眼光看学生。不能凭印象出发,要采用多鼓励、少批评的评价方式。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批评当中 ,他就学会了谴责。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鼓励之中 ,他就学会了自信。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接受之中 ,他就学会了爱。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认可之中 ,他就学会了自爱。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承认之中 ,他就学会了要有一个目标。
我承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做违反师德的事情,不向学生推销各种资料,不做有偿家教,不体罚学生,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总之,在认真学习,用心践行中,努力做“学生喜爱、家长满意、学校放心的”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