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特种设备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特种设备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2014年12月5至6日我参加了由集团公司机械物资部组织的特种机械管理视频培训,通过这次的培训学习,本人切实的感觉到了自身的提高,在此感谢上级安排的此次培训活动,感谢每一位授课老师精彩的授课。此次的培训学习,使自己的理论基础、业务水平等都有比较明显的提高。现将此次培训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本次机械管理培训,主要学习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中的部分内容,以起重机械设备塔机和升降设备升降梯为例,结合文字、图片、视频影像等鲜活的材料,使我们学习到了这些设备在日常现场施工中应注意检查的要点,例如:塔机施工中的力矩限制器、回转限制器、夹轨器、电源控制箱、接地保护装置、吊钩保险装置、防跳绳装置等等;升降梯施工中的上下限位开关、超载保护装置、防送绳开关、防倾安全钩、防脱齿齿条背轮及挡块等等;在现场施工中这些保护装置是否安装以及安装是否到位都直接影响到施工安全的进行。此次培训还使用了大量的真实施工事故影像材料,从一桩桩安全事故中我们发现,出事故的根源无非有两种,一是人为的,如: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二是设备本身的,如:设备安装装置缺失,安装不到位、安全装置胡乱顶替,易耗品不及时更换等。此次培训是我深刻认识到现场施工要时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同时也使我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质量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提高。
中铁六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第二项目部冯田田
2014年12月12日
第二篇:关于特种设备维修培训学习体会
关于特种设备维修培训学习体会
公司于11月组织了关于娱乐特种设备维修的培训学习,通过这次学习,学到了一些新的知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明白了什么是大型娱乐特种设备
二、大型娱乐特种设备的维修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监管部门统一
考核才能从事维修及操作。
三、大型娱乐特种设备必须每年都要进行年度检查,并做相关的记录。
四、特种设备的生产要具有以下条件,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五、特种设备出厂,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六、娱乐安全是娱乐设备设计、生产、使用的必须遵守的原则。
七、同时还对以前的机械及电气知识进行了复习,通过实习对机械装配及电气检修有了加深。
对比我公司现在的生产状态,发现第四及第五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大型娱乐设备生产的法侓法规的了解不够全面,在设计方很多的零件也没有按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如重要销轴的热
处理,对重要焊缝的要求等,如果可能的话,建议请专业培训机构对全员进行培训(包含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这样才能行成一个好的生产环境和氛围。
段林松2014.12.12
第三篇:特种设备法学习体会
特种设备法学习体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领域广泛,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由于一般在高温、高压、高速、高空工况下运行,具有易燃、易爆、剪切、高空坠落等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早在1982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2003年、2009年颁布、修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2014年6月29日通过并于201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进行了规范,标志着我们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迈出了新步伐。
自己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全面学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同时,特别注意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立法的宗旨鲜明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条阐明了立法的宗旨,即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这一宗旨,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
治理的原则。法律创设的多项制度,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理念,如为保障特种设备的本质质量,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要实施监督检验,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采用的新材料,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性验证;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等等,这些规定重在事前把关,防止不合格设备进入使用环节,防止不安全设备继续使用,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特种设备安全法》具有鲜明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的监管,确立了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和报废制度等,具有鲜明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为保障安全,法律设立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无缝衔接的安全责任体系。在完善现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三项基本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对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完整信息记录的可追溯制度,即明确“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
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要建立设备信息档案;二是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即“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三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即“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以上从制度上保证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陷阱”对民众生命和财产的侵害,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立法宗旨。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特种设备安全关涉多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齐抓共管,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中特别突出三点:一是突出强化各方责任,特别突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包括制造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都非常明确。监管部门也非常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部门是以质监部门为主,其他部门也有相应职责。当然法律中还是着重突出强调了企
业的责任主体。《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企业的各个环节的责任,包括检验、人员培训、制定安全制度都做的很细,突出企业为主体这个责任。二是突出强调发挥政府监督作用,履行政府的行政监督职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管理。作为地方政府,保一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其天职,《特种设备安全法》里明确了政府的责任。三是突出强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消费者在享有使用特种设备权利的同时还负有监督这些制造单位、使用单位企业安全的责任,同时对政府的履行职责监督管理。新闻媒体同样也有对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监督职责。安全不是哪个人或哪个单位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全体人民的事。另外《特种设备安全法》还规定了行业协会的作用,为形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行业协会“三驾马车”的监督管理体制奠定了法律基础。
四、明确了对特种设备实施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
分类监管是指针对特种设备不同的性能特点、危险程度对它实行不同的监管模式、手段和方法。根据运行特点,特种设备有四高:高压、高温、高速、高空。在这种运行条件下,特种设备容易产生易燃易爆或者高速冲撞坠落的危险。针对这些特种设备不同的特点,进行分类监控。在明确分类监管这种科学监管原则的同时,《特种设备安全法》还确立
了重点监管原则,就是重点监管人口密集、公众聚集较多的场所,如车站、商场、学校等的特种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检验、检测,确保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法》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足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借鉴了国际上先进的安全监管经验,具有非常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执行性。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对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活动,提高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整体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篇:《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心得
《特种设备安全法》学习心得
主题词:安全 责任 节能
《特种设备安全法》贯穿于特种设备的全周期环节,是指导特种设备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使用、保养等的最高规定。作为一名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人员,我对新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学习,下面,我将在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摘编如下。
《特种设备安全法》是一项及时的立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种设备行业蓬勃发展,其生产、使用和监管也逐渐从无到有,从粗到细,基于特种设备在我国的发展现状,需要从立法的层面进行特种设备相关各行业的规定,保障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特种设备是一个国家经济水平的代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装备。我国现有特种设备生产企业5万多家,已经形成从设计、制造、检测到安装、改造、修理等完整的产业链,年产值达1.3万亿元。特种设备具有在高温、高压、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是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对此,世界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其安全,不断探索,寻找解决办法,对这类设备、设施均实行特殊监管,以保障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了特种设备相关各方的责任,通过追溯制度强化了各方的质量意识。
《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进一步突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承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作为电梯使用单位,也需要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校验、检修等,这意味着电梯使用单位同样负有相关的法律责任。
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可追溯制度。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一直到报废,每个环节都要做记录、设备上要有标牌、要随着出厂的设备有各类的参数资料、有文件,同时要进行保管,也有人称为设备身份的制度。一旦发生问题,可以追溯到源头。设备都有设计年限、使用年限和报废年限,到期了就应该更换、大修甚至报废。这次立法强调了达到报废条件的要立刻报废,报废后还应由有关单位进行性能拆解,防止再次流入市场被人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于预防特种设备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部旨在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法律的及时出台,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生动诠释。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八大类,通常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若管理不善,易导致爆炸、坠落等生产和公共事故,严重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猛增长。2012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数达822万台。以电梯为例,全国电梯数量由2002年35万台激增至2012年245万台。目前,我国电梯的生产、安装和保有量均居全球第一。
数量猛增的同时,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更加复杂。仍以电梯为例,近年来我国电梯事故率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由于保有量激增,一些在用电梯老化严重,维护保养不及时不规范,电梯非正常停运、“困人”甚至“吞人”情况时有发生。
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我国立法工作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立法就是要解决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法是第一部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统
一、全面规范的法律。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 特种设备中有一些设备本身就是高耗能设备。比如锅炉,它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和重要污染源。2014年我国原煤产量32.4亿吨,锅炉用煤达23.8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73.4%。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锅炉特别是燃煤工业锅炉的能效水平较低,后者平均运行效率仅为65%~70%。“十一五”期间,我国燃煤工业锅炉每年耗煤约6亿吨,按照国际先进水平,若提高10%~15%的热效率,仅此一项,每年就能节约6000万吨~9000万吨原煤。另外,我国电站锅炉年消耗煤炭已超过17亿吨,虽然能效水平相对较高,但是由于耗煤基数巨大,技术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仍有较大节能空间。另外,还有换热压力容器。它是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等高耗能行业中广泛应用的能量交换设备。目前,这四大行业在用换热压力容器25万台左右,年回收热量(主要是二次能源)折合标准煤约7亿吨,换热效率仅为60~70%,如果将上述四个行业中50%的换热压力容器更新为换热效率达到80~85%的高效换热器,则每年多回收的热量可折合4000万吨标准煤以上。在特种设备设计时,如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考虑到材料的使用、结构的合理、锅炉运行方式的科学等等,就会使特种设备达到即安全又节能环保的要求。在历史上,我们也曾经提倡并且也规定了一些节能环保措施,如限制制造使用手烧锅炉、推广先进的锅炉燃烧装臵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六条“对高耗能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管”的规定,负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办法,结合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了设计文件节能方面审查、能耗测试等工作。除特种设备用材的减少、锅炉能耗的降低、本身就是对环保做出贡献外,特种设备的生产工艺、使用管理同时影响环保。如特种设备的热处理、除锈喷漆、无损检测、燃料的处理等。这些都应当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将节能环保密切结合。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于特种设备行业的安装维修和检验检测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由于特种设备本身具有潜在危险性的特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不但与特种设备本身质量安全性能有关,而且与其相关的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及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有关。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保证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及作业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才能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因此,相关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这是保
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监察工作一项主要工作和制度。从统计的检验案例和事故表明,因管理不善、人员无证上岗、不具备安全运行知识和技能和自行检验检测不到位而引起设备损坏或者事故的约占检验案例和事故的40%。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是各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经常的加强监督、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罚,为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而努力,坚决消除因无证上岗而发生事故的现象。本法对人员资格考核没有提出实施资格考核的部门,为下一步实施许可下放、转变监管方式,自行考试等改革,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如可以将人员资格管理由社会组织实施等。
《特种设备安全法》鼓励特种设备相关的责任保险制度。
特种设备的工作运行具有高度危险性,其日常运行涉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往往会带来高额的医疗救治、伤残补偿甚至死亡赔偿费用,且善后处理复杂、处臵成本大、责任风险高,如果事故责任主体单位因其现金流不足或被停业整顿造成无力赔偿的局面,后续的事故善后工作就难免要由政府相关部门来处理和买单。鼓励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等制度,这样能够提高事故善后赔偿能力,使事故受害人能够迅速及时得到救助和赔偿;同时通过对不同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的量化分析和保费费率的调整,可以促进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积极防范安全风险,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的职能。鼓励建立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在突发事件预防、处臵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是保护人民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侵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进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创新的有益尝试。从发达国家的经营来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在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
第五篇:解放思想大讨论 心得体会 特种设备
我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些看法
——唐山如何走在全省改革发展的前面
转眼之间,工作时间已有五个年头,在局领导、处长以及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在工作上也渐渐的成长起来。下面结合我五年来的工作,谈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唐山市作为河北省工业重镇,大中型钢铁、化工、电力企业众多,经济结构的组成注定了这里是特种设备的用武之地。现在全市特种设备保有量已突破55000台,直逼6万台大关,占到了全省保有量的五分之一强,且大型设备多、设备种类多。由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是对设备进行监管,凡是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都在监管之列,可以说监管任务繁重。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和种类还将进一步增多,新形势、新问题将不断涌现,设备数量的增长与监管力量的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显,如何创新监管机制,更加合理的配备监察行政资源,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一、突出以人为本,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河北省第八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以人为本”思想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同样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作为一种行政行为,虽然监管对象是设备,但归根结底,管理的还是企业和企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
员),做好企业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有效利用企业管理人员的力量做好监管工作,实现了监管关口的进一步前移,直到到达设备作业一线,符合监管部门监管效能最大化的利益。那么,又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首先是严格考核过程,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证。其次是加强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了,就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以执法力量为依托,强化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提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二、完善动态监管机制,有效掌握每一家企业每一台设备情况
充分利用现有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通过完善设备数据、信息的方法,及时更新设备状况,实时掌握设备定期检验情况,做到心中有设备,设备有信息,遇到突发状况能快速及时地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同时,利用现有动态监管系统,可以将有限的监察力量用到最需要加强监管的企业和设备上,实现行政效率的有效提升。
三、努力促进工作机制转变,从以监管设备为主转向以监管企业为主
通过开展帮扶活动,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实现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
管,企业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的工作格局,从而起到提纲携领的作用,最终形成以企业负责为主,部门监管为辅的良性发展趋势。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仍然将经济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对特种设备安全乃至整个生产安全的投入严重不足,甚至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做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甚至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质监部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是职责所在,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措施。作为执法部门,必须时刻高举严惩扰乱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秩序违法行为的“利剑”。只有这样,才能让违法分子投鼠忌器,不敢在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上越雷池一步。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特种设备安全与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息息相关,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要积极转变旧有监管机制,破除“部门监管——企业配合”的双边管理模式,打造“部门监管——企业配合——全民参与——舆论监督”的多边监督管理机制,这就要我们不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向着“人人知
道特种设备,人人管理特种设备”的目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