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体会
我们幼儿园的工作性质面对的是天真无邪的孩子,他们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无暇,我们教师精心的呵护着他们,尊重理解平等的对待每个孩子,保护幼小的心灵,工作中的每一天,作为教师的我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自己的爱献给我的孩子们,我们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升华,使自己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尤其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触动更大,深深的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和价值。
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幼儿园为孩子们创造了学习发展的良好环境,即培养孩子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我们全身心的保护孩子的自尊心不受到任何伤害,如今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更进一步强化我们的责任和保护孩子的意识,我们每位教师时时刻刻严格约束自己,为身边的人做出表率。并引导家长和社会界的各个人士,共同维护孩子们受保护的权利。如今面对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对象和依托发生了重要变化,未成年人保护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和重视,多种渠道加深人们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保护他们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的。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多方面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教师、家长和社会要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保护他们心灵不受到伤害,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因此加强各个家庭、幼儿园、学校以及社会保护的同时,还要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十分必要。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理解了,我们对孩子实施良好教育的同时让每个孩子们获得发展,教师就必须把教育建立在爱和理解尊重的基础上。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们每位教师们工作,就像一面镜子时时的检验自己的言行,使自己的各个方面做得更好
我都认真学习其中的基本内容,不断增强自己的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引导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
孩子们是国家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对他们的合法权给予特殊呵护,也是一项具有挑站性的工作,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其中,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完成,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的成长,成为一代强人,将来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师:林金丽
第二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体会
曾燕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了全面的规定,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共同议论的话题。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认为不能一味的予以责怪,也不能一概予以打击处理,而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立足与教育感化挽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认识犯罪的危害。因此要大力开展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预防犯罪。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肩负着建设成21世纪强大中国的重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社会各方面都关注的问题。
人类一切努力的成果,最终都要留给孩子们。未成年人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希望。借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全社会更应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优化,更应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他们创造、提供一个良好的健康的环境,是我们每个成年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已经逐步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但仍存在着许多不尽
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我们身边的许多营业场所,包括歌舞厅、游戏厅虽然悬挂着“禁止”或“限影制”未成年人进入的警示牌,但是里面仍然能看到许多未成年人的身影;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牌虽已摆放在商店、摊位的柜台上,但是仍有许多利欲熏心的摊主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一些地方还出现未成年人吸毒、辍学女孩卖花、虐待未成年人等现象,说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请帮助宣传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任重而道远。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关系祖国未来、民族兴衰的大事,在这次检查过程中,地方有关部门还提出了一些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关的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如,建议制定保障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的法规;在条件成熟之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改;适时建立少年法院等。在条件成熟之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改;适时建立少年法院等。另外,各地普遍建议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指导全国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
第三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体会
一、未成年人真实享有权利
法规规定了,儿童享有的权利,不是家长说了算,也不是自己说了算。要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条例。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体现了以政府为主保障儿童权利的原则。我觉得未成年人教育经费也应该纳入预算中。
二,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这就说明了我们有权利享有我们自己的娱乐时间,而不是“天天刻苦学习,为长大快乐准备。” 新法也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物品,净化了我们的成长环境。三,新法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
新法规定,中小学周边不得开设营业性网吧,还提出要为“绿色上网”提供免费和优惠条件,还明确规定,国家要采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些条例能有效引导我们未成年人在绿色健康的条件下浏览网络信息,正确使用网络。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新法用了五个条例关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不仅说明现在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成了普遍现象,也说明国家要加大力度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做出引导作用。
2014年9月
第四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体会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体会
六年五班 王星原
昨天马主席组织我们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收到了很深刻的教育,也颇有感受。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马主席告诉了我们一些示例: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我们的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关注的事。我们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每个人都要为保护未成年人而负责。我们自己,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使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体会
未成年人是中华民族未来的脊梁,教育培养好他们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
成年人的法律,实施这些法律,能够帮助未成年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对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具有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成长受到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深入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用未成年人喜文见乐的,多种多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的思想.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促进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我认为不能一味的予以责怪,也不能一概予以打击处理,而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未成年人认识社会,认识犯罪的危害。因此,要大力开展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预防犯罪。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肩负着建设21世纪强大中国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的重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社会各方面都关注的问题。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就是针对未成年人成长中存在的问题而讲的。人类一切努力的成果,最终都要留给孩子们。未成年人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希望。借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全社会更应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优化,更应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他们创造、提供一个良好的、健康的环境,是我们每一个成年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已经逐步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但仍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我们身边的许多营业场所,包括歌舞厅、游戏厅虽然悬挂着“禁止”或“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警示牌,但是里面仍然能看到许多未成年人的身影;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牌虽已摆放在商店、摊位的柜台上,但是仍有许多利欲熏心的摊主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未成年人吸毒、辍学女孩卖花、虐待未成年人等现象,说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关系祖国未来、民族兴衰的大事,也是每一个教育者肩负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