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民警培训心得体会
老师,各位同学下午好,经过这么多天的培训,收获颇丰。作为一位基层民警,对于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执勤感触也深有体会。下面我就说一下自己的所见所得所想。
一、防疫常态下监狱安全治理出现的矛盾和挑战
当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监狱民警的执勤模式、管理手段、工作要求、生活方式都发生了一些调整,而服刑罪犯的改造方式、生活习惯、服刑心态也会作出相应改变。因此这个时期监狱安全治理工作也会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
(一)防疫常态下监狱安全治理的新矛盾
1. 常态化疫情防控与阶段性值勤模式的矛盾。
当监狱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必然要求监狱的监管安全和防疫工作具有持续性、连贯性、不可中断性,然而监狱在疫情期间执行的监内封闭值备勤模式按照轮换制、轮岗式操作,这种阶段性的值勤模式具有间断性、临时性的特点,这也就必然会让两者形成一对新的矛盾。
2. 防疫应急性工作与监狱常规性工作的矛盾。
为做好疫情防控,监狱系统必然会采取一些超常规的临时性、应急性措施。比如,对部分地区的刑释人员临时安置、隔离观察,疫情期间停止会见探视,暂停办理收押新犯及减刑案件等。然而这些做法与监狱的许多常规性、日常性刑罚执行工作必然产生相互矛盾和冲突,不少监狱造成服刑罪犯日常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亲属会见等常规工作被中断、推迟、甚至被叫停,失去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也不利监管安全。
3. 有限的封闭值勤警力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的矛盾。
疫情期间监狱普遍推行“7+7+7”的狱内封闭值备勤模式,这种模式每次只能保证1/3的警力在监管区运转,然而这些捉襟见肘的有限警力既要承担繁重的监管改造任务,又要承担艰巨的狱内疫情防控任务;既要实现监管安全,又要确保防疫安全,必然给监狱安全治理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
4. 科学防疫与过度防控之间的矛盾。
当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社会上疫情防控工作也更加回归科学和理性,目前全国各省市已经调低防控等级,开始复工复产复学,然而监狱却依然按照原本的防控疫情模式运作,而且依然按“全国统一卷”操作,这也必然产生“过度防疫”之嫌,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损耗。
(二)防疫常态下监狱安全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1. 基层监狱民警厌战情绪有所滋生,给监管安全带来隐忧。
虽然监狱系统民警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严格执行司法部下达的最高勤务模式,不少人连续在狱内封闭执勤长达2个月,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辛劳,然而伴随狱内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倘若长期施行“7+7+7”的狱内封闭值备勤模式以及靠“人盯人”为主的值班模式,必然造成值勤民警身心俱疲。特别是隔离封闭期间民警1个月不能回家,无法回归正常家庭生活,造成家中老人孩子无法照顾、妻子抱怨,长此以往容易产生家庭矛盾,也影响民警身心健康,从而滋生消极厌战情绪。还有疫情期间监狱监管区执行封闭值勤任务有限警力承担了监管改造、狱内疫情防控、生产组织等多重任务,加上警力配置、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都会给监狱安全带来冲击和挑战。
2. 服刑罪犯消极抗改行为有所抬头,直接冲击监狱安全稳定。
主要表现在疫情期间监狱为安全起见,暂停会见探视和相关狱内群体性文体活动,就连患病罪犯的保外就医、外出就诊等相关工作在这段时间也被严格限制。同时,因为民警正常工作时间被现有封闭隔离执备勤模式打乱,造成监狱日常考核、减刑假释等日常执法工作也无法正常执行,再加上近年来随着刑事法律政策的调整变化,让罪犯减刑假释难度明显变大,所有这些新出现的情况造成少数服刑罪犯焦虑、烦躁、悲观等失衡心态逐渐滋长甚至蔓延。尤其罪犯无法会见、考核减刑暂停、减少文体娱乐活动等因素,导致民警、罪犯情绪对立,警囚矛盾抬头、囚囚矛盾上升。据某省监狱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狱内服刑罪犯发生的打架、公开顶撞民警、自杀和自伤自残等严重违规抗改行为频次明显比过去增多,直接影响监管安全稳定。
3. 轮班封闭值勤模式的矛盾日渐累积,给监狱安全埋下隐患和漏洞。
虽然当前疫情状态下的轮班封闭值备勤制度已日趋成熟,几轮下来监内各项工作也得到有序开展,但狱内值勤民警监内工作生活一体化,每天两点一线,也随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疫情期间狱内工作规范、要求不明确,出现监管盲区;还有监区、分监区分管领导与分队长、管教民警各批次配置不合理,换防出监后因长时间不在监内,导致生产与改造脱节,顾此失彼;再者由于监内外信息沟通不及时、换防时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民警单警装备以及相关保障设备由于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更新到位等,这些问题都成为影响疫情期间监内安全的漏洞隐患。
4. 罪犯劳动改造矛盾持续叠加,改造难度加大,影响监管安全。
当前监狱企业主要以人员密集型的劳务加工业为主,由于疫情困扰,必然给以从事来料加工为主的监狱劳动生产带来重大影响。以浙江省为例,该省监狱企业的劳动生产主要从事服装加工,而过去这些服装成品大多销往国外市场,然而受全球疫情影响,目前该省监狱劳务加工所承接的国外订单已全面停止,少数监狱企业已经面临无单可接、停工停产的困境。这样对于以劳动改造作为重要改造手段的监狱机关而言,也必然要面临监内罪犯因缺乏劳动生产项目、劳动改造无法正常组织实施的问题,从而导致服刑罪犯无事生非、违规抗改等冲击、影响监管安全的问题。加上疫情期间监狱基层劳动生产车间从事现场管理的警力配置存在缺陷,以及受疫情影响劳动生产时间、劳动情绪、订单衔接等方面情况都与以往有所不同,这些矛盾的叠加不但增加了罪犯改造难度,也容易产生监管安全隐患。
二、防疫常态下提升监狱安全治理能力路径探索
(一)坚持安全为首,牢固树立新形势下监狱安全理念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和监狱安全底线思维。安全是监狱工作永恒主题,在监狱行使刑罚执行过程中,安全稳定永远是监狱工作居于首位的前提和基础,是评判监狱整体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形势下,面对疫情期间更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面对监狱安全治理体系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面对监狱监区人员高度密闭的特殊场所,监狱机关既要防范自身监管工作中各项安全风险,同时还要防范传染性疾病流入监区造成的群体性公共安全及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安全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野来认识监狱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强化监狱内部管理,规范基层基础工作,把疫情期间安全工作实施精细化管控,全力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疫情”的监狱安全“四无”目标。二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制。要避免疫情期间民警轮换值勤带来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的问题,通过落实民警包号房和推行“区域分格、警力分点、运行分责”的网格化管控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将安保责任落实到每位民警,实行压力传导,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安全责任体系。三要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管理处置机制。要强化狱情犯情分析研判和罪犯危险性评估,对罪犯危险情况及可能存在的危险行为进行科学评估,提前预判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管控到位。加强危机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演练,以“狱内110”(特勤大队)为基础,组织训练有素的监狱防暴警察队伍,配备配齐相关防暴装备,全面提升监狱应急处突能力。
(二)坚持以警为本,充分调整广大民警抓安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疫情期间,监内在岗的民警不仅承受巨大工作压力,同时也承受着高于平常的身体负荷,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工作积极性。比如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积极宣传在疫情期间敢于承担、乐于奉献的好人好事,通过新媒体、公众号、监狱报刊、简报等方式在监狱内网、门户网站、宣传资料等平台大力弘扬正能量,树立监狱民警正面形象,提升监狱民警的职业认同感。
(三)坚持改造为先,全面提升服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要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积极探索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发挥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充分发挥教育改造在矫治恶习、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科学合理,促进监狱安全治理体系日臻完善
科学合理是完善疫情期间监狱安全机制的内在要求。科学合理,就是要求我们构建的安全治理机制在理论和逻辑上缜密严谨,既实事求是,又与时俱进;既便于操作,又能经受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