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总则”一共9条,第一条开明宗义,指出了我党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目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二条讲明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第三条第四条讲了党内监督的原则和边界,第五条讲了党内监督的任务及主要内容,第六条指出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第七条列出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第八条是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自律要求,第九条简介了我党的监督体系。
这里我重点谈谈对第六条的理解和感受,第六条说:“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因为领导干部身份独特、地位重要、作用突出、影响重大,加上我党又是长期执政的党,如果权力没有约束后果不敢想象,所以我认为这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条例》把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摆到了很重要的位置上,习近平总书记曾经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谆谆告诫全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并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的核心理念,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
作为学校党委的纪委书记,在这个特殊的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时期,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监督机制如何更流畅、监督能力如何再提高、日常的监督教育如何更有效是我常常思考的问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权力运行的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相应的弹劾机制尚未建立,但是我相信,在目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只要仅仅依靠党组织和广大师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指导,盯住“关键少数”,我们的监督执纪工作一定会探索出一条高效的流程与机制,为学校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