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刁志岭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2021年12月8日上午,利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刁志岭,在工作期间突发心脏骤停,后经抢救无效不幸殉职,终年56岁。
从1986年进入利辛法院工作,刁志岭同志在这里坚守了35年,他把青春和热血献给了自己钟爱的审判事业和无数的办事群众,其经手的无数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起上访缠讼案。35年来,他坚守平凡而闪光的奉献精神,真心实意地为案件当事人分忧解难,直到倒下的最后一刻,他仍在岗位上审查一位办事群众的民事立案材料,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毕生的追求:努力做一名无愧于人民的法官。
通过学习,我深深被刁志岭同志的事迹所感动,思想和灵魂受到了深刻洗礼。
要坚持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法官,我所追求的目标是在审判岗位上兢兢业业为党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这是刁志岭在供职报告上写下的一段话,并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份不忘初心的誓言。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树立了公正司法上的丰碑。学习刁志岭同志先进事迹,就是要学习他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是服务环境。
要坚持司法为民,筑牢公正司法。刁志岭同志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将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对待当事人细心认真,对待案件公平公正。怀揣着为民服务的炽热信念,坚定不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据统计,刁志岭同志自1995年担任助理审判员以来,除破产案件外,还主办各类审判案件1000余件。2010年至2020年初担任民三庭、民四庭庭长期间,共审查本庭案件8000多件,含民间借贷纠纷案2224件,其主办比较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80件。2021年2月至其去世,刁志岭同志共审查了3700多件民商事案件,平均每个工作日需审查案件超过18件。虽然办案数量庞大,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在日常生活中,他依旧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对待身边的人真诚热忱。他用自己的言行举止,表达了对审判事业的执着与热爱,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的责任和担当。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应该向刁志岭同志学习,时刻谨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如一践行司法为民,服务为民。树立公仆意识,以赤诚之心对待人民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要树立高尚情操,保持清正廉洁。刁志岭同志一心放在工作上,恪守职业道德底线,严于律己、刚正不阿,从未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为家人谋求私利。至真至善、至纯至朴,展现出一位优秀政法干警可亲可敬的光辉形象。向刁志岭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无私奉献、先人后己的高尚情操。学习他用毕生精力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忠贞不渝地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一辈子不为权力所累、不为地位所累、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私情所累,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
总之,要以学习刁志岭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以刁志岭同志为榜样,聚焦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无私奉献的精神状态,按照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争创全省先进法院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胡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