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六月,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月专题教育,这次教育活动是我深深感受“爱岗敬业严执法,正风肃纪树形象”的意义所在。以人为镜,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思想上有没有下垂的欲念,担负好监区领导的职责,撑起家庭最热切的期盼,通过这次活动,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体会:
一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作为监区副教导员,近十年的工作使我深深体会到监狱工作的封闭枯燥和繁杂,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强烈的职业归属感。同时我也认识到,改造罪犯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要有一群人为此奋斗和奉献,而我能成为其中的一员感到光荣。在平时,本人始终以积极的态度从事工作,处理问题,能够做到热爱岗位,认真履职、乐于奉献。工作期间没有出现擅离岗位、在岗不尽职等问题,较好的执行了相关工作制度。但囿于能力,在处理繁杂工作实务是偶有安排不合理,打制度擦边球等问题。同时作为分管管教工作的监区副职,业务能力要求较高。本人能够主动学习,熟悉岗位应知应会内容,努力掌握业务基本功。但是管教工作所涉及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可谓点过面广,需要在下一步的学习中扩大学习范围。如在罪犯心理矫治方面要下更大功夫。同时深入钻研罪犯教育等实战技能,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履职效能。
二是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对监狱执法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我们的执法行为既要做到结果上的严格规范,也要做到程序上的严格规范,能适应新形式上的工作要求。同时执法行为是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对违规违纪罪犯就要及时追究责任加以处罚,同时对其他罪犯也是很好的教育和警示。特别是对一些善于投机钻营的罪犯,越是严格规范的执法,越能起到震慑效果。在平时工作中本人能够杜绝殴打、体罚、虐待或者指使、纵容他人殴打、体罚、虐待罪犯等行为;能够杜绝非因工作需要为罪犯工种安排、会见等打招呼等行为;能够杜绝将管理罪犯职权交由他人行使的行为;没有出现在为罪犯传递现金、物品等行为,或是存在执法不作为、对罪犯及亲属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现象。但是工作中也确实存在急躁心态,对于一些罪犯的实际困难或者合理请求没有及时妥善处理。对于个别罪犯违规也存在处理简单,没能抓住要害解决深层次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执法意识,在下面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切实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为民执法。
三是在执行警察纪律方面。一支能够打胜仗的队伍,必定是只严守纪律的队伍。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同样有着严格的纪律要求,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监狱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本人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警风警纪,努力树立纪律严明的警察形象。能够注重保密工作,没有出现泄露监狱工作秘密、违反规定发表或传播反映监狱工作内容的言论、信息等行为;能够落实违禁物品管理规定,没有出现将手机等违禁品带入监管区域等行为;能够珍惜警察身份,没有出现着警服驾驶非警用车辆、工作时间饮酒、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等行为,也没有酒后驾车、违规驾车、赌博、非法借贷、造谣诽谤、传播网络谣言等行为。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使用警械偶有不符程序规范的问题,警服着装存在混穿的现象,个别警用物品保管不善甚至损坏的情况。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的重视,并加以改正,切实做到遵纪守法、令行禁止、作风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