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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小说读书心得 篇一
在古希腊人看,道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始终不渝的爱,对于敌人有不可磨灭的恨。
剑术超群的乡下青年达达尼安,为了成为火枪手,便带着父亲写的一封信,前往巴黎寻找国王的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他的同乡。
在巴黎,性急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达达尼安先后与“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篷”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不打不相识,并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后,他们又一同去拼命——为了王后奥地利安娜的名誉到英国伦敦给白金汉公爵送信,并取回那串价值连城的钻石项链;为了和平,又奉国王的命令参加了拉罗舍尔围城战。.。.。.
期间,没有一个人喊苦,没有一个人叫屈,每一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
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不管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主动。
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白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是啊,友谊多么珍贵啊!“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我若能得到一份珍贵纯洁的友情,让我少活十年,我也干。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高山流水的佳话?俞伯牙若没遇到知音——钟子期,也许早就摔琴了,也许早就因忧郁而见阎王了。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管鲍之交的千古传奇?管仲若没遇到鲍叔牙这般知心朋友,这惟位有经天纬地之才、济世匡时之略,帮助齐桓公建立霸主地位的英雄,也许早就成了刀下之鬼了。
没有了友谊,哪去找《X宣言》的成就?谁来塑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友情真谛?
友情被人比喻成“严冬里的炭火”、“酷暑里的浓荫”、“湍流中的踏脚石”,又被人誉为“世上唯一可以通心的良药”。这样美好的一种情感,谁不想得到呢?
孙中山与李大钊,舒伯特与贝多芬,契诃夫、柯罗连柯与高尔基。.。.。.
哪一个彼此间不是圣洁的友情?
友情是至清至纯至美的,它像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一样容不得任何功利性的东西和一切虚假的,丑恶的东西。
我真得感谢大仲马,他通过《三个火枪手》告诉我,朋友是什么,友情是什么。
最后,请让我用伟大的别林斯基的话来结尾吧:
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
三个火枪手小说读书心得 篇二
“获得前程是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仅仅由于自己的勇往直前。”《三个火枪手》,让我更明白想要获得自己想要的,就必须无惧无畏地向前,即使前路漫漫。
《三个火枪手》,又译《三剑客》、《隐侠记》,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亚历山大·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这部长篇历史小说是以17世纪法国路易十三时代的历史事件为背景,揭示了当时法国宫廷内部国王与宗教领袖——红衣主教之间的权利斗争。
大仲马曾经说过:“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小说中的国王路易十三、红衣主教黎塞留、王后奥地利安娜公主以及白金汉公爵等等,都是历史上真实的人物。小说中描述的围攻拉罗舍尔战役和白金汉公爵遇刺身亡等情节,也是当时轰动的历史事件。《三个火枪手》就是以1625年至1628年的法国历史为背景,把历史中出现的政治事件和人物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被作者加以升华和强化。该书曾多次拍成电影。
主人公达达尼安是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子弟。他怀着对当时任国王火枪队队长特雷维尔的崇拜,带上父亲送给他的三件临别礼物: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至特雷维尔的一封信——出发了。他只身来到巴黎,希望当上一名火枪手。偶然的意外事件使他与三位赫赫有名的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结怨,进行决斗,但不打不相识,他与三个火枪手竟然结成生死之交。于是,他们团结协作,不畏强权,英勇善战,挫败了以红衣主教为首的权利势力一个又一个阴谋。
达达尼安英勇、聪慧、执着。他明知道打不赢对方也要准时赴约进行决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进入火枪队,为了国家的荣誉可以赴汤蹈火,为了血刃杀死自己心爱女人的仇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他无论何时都不曾忘记过临行前父亲的嘱咐:“如果你谋得了一官半职,切记要尊重红衣教主和国王,荣耀我们的家族;一个人只有依靠自己的勇敢,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你完全有理由勇敢善战的: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的儿子。我教会了你剑法,你就应该时刻准备着挺身而战。”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之后,达达尼安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艰难坎坷。只要努力,一切都可以得偿所愿。
三个火枪手小说读书心得 篇三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文章作者大仲马以他独特的构思所打动了我。故事曲折离奇十分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齐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齐进入这美丽的故事中去。
这个故事描述的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工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那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是三位十分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能够不惜一切代价,还有着绅士风度,说到怎样认识主人公达达利昂,那可真是一段奇遇,真可谓是不打不相识。
达达利昂无意间分别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利昂决斗,达达利昂只好硬着头皮理解了。本来达达利昂准备去送死,谁知道来了红衣主教的卫士,他们人多势众,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利昂则加入了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忔。一齐战斗敌人。结果他们以胜利而告终,也正以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为了十分要好的朋友。达达利昂经过发奋也加入了火枪队,这样三个火枪手认识了好友,达达利昂,四个人从此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从此理解了反抗红衣主教的人物………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的描述的以后的战斗,一齐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了达达利昂,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这四个个性迥然不一样的四个人。看了这个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以个好汉三个帮,谁都需要帮忙,朋友能给自己帮忙,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忙,共渡难关,也正是这样他门才能从一个又一个危险与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达达利昂也正以为如此最终才变成了火枪队的队长。
三个火枪手小说读书心得 篇四
放假了,一回家就看见书架上多了一本书,它是橙色皮,白色底,上面写了五个黑体字“三个火枪手”。不用问,这肯定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加上知了的叫声,是静不下心读好一本书的。可当我翻开书,看《三个火枪手》的时候,感觉有一种心如止水的感觉……
故事只要发生在17世纪争权夺利的法国,有一名剑术高超的法国小伙达达尼昂想当火枪手,于是到这父亲的信找特雷维尔先生。然后无意冒犯了阿托斯、波托斯、阿拉米斯三个火枪手,要决斗时遇上了枢机主教的守卫兵。他们四个又联手击败了枢机主教的兵。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他们四个化解了矛盾,成了勾肩搭背的莫逆之交。从此他们四个干了不少大事,也破坏了枢机主教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计划,夺得了王后的钻石,遇上外表美丽但心狠手毒的米拉迪时,达达尼昂先爱上了她,但后来达达尼昂触犯了米拉迪,她的肩上有一朵莲花,这是她的秘密,代表她以前当过犯人。达达尼昂逃跑了。米拉迪又杀死了白金汉公爵。可最后阴险歹毒的她却死在刽子手的手里。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几个心地善良的知心好友。正所谓“黄金万两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俞伯牙没有钟子期这样知心的琴友,恐怕早就摔琴绝弦了。《水浒传》里的豹子头林冲如果没有鲁达鲁智深这样向北磕头的把兄弟,林冲早就死于充军发配沧州的解差手里了。而天王晁盖,智多星吴用,没有宋江这样的呼保义好友,也死于官军之中了。如果人生中没有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意义的好友,没有和他们一样经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枪林弹雨,人生就没有意义。我要感谢大仲马,感谢他告诉我这样的道理。
三个火枪手小说读书心得 篇五
我们现在读传统小说是不太习惯的,以前的人写小说,作者独立在故事情节之外,段落情节都是作者的架构,刻意安排好的,而且这种刻意在叙述中直截了当告诉了读者。我最开始读的时候,也不太习惯。《三个火枪手》并不是我读的第一本传统小说,大仲马的名气在法国很响亮,我看木心先生对大仲马的评价,仿佛不太高,说他的私生子小仲马在文坛的地位应在父亲之上。
我看完《三个火枪手》的感触有一个,不会看第二遍。为什么呢?不知道。
达尔大尼央作为故事的主角其实并不是火枪手,我从开始到最后一直奇怪书名,三个火枪手指的是阿多斯、阿拉密斯和阿尔多斯三人,一个贵族,一个修士,一个花花公子,故事有两个主线,一是达尔大尼央与康斯坦丝之间的爱情,另一个是阿多斯与米拉狄之间的恩怨。书中对阿多斯着墨最多,他也是三个火枪手中年龄最长、遇事最冷静沉着的人,他与达尔大尼央之间的关系有点类似父子,如果没有阿多斯,达尔大尼央很可能不止一次死在红衣主教的阴谋中了。达尔大尼央有年轻人的鲁莽冲动,当然他的勇敢与聪明是他最后能够当上火枪队副队长的原因。
书中的坏人只有一个——米拉狄,她曾是阿多斯的妻子,后来成为温特勋爵的嫂嫂,同时是别人的情妇,达尔大尼央也为她神魂颠倒,她骗取温特勋爵的手下人费尔顿的爱与同情,哄骗他刺杀白金汉公爵。作为邪恶的化身,她的存在仿佛是为了向人们表明,如果一个人有弱点,就有可能走上迷途。但是我们都是凡人,都有弱点,都可能被邪恶利用,所以我们要时时审视自己的行为,费尔顿身后有温特勋爵的提醒仍不免堕落,我们如果没有人提醒,又当如何呢?
米拉狄虽然坏得透顶,但是她没有权势,一个不择手段的人没有权势,就会沦为有权势的人的走狗,这个人就是红衣主教。我宁愿相信红衣主教是有容人之度的,达尔大尼央和三个火枪手几次三番破坏他的计划,他想着的却是如何把他们四个收入自己麾下,黎塞留在法国历史上的名声如何我不了解,但是大仲马笔下的红衣主教却不一定是个坏人,他喜欢王后而不得,因此嫉妒白金汉,这点嫉妒之心应该可以体谅。
大仲马将围攻拉罗舍尔的战事归结于红衣主教与白金汉这对情敌的对抗,稍显滑稽,但是小说不是历史。我最烦那些自以为懂历史的人对当下影视剧的批判,动辄不符合史实云云,他们可能真的懂历史,却绝对不懂艺术,拿历史纪录片的标准来要求影视作品,想想就荒唐。这一说扯远了,还是回来说这部小说。
我读这部小说,感觉是很肤浅的,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可能适合更年轻一点的人看,或者可以满足他们的某种情结。可惜我没有英雄主义的情结,我们生活在个人主义主宰一切的时代,没有国仇家恨,很少有国家大事与我们有关。故事讲的很好,于我而言,意义却不一定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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