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临沂休整活动心得体会
按照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我于9月16日至9月19日参加了赴临沂的休整活动,整个活动安排时间紧凑,活动安排合理,即有红色爱国主题教育,也有团队拓展、疏导民警身心压力的健康讲座,通过休整,让我们参与本次活动的每个人在身心上均得到了放松,更是增加了每个人的爱国主义情怀,为期四天的教育活动,使我在获得革命历史知识的同时,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在孟良崮纪念碑下、在红嫂事迹纪念馆里、在革命烈士墓前,一个个鲜活的英雄形象感染着、震撼着我的心灵,无数个可歌可泣的沂蒙英雄女儿,为后人树立了一座座不朽的历史丰碑,他们“爱党爱军、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沂蒙精神,同井岗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一样,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感恩之心。“最后一口饭作军粮,最后一块布作军装,最后一个儿子送战场”,先烈们用无私奉献的精神来书写历史。知恩、报恩,既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也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懂得感恩的人才会珍惜生活中的点滴所得,常怀感恩之心,才能平心静气,宽以待人,作为党员干部,既要踏实工作回报组织、心系群众回报社会,更要引导身边群众树立感恩组织、感恩社会、感恩人民之心,自觉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工作中实现公平正义。
责任之心。“不要说咱是党员,就是普通群众,也得对国家和部队尽责任和义务”。多么朴实言语,无需过多解释,红嫂们用不畏艰险的实际行动体现着无私奉献的朴素情怀,在顽强坚韧的保家卫国斗争中,诠释着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责任就是使命,责任就是担当。做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看得比泰山还重”,牢记嘱托,不负众望。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求真务实、忠于职守的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发挥主人翁精神、乐于奉献的日常行为中,体现在爱岗敬业、勤勤恳恳的职业道德中,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就是一份责任,勇挑重担、奋力前行。
进取之心。“国家建设就像住家过日子,都动手做责任就大,都伸手捞好处,就散摊”。红嫂的谆谆教悔是我们保持生机、不断前进的源泉。干一行,爱一行,钻研一行,才能使事业充满活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90年来的风雨历程,再次证明,不断改革、不断进取才能使党的事业发展壮大。那些“得过且过”,“守摊子、混日子”的想法要不得,它只会让我们固步自封、止步不前。在工作中要始终保持进取之心,敢于攻坚克难,不怕挫折,不负党情、不愧民心。
敬畏之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全党干部“在对待人民赋予权力上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在满山碧绿的沂蒙山下,站在英雄们战斗过、牺牲过的地方,感慨万千——敬畏历史,就是不要忘怀军民浴血奋战的那段红色记忆;敬畏百姓,就是要牢记人民群众无私奉献的那片鱼水深情;敬畏人生,就是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实现无限的人生价值。敬畏体现在做人做事的态度与境界。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自觉秉公办案、廉洁用权,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一名中共党员,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惩奸除恶的重要职责,通过这次临沂休整的学习感悟,更加增强了我干好本职工作,爱党爱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意志,决心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奉献青春,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