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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心得体会700字篇1
我读了一千零一夜,在这里面我最深刻的还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
在这里面的故事讲了:一对兄弟,哥哥卡西姆很富裕,弟弟阿里巴巴很贫穷,在一次出去,上山砍柴时,发现了一群大盗藏宝藏的地方,他拿了一些,结果被哥哥知道,因为弟弟阿里巴巴忠厚老实,所以才告诉了哥哥,哥哥因去藏宝藏的地方,结果忘了关门的咒语,被刺杀了,但因为弟弟阿里巴巴善良,娶了哥哥卡西姆的妻子,大盗发现有人闯进来偷宝藏,准备去杀人,结果两次暗杀都被女仆发现,屡次失败,大盗的首领就要自己去杀,他把大盗藏进油桶里,结果被聪明的女仆发现,女仆用滚烫的热油把大盗杀死,大盗的首领看见这一幕,仓皇而逃,结果还是被女仆发现,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自己还被杀死。
我的感受是:在故事里,写出了弟弟阿里巴巴的忠厚老实,哥哥卡西姆的贪钱,女仆的聪明,大盗的阴险狡诈,虽然达到非常阴险狡诈,但是女仆的聪明,穿破了大盗的诡计,因为哥哥卡西姆的的贪婪,所以最后才被刺杀,但是因为阿里巴巴告诉了哥哥卡西姆,所以才弄成如此惨祸。
在我的经历中,也曾遇到过哥哥卡西姆的贪婪,一次,我在家里吃苹果,每次都要挑大的吃,都给姐姐留小的,但姐姐却从没有给我提建议,我就每次都这样,可是因为每次都拿大的,有时候吃不完就扔了,造成了浪费食物的行为。
从哥哥卡西姆的的贪婪告诉我:人不能太贪婪,如果太贪就会酿成惨祸。
阅读心得体会700字篇2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既感慨又觉得伟大。感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培养狼王所作出的努力,伟大的是紫岚的母爱。为了争夺狼王的位置,不惜偏心,坚持不懈。紫岚最偏爱黑仔,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他身上,因为他想被野猪撞破肚子的黑桑完成狼王梦。
她常把乳汁先给黑仔吸个够,其余的给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喝。做得不好就对他们又撕又咬,尽管自己心很痛。读到这里,我感受到紫岚非常想完成黑桑的心愿。黑仔很小就敢独自闯荡山林猎食野兔了,紫岚担心黑仔的安全,在地面上寻找野兽的踪迹,很安全,附近没有野兽,但最后黑仔还是被来自天空的金雕雕走了。
之后是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是被铁疙瘩砸在腰际死的。最后培养双毛,双毛有自卑感,紫岚侮辱他,他终于本性发出,并打断紫岚的一条腿。紫岚虽然很痛但是痛得。我为他的坚持不懈而感动。争夺狼王位时,差点打败洛戛,不幸洛戛叫喊一声,双毛自卑感又回来,结果被其他狼吃了。紫岚只好把期望托付给下一代。
这是我又为他伤心,这么多次的努力都白费了。她的母爱也是更加感人,她为了媚媚刚生下的狼崽着想,在太阳下晒了两天,结果被金雕雕走了,和他同归于尽。这是我又非常的感动。在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住时,紫岚很亲切得舔蓝魂儿,一直守在他身边,为了不让他被猎人嘲笑,一瞬间要断了喉管,尸体带回去埋葬了。这时我心里一阵悲一阵感。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定义,母狼紫岚在母爱和梦想中选择了梦想,但母爱却隐藏在心中。
他的努力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没有放弃,反而勇往直前,这只能够精神是我们的示范也是鼓励。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她,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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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的夜,安详的夜,我坐在书桌前翻开了那有些年月的书《红日》,思绪慢慢沉浸在书中……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斗,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与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的较量。但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这场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这场莱芜战役就好比是曹操大败袁绍的官渡之战,周瑜火烧赤壁一般的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过这场战役之后,国党锐气大搓,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相反的共党则愈战愈勇,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共产党因为有了广大群众的支持走到了今天,为了今天多少鲜血撒在这片土地上,为了今天多少人流泪,为了今天多少生命逝去……今天是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换来的,今天是无数烈士的生命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
如今,以x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人正带领中国人民走向更辉煌的美好未来,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中国共产党——一个年轻而又充满希望的政党,在新的世纪,提出了以“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发展观。我们有了一个不舍的信念、不弃的追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国家会在党的英明领导下更上一层楼。党在我心中是什么?我可以自豪地说,党就是一盏指路的明灯;是一个伟岸的巨人;是一座强大的靠山;是我内心向往的偶像。
阅读心得体会700字篇4
?红楼梦》,它是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悲剧。我从去年开始,就一直琢磨着《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现在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后来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终于繁华成空的大悲剧。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悲剧,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悲剧。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么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黛玉死的时候,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同一个时辰。只因潇湘馆离新房很远,听不到潇湘馆这边悲恸的哭声。这真的是个不朽的悲剧啊!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知道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一个风光显赫的大家族,就这么没落了!不知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是否都和我一样,为他们感到悲哀、痛心?
阅读心得体会700字篇5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红鞋子》。
?红鞋子》写的是一只被主人丢失的红鞋子通过一只小老鼠的帮助,找到另一只红鞋子的故事。小老鼠只知道吃,从来也没有朋友,所以不知道什么是孤单。它通过和红鞋子的相处,最终,帮红鞋子找到另一只红鞋子。当它一个人回去的时候,它心里有一点儿空空的感觉,这种感觉和饿了真不是一会事儿。它多么希望有一只小老鼠在等它回家。
?红鞋子》这篇故事真感人,让我体会到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多么宝贵。有了朋友,我们才不会觉得孤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我最喜欢红鞋子这个故事。故事讲述的是穷困的卡莲喜欢红鞋子,不管在妈妈的葬礼上,还是在教堂上,不顾礼节指责,她一意孤行的穿着她喜爱的红鞋子。她不照顾收养它的老妇人反而去参加舞会终于她得到了惩罚吃了红鞋子的苦头,最后改掉了坏毛玻如果真有这样的红鞋子世上是不是会少了许多爱慕虚荣的人呢?做一个谦虚、诚实的人很重要。
你读过腊肠穿上红鞋子这本书吗?在这本书里,一个爷爷给本人的孩子讲错了故事,一位农夫赢了农田里的精明鬼,真儿和她的友人分享快活,帽子去冒险,有一个富有魔力的字,大画家画了一半的'画给了小画家,小麻雀又产生了有趣的事,丁一小是怎么写子的,小草给咱们带来了春意,小狐狸要去小镇上买手套,鸟窝里孵出了一棵树,谁偷吃了生果糖,金色的星星怎么来的,小汉斯变大了,凌晨,爱动物的贡赛克不出来,我长了胡子要当爸爸,耗子小鸟跟香肠生涯在一起,红鞋子要找他的搭档,画家指出他的孙女的过错,快活的我,谷草屋披发着大天然的气息,昼寝老是安定的,在黑私下发生了事件,两个老鼠抬了一个梦,爸爸妈妈告知了孩子什么是吵嘴,小柳树讥笑小枣树,我家有个动物园,小丑成了壮士,还有不必斧子的工匠开篇简明扼要,精炼有序;重点描述…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还有许多良多。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比吃了阿尔卑斯的蜜糖还甜作者构思巧,善于选点展开,行文跌宕起伏,耐人寻味。语言活泼明快,富有情趣。故事虽平凡,感情却真挚,充沛,感人。文章结尾不落俗套,给人以欲还休的感觉。我素来没有读过着本书,让我觉得书海无限无尽,能够延长到天涯和大陆的接壤处,我们就踏着书的阶梯一步步的前进。我切实是是信服梅子涵老爷爷,他组成了一个儿童文学的团队,在无边无涯的书海中寻找永远不朽的经典。就像梅子涵爷爷自己所说的那样:浏览优良,亲热经典……
阅读心得体会700字篇6
夏日的午后,阳光暖软,从窗缝和门缝后悄悄溜进来,在地上、墙上留下影迹,一排排,整整齐齐,像琴键一样。我左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轻轻翻动《千家诗》的书页。
还记得那个酒入愁肠,七分化为月光,余下三分化为剑气的李白吗?“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是他在赞美杨贵妃的倾世姿容。“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是他流放夜郎时依旧孤傲清高的性情。“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是他背井离乡,想大醉一场,忘却对故乡的思念,豪情万丈。“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是他送别朋友时的依依惜别之情。邻家传来一首《长安忆》,清丽伤感的音调让我恍若梦回大唐,好像看见李白衣袖飘飞间留下一片康桥彩云。李白的诗词或华丽,或浪漫,或豪放,都令我回味无穷。
让我最欣赏的是孙逖的《宿云门寺阁》。“香阁东山下,烟花象外幽。悬灯千嶂夕,卷幔五湖秋。画壁余鸿雁,纱窗宿斗牛。更疑天路近,梦与白云游。”云门山下,缕缕佛香缭绕着寺阁,繁花如烟似梦,飘渺梦幻,那里幽静美丽得如同世外桃源。红日渐渐西沉,晚霞把天空渲染得流光溢彩。寺阁悬起灯盏,四周的山峰高大险峻,像一道道屏障。寺阁的布幔又被卷起,与五湖的秋色相对。壁画褪去了往昔华丽鲜亮的颜色,只剩下了南飞的鸿雁。不光是诗人,我也怀疑天路是否已近在眼前,与白云同游天界。这样的美景,怎能不让人陶醉?
犹记当时年少,窗外传来朗朗读诗声,未脱去童稚的调儿拨动了我的心弦。那来自遥远时空的淡淡情思,如同一位手执书卷的美人,惊鸿一瞥,天地顿时失去了应有的颜色。
渐渐长大,不再满足于摇头晃脑地读诗、背诗,便拿着毛笔学学那些儒雅的诗人,抄诗、品诗,有时也会幼稚地写写根本就不成调的小诗。每当笔尖轻轻掠过纸上,墨汁流淌,形成字迹,心里就会产生一种极大的满足感,仿佛一笔一生莲,笔笔莲花开。
有时看着一首首诗词,心里也会做做梦。远离俗世的喧嚣纷扰、灯红酒绿,在青山隐隐、绿水悠悠的地方驾一叶扁舟,独自一人遨游天下,寻一寻谪仙人李白,讨一壶陈年佳酿,绣口是否也能如他一般吐就盛世云烟与繁荣;见一见陶渊明,体验一下“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隐居生活。
不得不承认,诗词就像一杯香茗,氤氲着久久不散的醇香;不得不感慨,人生路漫漫,若能诗词常驻,诗情永驻,也算幸事!
阳光轻笑,从指尖,从书页上跳跃。诗词传唱千家,古典魂韵流传千古。我愿在这慵懒的午后,捧一卷清雅的《千家诗》,偷享清欢乐浮生,“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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