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法制学习月”活动的开展,集团公司组织我们对“青银921逃费案”庭审录像进行了回放观看。录像一开始我就清晰的看见国徽高悬在法庭正中,在法警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庄严。
一声锤响开始宣读法庭规则,随后审判长等纷纷落座,开始传唤张雷等11名被告人到场说明个人情况,由公诉人对其进行公诉。公诉人首先介绍了张雷等人的作案经过,并以盗窃罪对其进行起诉,后由被告人及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整个庭审过程平稳有序,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人纷纷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赔偿逃缴的通行费恳请法院从轻处理,通过将近3小时的观看有感而发。
作为一个自然人,我体会到我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首先应遵循的就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切莫因为个人一时的私心、贪念轻易的触犯,不应以恶小而为之。不得以自己的文化水平底,法律意识淡薄为由,去损害他人的正当合法利益,导致国家或他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断送个人的大好前程,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让家人蒙羞,让他人不齿。
祖国的强大不仅仅体现在国力和经济的发展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和人民幸福指数不断的攀升上,与之一同强大的还有逐步健全的法律法规。我们时时要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切莫以为自己耍个小心眼偷逃几次通行费无所谓,被抓到大不了给补上就可以了事。通过观看此次的案件庭审就可以发现,偷逃通行费并非只存在民事诉讼的层面上,不是简单的赔偿应缴费款那么简单,因为你已经触犯了刑法,要接受法院的公诉,社会的谴责和刑事处罚,由于本案涉事金额达到了180多万,属于金额巨大主犯要接受10年以上的拘役并处罚金,本以为的简单逃费行为结果是以盗窃罪立案,是要进监狱的。
作为一名高速公路的稽查人员,对几名被告人的落网和被公诉我感到非常的欣喜和欣慰,因为我深知其中办案人员是多么的辛苦与不易,要做到证据确凿让被告人服法认罪他们的付出是功不可没的,是行业的楷模,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随着国家高速公路事业的不断发展,我们由原来的持卡缴费转变成了ETC收费;由原来的计重收费转变成了上道称重下道按车型收费;由原来的下道绿通检测放行转变成了绿通网上预约下道检测放行;由原来的区段收费转变成了全国联网等等。缴费形式转变了,路段长了,单次的收费金额大了,这些对心存侥幸的司机意味着什么,对我们这些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员又意味着什么呢?张雷等被告人能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区区几台车,仅仅青银高速一个路段就能给国家和收费单位造成180万元的损失。我深感责任重大,也不得不让我陷入沉思,我应如何去做?我应怎么去做?
清晨的太阳,夜晚的星,徐徐秋风,伴我冥思,促我行。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强个人的业务素质,认真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查询软件使用和操作,加强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扬党员带头作用,深挖潜能竭尽余力同不法行为做斗争,为高速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鼓舞自己的同时也提出几点建议:
1、共同推进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的专项立法,加大违法逃费的处罚力度,真正做到有理可讲,有法可依,予以震慑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2、加强基础建设,让违法逃费者无空可钻。
3、加强高速巡警、路政、稽查、收费站的联动机制,对违法逃费者及时发现,有效制止。
4、加强全网各路段间的联系,形成有效合力,缩短跨区办案的时间,提高办案和查询效率。
5、加强各岗位间的协同配合,方便办案中及时锁定,精准打击不法行为。
6、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从严规范行业纪律,做到奖惩分明,避免内外勾结从中牟利。
以上纯属个人想法和建议还有待推敲和细化,希望公司领导提出宝贵意见,待完善后予以采纳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