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法制同行心得体会
一场疫情、或许更像是一场考试,考验着社会运行下的存在的弊病。发展与稳定并不是亘古不变的,这不是人们幻想的乌托邦。疫情的发生,就在于发现问题、揭露问题。新闻失实、官员贪腐、地方组织不作为、战时储备、医患矛盾等一系列事实的发生,都在提醒着人们,伟大的工程需要建造三百年,金字塔高高立起,外表光鲜亮丽,而架构同样需要维修添补。因为每一个人都不知道、一场大雪什么时候降临。
在探讨疫情与法制前,或许我们更应该明白一个宏观的、并不虚空的问题:制度运行这个概念,到底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上从外交大政、下到补助医疗,制度的每一次更改完善、都是一种对于“存在即合理”的质疑。在对一个问题的质疑到这个问题的解决的过程中,只要行动,就是对这个体系制度的完善。 “从来如此”这种心态和口号,不应该成为一种政治正确和价值底线。在停滞不前、得过且过的思想共识下、必然会出现社会问题。如果思想停留在了红线边缘,只需一次滑坡必然坠入深渊。庶民犯法尚会危害一方,没有人想要再见证一个莫焕晶的下场;同时,也没有人希望会再次出现一个唐志红和周裕坤。
这就是法制运行的必然性。
或许我们都听过这样的一句话:法是人权的体现,人权恒定,法律恒定。我们的社会依靠法的运行而保障自身的稳定、社会秩序的运转。曾有人问,法理与伦理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又有着什么样的社会意义。或许我们可以这么回答,法理规定的人性的下限:为人道德的下限、选择的下限。伦理则是基于法理之上,探讨人的上限,探讨情与理的社会准则。法理的存在是基于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它的最终目的是确保我们所处的社会能够长治久安,按照规则运行,没有法理,则无从谈起伦理、道德等概念的上升和延续。法律保障着我们的“人权”。这之下的“人权”并不是虚空的概念,在当下,“活着”已然是三千多条生命的遗憾与奢望。生存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只有活着,才能谈及生存,谈及理想。法律赋予了每个人守护他人、守护自己生命的权利,在某种层面上说,它更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强制性责任,人们无从逃避,更不可以去挑战法律的红线。疫情期间无视警告、无视制度的人,轻则受到法律制裁,重则以自己的生命付出代价。
纵然在21世纪,人类已经足够强大、在自己的领域上“征服”着自然。但是一场地震不会告诉人类它什么时候降临,一场海啸要摧毁几个核电站、一场疫情要取走多少条性命。时代的一颗沙,落在每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民为邦本、法为邦形。形固邦安,本固邦宁。与民同行、与法同行,我们的国家方海晏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