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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03-14 05:05:37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很多地方在加快城市化进程、发展城市经济的过程中,都要进行旧城改造。旧城改造能否顺利推行,就看拆迁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拆迁牵扯广泛、会遇到各种繁杂的矛盾和不可预料的困难。心中装着群众的利益,带着感情搞拆迁是破解矛盾和困难的一把利器。

带着感情搞拆迁,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旧城改造是城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意义重大,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拆迁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决不能在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决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 要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想着群众,做到和人民群众心连心。“拆”字写在谁家的墙上,谁家平静的生活都会掀起涟漪,拆迁对于群众来说,要承受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压力。所以会碰到哭的、闹的、打的、骂的,这时不能趾高气扬的要他们舍小家为大家,要能够换位思考,为群众考虑,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带着感情搞拆迁,必须注意工作方法。这些年有些地方基层政府和工作人员在拆迁中暴力执法、野蛮执法。在拆迁工作中一定要引以为戒,做到政策公开、纪律严明,工作方法和风细雨。这样,老百姓就会感到政府是有原则的,是靠得住的,老百姓就会放心,就会拥护和信赖政府,事情就能够一顺百顺。

带着感情搞拆迁,还要着力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溶解在思想意识里,贯穿到各个环节中去。不是一“拆”了之,要让群众有处可去。可以采取发布房产信息、举办房产交易大会等多种措施做好安置工作。特别要妥善解决中低收入户的住房困难,力争让他们能住上称心房,拆迁户中若有无依无靠的鳏寡老人和孤儿,各部门更应该倾情相助。

带着对老百姓深厚的感情搞拆迁,老百姓就会给我们理解与信任。感情密切了,人心顺了,自然会焕发出无穷的创造力,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再难的工作也就不难做了

第二篇:城西旧城改造工程拆迁工作方案

城西旧城改造工程拆迁工作方案

县委、县政府决定2014年建设宜丰县城六大重点工程之一的“城西旧城改造工程”是扩大我县城市规模、改善城西环境的重要举措,该工程的实施,将给桥西集镇带来环境美、人气旺的美好明天,并将促进桥西经济的长足发展,是桥西人民的一件大好事。为使该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本着“以人为本、依法拆迁”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城西旧村改造工程拆迁工作的领导,成立党委书记刘卫星为组长,乡长曾保国为第一副组长,政协组长卢和生(常务)、副书记卢群为副组长,全体机关干部、桥西村、城西村两委班子为成员的拆迁安置工作组;下设九个小组,分别由副科级领导任小组长(具体人员分工见附表)。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5日—15日)

召开好三个会:一是召开好机关干部,桥西、城西两村全体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使全乡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吃透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宜丰县城区重点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精髓,认清实施“城西旧城改造”工程对扩大县城规模、美化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二是分别到桥西、城西两个村召开村组干部、共产党员参加的动员大

会;使村组党员干部能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并向群众做好正面宣传。三是召开好拆迁户户主大会;在桥西、城西两村分别召开属地拆迁户户主大会,集中宣传动员,造好声势,营造氛围。

做好上户宣传工作:分小组按分户情况,利用中午和晚上时间上户做好宣传工作,做到一户不漏。

(二)摸底阶段(7月16日—7月20日)

分头上户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拆迁户的家庭、人口、户籍关系,房屋结构、面积、异地是否有房,经济状况,有何意见,详细填写摸底表。

(三)丈量核实阶段(7月21日—8月10日)

抽调懂一定业务的人员配合县拆迁工作人员,由卢和生、熊文英带头,分成两个组和村干部一起上户进行实地段量各种结构的房屋面积(包括房屋外面水泥地面积),做到准确无误。并核定其补偿金额。

(四)签订合同阶段(8月11日—8月31日)

1、按照核定补偿金额分小组上户签订拆迁补偿合同;

2、按要求签订拆迁合同;

3、签订异地建房协议,并对所有需要异地建房的拆迁户落实好土地。

(五)补偿阶段(9月1日—9月10日)

按照拆迁补偿合同的金额逐户进行补偿。

(六)实施拆迁阶段(9月11日—9月30日)

对合符异地建房条件的拆迁户,按拆迁先后顺序安排建房宅基地;对补偿到位的房屋限五日内拆除。

三、具体实施意见

(一)要求异地建房的村民,应在所在村组村民建房点按规划要求及村民建房有关规定安排建房,再建房屋面积未超出原被拆迁房屋面积范围的,其规费全免;再建房屋面积超出原被拆房屋面积的,超出部份按规定收取有关规费。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拆迁补偿价格一律按宜丰县人民政府[宜府发(2014)]33号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严守纪律。拆迁工作组的全体同志要反复学习《宜丰县城区重点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弄懂弄通拆迁政策及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振奋精神,把此次拆迁工作当作一场硬仗来打,树立必胜信心,不得流露出畏难情绪,影响士气。同时要严守纪律,注意方式方法,绝不能乱解释、乱表态、乱拍板。

(二)党员干部带头,争做表率。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拆迁工作中,凡涉及到的乡村干部和共产党员,不仅本人要带头拆迁,做好示范,而且要负责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尽早拆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三)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此次拆迁工作是对我乡乡村干部工作作风和能力的一次大考验。每位干部的工作表现

都将列入年终考评,坚持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工作主动、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并向上级推荐表彰或提拔重用;对工作不负责、不主动、不服从安排的干部,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四)加强调度,确保进度,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实行每三天调度一次,将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度通报。

附:城西旧城改造拆迁工作组安排表。

桥西乡人民政府

2014年7月5日

第三篇: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

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布尔津步行街旧城改造项目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建设。需拆除该片区规划红线划定的住宅、非住宅及其它构筑物和附属物,依据《拆迁管理条例》,特制定如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 拆迁范围

依据批准划定的拆迁红线图,该工程拆迁范围为:详见拆迁红线图划定范围。拆迁房屋总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约平方米,营业用房平方米,教委办公用房平方米,住户约118户。

二、房屋拆迁补偿于安置

根据《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由被拆迁人选择补偿形式,其补偿形式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

本工程由拆迁人委托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作为补偿安置的结算依据。被拆迁人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可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估,也可委托另一家拆迁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但必须在评估报告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复估或重估报告。

被拆房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为准(对证载面积有异议的可申请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复核),按“一个产权证一户”执行。

(一)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住宅、非住宅由评估公司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由拆迁人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价格收购,其收购总价为:评估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选择货币补偿的,还应按件规定获得以下费用:

搬迁补助费:住宅一次性搬迁补助费450元/户、非住宅一次搬迁补助费20元/平方米;

提前搬迁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按住宅30元/户·日,非住宅3元/平方米·日,计发提前搬迁奖;

房屋设施补偿:普通闭路设施每户元,光钎闭路设施每户元,电话移机费每户元,照明用电设施每户补偿元,供水设施每户补偿元。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14元/户给予奖励。

(二)产权调换

1、住宅、非住宅在拆迁范围内划定的安置区域新建安置(详见安置图)。住宅用房原则上每户只安置一套,若要选择第二套,其余下的旧房面积必须达到所选房面积50%以上,否则只能安置一套,如选择两套安置房,应补交一套的水设施费200元、电设施费500元。营业用房按营业自然开间还房安置,余下的面积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房一律实行先搬家、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

2、住宅、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一换一”的方式。

3、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住宅和非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天然气、电话、闭路设施、照明、动力用电由拆迁人按原户头给予恢复不予补偿。

三、房屋的搬迁与过渡

(一)、房屋的搬迁期限按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执

行。

(二)、本工程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户一律自行过渡,住宅、非住宅过渡期自搬迁之日起至满24个(更多请你搜索:WwW.HAOWoRd.Com)月止。

(三)、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还应按规定获得:

搬迁补助费:住宅一次性搬迁补助费450元/户、非住宅一次搬迁补助费20元/平方米·次;

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1-4人户)500元/户·月,4人以上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15元;

非住宅经济损失补助费:为140元/平方米。

提前搬迁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按住宅30元/户·日,非住宅3元/平方米·日,计发提前搬迁奖;

此外,对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被拆迁户,由拆迁人按2014元/户给予奖励。

第四篇:“旧城改造”与商业拆迁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许多城市为了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对一些“城中村”、“棚户区”和“危旧房屋”进行拆迁和改造。这原本是一件造福居民、造福城市的好事情,但在云南省普洱市,一些建成才十多年的楼房,也被纳入了“旧城改造”的范围,让人们感到十分困惑。

旧城不拆拆新城

为什么那些破旧,简陋的老街区没有纳入旧城改造,而处于黄金地段,并不算旧的房子却成了旧城改造对象?

家住云南省普洱市的69岁退休老人潘瑶这些天一直非常焦虑。因为他花了全部积蓄买下来、准备用来安度晚年的这套房子,马上就要被拆迁了。

潘瑶老人的房子被拆迁,是因为普洱市政府的一个“旧城改造”计划。为了搞清楚这个计划的具体内容,记者找到了在今年4月普洱市政府连续出台的两份文件,分别写明是为“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市政府将对中心城区进行旧城改造,部分地段将进行拆迁,范围涉及500亩土地,住户1800多户。文件还明确规定了所有住户都必须签订完搬迁协议的期限。

记者在政府文件中看到,这次要拆迁的范围包括民航路片区、通商路片区等五大片区。这些都是普洱市中心城区内最繁华的黄金地段,这里的建筑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才开始建设,其中有相当多甚至才建成几年时间。记者看到,在普洱市的中心城区还有不少老街区。破旧,简陋,生活设施落后,居住条件很差。然而这些街区却并不包含在此次旧城改造的范围内。而那些处于黄金地段,并不算旧的房子却成了旧城改造对象。

普洱市建设局局长胡剑荣表示:新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表述和理解的不一样。

政府出面商业开发

根据我国《循环经济法》第25条规定,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除为公共利益需要外,政府不得进行拆除。

普洱市的这个旧城改造项目是否是用于公共利益的开发项目呢?记者发现,在普洱市政府下发的所有关于这次拆迁的文件和公告中,以及当地国土、规划等部门网站的公开信息中,都没有看到对这些土地的用途做任何具体说明。

虽然普洱市政府一直没有公布这些土地拆迁后的用途,但是记者发现,在这份“普洱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方案”中,这些将要进行拆迁的土地,都已经标注上了挂牌拍卖的时间。

记者在采访普洱市建设局局长胡剑荣时证实,此次旧城改造的区块都属于商业开发。他说:“商业集中开发实际上是让这个城市更有活力。”

问责式拆迁

“领导说了,如果你不支持配合我,你就是砸我的饭碗,你砸了我的饭碗,那么我也只能砸你的饭碗。”

根据普洱市政府提供的材料,此次开发的500亩土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是政府资产。此外还有1800多户住户的房产。在记者的调查走访中,很多住户都表示不同意拆迁。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尊重住户意愿,做好协商沟通工作。而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实际上,普洱市政府对于此次拆迁工作,已经硬性规定了每一阶段的完成期限。四月份发通知,七月底完成签字,8月份土地挂牌出让。为了保证短时间内完成拆迁任务,普洱市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在一份市政府文件中,要求将签订拆迁协议的任务分配到住户所在单位,各单位要成立搬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单位领导充当第一责任人,并实行层层包干,如果某一级责任人所负责的范围内有人不签协议,那么这位责任人就会被通报、问责,甚至免职;这项工作被作为党员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当记者问道这种做法是否会导致干部向群众施加压力,强迫他们签协议时,普洱市城建局局长胡剑荣解释说:“这种情况我想不是我们这个政策的初衷,我们是想给,因为我们要有目标的管理,也希望大家积极地去做解释的工作。”

而实际上,由所在单位领导出面做工作的方式,给了住户很大压力,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在协议上签了字。一位住户说:“领导说了,如果你不支持配合我,你就是砸我的饭碗,你砸了我的饭碗,那么我也只能砸你的饭碗。那我是以工作、薪水、收入来养家糊口,所以说,种种压力下,也不得不签,是这样签的。”

据普洱市政府介绍,截止到2014年8月18日,已经有1662户住户签订了拆迁协议,占到总数的9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向受让人收取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也就是说,政府拍卖土地,可以获得土地出让金,根据记者调查,与此次拆迁地块位置邻近,价位相当的地段,已经交易的土地出让价为每亩600多万,按此计

算,旧城改造拆迁的这500亩土地拍卖后,当地政府可以从开发商那里获得30多亿土地出让金。

商业开发、政府行为、居民利益,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该怎样斟酌和把握?政府应该如何合理合法地使用行政手段?这是普洱市这个“旧城改造”项目带给我们的思索。据了解,因为有部分居民尚未在拆迁协议签字,所以普洱市这个“旧城改造”项目,目前处于暂缓阶段,当地政府表示将通过与居民协商,使这件事得到妥善解决。

第五篇:斗城镇关于旧城拆迁改造的情况汇报

斗城镇关于旧城拆迁改造的情况汇报

自12月26日张三县长与斗城镇全体班子成员就城市建设问题进行座谈后,斗城镇充分认识到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对推进城市化进程,协调发展社会各项事业,既快又好建设现代化城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旧城拆迁改造是一项顺应百姓呼声的民心工程,是一项利于经济跨越发展的难得契机,更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历史使命。近日,根据斗城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以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任李李三带队的调研组对我镇的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为期5天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中村现状

(一)旧城概况

斗县城区位于斗城镇办事处辖区内,目前城区三关五街的居民总户数5756户,总人口20144人,房屋间数28685间,建筑面积68.8万㎡,其中八街居民2909户,8789人,房屋间数14265间,建筑面积34万㎡;外来入住人口2847户,11445人,房屋间数14420间,建筑面积34.8万㎡,总占地约为2014亩。据统计,待拆除建筑面积约为68.8万㎡,除安置和补偿安置需土地外,预计腾空土地500-600亩。

(二)制约拆迁改造的主要因素

1、原老居民户恐慌心理。目前,城中村农民几乎没有耕地,原来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和集体以宅基地卖掉了,集体空了,土地没了。拆迁出来的地有部分人认为所有权应是大伙的,尤其新的征用补偿政策和原来的一次性买断的差别,老百姓认为是历届班子出卖了土地,造成了新一轮的干群矛盾。再就是群众认为土地值钱了,应有他们的一份,期望在在老城改造中不光改善住房居住条件,还期望改善生活条件。

2、花销增多,百姓担心住不起。城中村居民就业率低,生活、医疗、养老无保障,大部分群众无固定就业岗位,如果住上楼房,随着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支出增加(每家每户约增加支出2014-3000元),部分百姓,特别是老年人生活困难。

3、特困人员,如何安置是难题。城区三关五街8个村,每个村都有一定比例的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和一些无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如何安置他们,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是摆在各村级班子眼前的一大难题。

4、积累殆尽,集体经济捉襟见肘。实施城中村改造,可以有效集约土地,拓展发展空间,这是大家的共识。但在具体操作中,各村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是一大难题。八街各村经济基础差,村集体积累几乎已成空壳,失去了号召力、凝聚力,无力解决群众困难。近三十年来,城区土地相继被合法征用,村集体仅靠几个旧厂房的租赁费维持运转,目前村里即使想在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上做些实事,财力上也是力不从心。

5、情况复杂,拆迁推进有难度。城区房屋情况复杂,户口性质、房屋类别难以甄别,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难以区分,私搭乱建严重。城区单位公房、家属院较多,沿街住户由于改商铺租赁或自做生意收入可观(年收入2-8万不等),其补偿条件期望值高,难以评估与均衡。如果没有县里具体的政策支持和财力扶持,工作阻力会很大。

二、其他县市的具体做法

(啊城区做法)据啊城区城中村改造的负责人介绍,其城中

村改造的困难既有来自资金募集方面,也有来自村民方面的。来自村民的阻力是村民们对于失去土地后未来生活的担忧。11庄社区主任肖哇说,11庄开发之初,村民们对于拆迁还有些抵触情绪,为了打消大家的顾虑,11庄拿出4000万元作为村民的保障基金,

以三十名村民代表的名义存进了银行,并表示除非村里遇到资金困难,绝不动用这笔资金。结果这笔钱自存进之日起,一直到现在始终没有被动用。2014年,11庄城中村改造的一期工程开始动工,2014年,首批村民搬进新楼。村里承诺,只要被拆掉一个院子的,就可以补偿一套140平方米或两套89平方米的房子。而700多名村民按年龄每人每月补贴从60元到300元不等的生活费,沿街门市房优先廉价卖给村民,从而彻底解决了村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22县做法)22县晏城镇在城中村改造上,安置房涉及的各项政府收费全部免除,涉及开发部分的按最低标准收取;旧村拆迁腾出的土地,留足安置用地和村民生活保障用地,剩余土地的出让收益全部返还村集体,用于村民回迁和生产生活保障。在城中村改造上,为项目和企业拆迁的村庄,由企业支付补偿资金;其余村庄,县财政拿出一定标准的补偿资金,对拆迁村民予以补偿。县政府为拆迁村民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按成本价出售给拆迁村民,做到补偿款既能使拆迁村民住上新房,又能保障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另外还建立了城建投融资公司,盘活城市资产,经营所得收入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旧城改造的几点建议

(一)惠民政策,提高群众拆迁积极性。完善政策,阳光操作,对城中村居民可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交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由房管局据实评估,产权交换的按比例置换,做到政策、标准符合实际,公开公正。产权交换可参照《斗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即正房面积一平换一平,偏房以建筑容积率为准,容积率低于0.65(含0.65)的按一平半换一平,0.65-0.75(含0.75)按两平换一平,0.75以上按三平换一平,可以置换车

库和储藏室。不足部分或剩余部分均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费或退还。通过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研究并实事求是地解决或解释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争取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形成旧城拆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让利于民,增加集体公共积累。做好上级政策和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文章,确定补偿方案。参照其他县市经验做法以及三关五街每年需要的实际开支,建议腾空土地收益所得归村集体所有,或者给予一定比例的沿街门面房或建设专业市场,县有关部门协助免费办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相关手续,保证集体每年有一定收入,在群众吃饭、水电、取暖、物业费等方面给于一定补贴照顾并维持村级班子正常运转。以南街为例: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群众占人口比例的1/3,共有319人,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260元计算,一年需资金99万元;在水、电、暖方面的福利待遇50多万元;村级班子运转和物业管理支出等各项费用合计一年至少25万元;以上各项费用合计约176万元。

据统计,三关五街共有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群众约2460人,占人口比例的1/3。经初步估算约需资金1368万元,以补贴群众和维持村级班子正常运转。

(三)由点及面,逐步推进。在县里大政策前提下,建议从三街五关中挑选经济基础好、群众素质高、班子作风硬的一个示范点率先开展拆迁与建设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积累经验,创新思路,按照就地安置、搬得起住得起、增加集体积累、保障群众生活的原则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八个城中村的顺利改造。

斗城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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