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是坚决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这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公安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一重要论述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准确把握其蕴含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
“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公安工作是政法工作的一部分,政法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公安工作同样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公安机关在政治上要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工作中要做到牢记党的宗旨、拥护党的领导,尤其在“公安姓党”这一重大政治原则面前要做到政治上无比坚定、行动上毫不动摇。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我们党的组织是通过各级组织间的一定联系来体现和维护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就是维护党的统一性,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实现党的团结和统一。
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人民警察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和含义,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自觉服从党委领导,首先要求广大公安队伍牢固树立服从党委领导的观念,从思想上明确接受党委领导与接受党的领导是一致的。公安机关要经常向各级党委领导汇报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工作意见,贯彻执行各个时期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指示,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发挥职能作用。
公安机关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完成的每一项任务,都是与党的奋斗目标紧密相联的。自觉接受各级地方党委的领导。服从领导与积极工作是一致的,凡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属于公安队伍个人的具体任务,都要主动地、创造性地完成。服从党的领导,就要在行动上听从党的指挥,党指向哪里就打向哪里,党交给什么任务就要完成什么任务,每个人都要使自己成为一名听党的话、让党放心的革命战士。
三、切实增强人民警察党性观念
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观念,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修课,也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要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终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在这个重大问题上,必须头脑清醒、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动摇。广大公安队伍要时时处处事事都以党性原则来检查对照自己,反省修正自己,要将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贯穿于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切实增强党性观念,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本色,担当时代重任,不断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