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虽“微”腐蚀甚“深”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体会
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微腐败”也是“大祸害”。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党的健康肌体,长此以往必将蚕食党的执政根基。对“微腐败”要保持高度的警惕,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近年来,“微腐败”问题层出,特别是在村、社区,一些党员干部虽然职级不高,但是掌握着本地方的公共资源,“权、钱、物”等关系民生的重点环节、重点资源,正是“微腐败”滋生的土壤。做好“微腐败”的监督惩治,事关千千万万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保障执行的作用,站稳人民立场,以满足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落脚点,始终把群众摆在心头最高位置,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挂在心头,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纠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是开展工作的基础。要组织开展“微腐败”专项调研,深入了解“微腐败”的“重灾区”集中在哪些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关键阶段等;深入了解党员干部“微腐败”滋生的原因、滋生的形式、形成条件等;深入了解群众反映最强烈、集中、反复多次的问题;深入了解监督监管的盲区还有哪些。找准症结才能“开药方”对症下药。
要构建长效监督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出台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齐上阵共发力,共创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要抓实廉政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党性修养教育、典型案例通报、先进事迹学习等方式方法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筑牢为民服务宗旨意识。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一体推进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要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做好基层有关事项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政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打老虎、拍苍蝇”,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惩治腐败永远在路上。“微腐败”的监督惩治更不能稍有松懈,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再小的腐败也是腐败,也是滋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毒瘤、扎在群众心坎的刺,时间越长危害越深。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拔毒祛瘤”职责,确保党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