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局机关纪委围绕本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真实案例,组织开展了“以案促改”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使我灵魂受到了洗涤,思想受到了触动,内心受到了极大震撼。
案例中涉及的党员干部,其中一部分人我都熟识。他们中,有的理想信念丧失,放松了三观改造;有的私欲膨胀,一心追逐名利;有的徇私枉法,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还有的人曾经功绩显赫,却不能正确对待“功成”与“身退”,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综观案件,留给我们三点警示:
一是党员干部一旦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个别党员干部面对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失去了本该坚持的警惕、冷静、操守,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于脑后,不甘清贫,崇尚拜金,贪图享受,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初心,忘记了党多年的培养教育,更忘记了人民群众的养育之恩,逐步走向腐化堕落。
二是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必将决定了错误的人生走向。警示教育案例中,不乏有兢兢业业或者有着远大梦想抱负的干部,曾为党和人民作出过突出贡献。有的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甚至视党的事业如生命,堪称精英或楷模,但就是因为没有守住思想道德防线,触犯了党纪国法,在不知不觉中偏离了正确的方向。
三是党员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我谋取私利的工具,必将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正确的行使权力,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则只会使自己身败名裂。个别党员干部居功自大,不惜以自己的政治生命、人生自由和美满家庭为代价,以身试法,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本,趁机捞财,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以致身陷囹圄,悔恨终生。
通过警示教育,我得到了以下几点启示:
一要守住初心,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思想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执法守法到违法犯罪,往往就是一念之差,但也就是这一步之遥,有的人走上了歧途,万劫不复。从中我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不断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才能守住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坚决抵制物欲横流的各种诱惑,才能保持警醒,保持冷静、保持操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要不忘学习,自我提升改造。正身必先正心,正心必先修心。学习能促进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在工作中。纵观每起案件,无不是从放松思想改造,不注重学习开始。“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一旦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滑向深渊。不学习,就会丧失理念信念,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加强理论学习,对党员干部来说十分重要,十分必要。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三要以上率下,引领政治生态。纪律、规矩是党员干部的“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把党纪法规刻印于心,算清人生“账”,拒绝任何形式的贪腐,坚守底线不松懈。古人常讲,“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有不好,下必效焉”。作为党员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经得起权力、金钱、人情等各方面的考验,以良好的人格魅力和过硬的作风形象,影响、感染和带动其他同志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引领单位政治生态向上向好。
四要勇于担当,落实廉政责任。作为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实责任链条,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抓好廉政教育,通过与分管联系单位干部及民警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提高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前人之覆,后人之鉴。这次警示教育中的鲜活案例,带给我们的教训是沉痛的,是发人深省的。对照这些案例,我将克己自律、严于自察,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