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集中学习《县公安局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和自己熟悉的曾经的领导和同事们的违法违纪腐败行为,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教育。看着这些人,以前哪一个过去不是热血方刚、踌躇满志的同志。而今天却成为阶下囚,这就是因为他们在这改革开放深入进行的重要时期,也是社会转型阶段,没有时刻进行理想信念修养,导致信念动摇,丧失党性原则,宗旨观念淡薄,把权利当成谋取私利的资本,价值观发生偏离,堕落为犯罪分子。即让人失望,也令人痛心。现在对照工作实际,对存在的这些社会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一、案件的剖析和警示: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时刻守住法律的“底线”,绝不能踩“红线”。“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句话告诫我们,任何不良的行为都会发展为违法犯罪。从岑某案中我们不难看出,作为一名在组织的关心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本应该是全县公安机关民警的“领头雁”,公安队伍的排头兵。可最终因为自己的贪欲膨胀,欲壑难填。从而导致自己在利益诱惑面前道德沦丧,迷失自我。对违法行为纵容包庇,当上了“保护伞”,最终堕落为大贪,沦为“阶下囚”。
二、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人民公仆,要做到廉洁从政,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必须经常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
一、要端正执法观念,做到执法为公。对于腐败分子而言,手中的权力就是他们的敛财、“称霸”的“法宝”。那么权力的本质是什么?权力因何而生,又应为谁而用?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就是有那么一些人把手中的权力视为己有,将其蜕变为强取豪夺、祸国殃民、实现个人私欲的工具。为了个人利益随意执法,知法犯法。从案例中来看,职务犯罪有一个共同点,即虽然犯罪人级别不尽相同,但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是其共性。而不正常乃至畸形的心理状态无疑是他们堕落的“源动力”。当一个人认为人生的目标和意义就是追求享乐,把权力追逐和金钱的挥霍当作目标时,就会借权力谋私,借权力生财,成为权力的寄生虫。人格的失衡和品德的低下,助长了其贪婪自私和鲜廉寡耻。
二、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公安民警要时刻牢记入党誓词,从警初心信念,把握做人底线,务必经常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拒绝庸俗,远离浮躁,胸怀大志,追求高远。彻底丢掉侥幸心理,时刻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奉公守法、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立足于岗位,立足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