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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
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第二篇:《尘埃落定》读书报告
傻子不傻
——浅谈《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形象
文学院09级汉语言文学三班 09105013012 林冬妮
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一时之间,这部小说以及阿来的其他创作作品引起了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尘埃落定》是一部兼具艺术性和通俗性,在艺术上和商业上都获得了成功的作品,是当代文学史的一朵奇葩。故事以康巴藏族最强盛的麦其土司的傻儿子为主人公,用“我”的口吻来描述他眼中所见的这段历史。虽然他是酒后的土司和二太太生下的傻子,但却有天生的预见力,能预见长远的未来,在小事上是个十足的傻子,但在大事上总能看清事物的发生,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在他总不为外界所动的眼里,发生了土司间的战争,粮食和鸦片种植分配,父亲的统治和女人的情欲,自己和同父异母哥哥的土司地位之争,自己和侍女卓玛、塔娜、牧场女卓玛、茸贡土司女儿塔娜四个女子的关系,大愚若智的哥哥没有当成土司就死于父亲的仇人儿子之手,大智若愚的“我”最后也在汉人解放这片土地之后被仇人儿子所杀。
在这部小说里,作者以第一人称“我”,即一个天生的傻子为叙述角度,这样类似的叙述方法,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志》,因为与《狂人日志》中的狂人形象一样,阿来的《尘埃落定》中的傻子形象,也是很鲜明的,他们同样的不为“正常人”所接受,在那些“正常人”或者“聪明人”眼中,他们的想法和举动,都是不可思议的,都是让人嘲笑不已的。但是,在阿来笔下,“我”这个傻子形象并不那么简单,“我”傻是傻,但是很多时候,“我”能够预见未来,“我”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很多东西,“我”的一些在别人看来是嗤之以鼻的想法,其实颇具有远见性。所以如果说“我”傻,其实又不尽然。
“我”这个“傻子”形象作为第一叙述对象,引导着读者细细品读《尘埃落定》这部小说,而且也寄寓了作者深刻的思想意蕴。下面,我将从“傻子”形象这个方面来讲讲我看完《尘埃落定》之后的所感所获。
一、“傻子”还是“智者”?
二少爷是小说塑造最为成功的人物,“我在哪里?”“我是谁?”这是“傻子”二少爷每天早晨醒来时必修的一门课程。如果没有人告诉他在什么地方,没有人告诉他是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他就会丢失自己,一整天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时何地,他就会痴痴呆呆地忘记一切。“一个月时我坚决不笑。”“两个月时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土司和他的新太太有了我。两年后开始怀疑我可能有点问题。三四年后才确定肯定我是个傻子”“说老实话,我的脑子还真有些毛病。这段时间,每天醒来,我都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这些似乎都说明了麦其土司的二儿子是个傻子,对于麦其土司来说,他也欣然接受,因为他担心如果二儿子不是傻子,那么将来自己的土司地位将传给大儿子还是二儿子是个很难抉择的问题,甚至两个儿子还会互相残杀,这些情况都不是他希望看到的。而对于母亲来说,这似乎是个很糟糕的消息。“除了生我的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 而对于哥哥来说,自己有个傻子弟弟似乎是上天对自己最好的恩赐了,因为一个傻弟弟不会威胁到自己将来继承土司这一显赫的地位。 “哥哥用聪明人的怜悯目光看着我”“未来的麦其土司摸摸他弟弟的脑袋,我躲开了。”对于继母要求在自己死后能够好好对待自己傻儿子的要求,“哥哥点点头,又招手叫我过去,附耳问我:‘你也喜欢姑娘?’”这一切都说明了在聪明的哥哥心目中的弟弟是个傻子,是个不会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任何威胁的傻子。
可是如果说他是个傻子,他又往往有比傻子甚至是所谓的“聪明人”高明的地方。“要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好在,我的傻能使心灵少受或者不受伤害。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能看到基本事实。这样一来,容易受伤的心灵也因此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能说出这样的话,能有这样的想法的人,怎么会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呢?
而且,“我”这个“傻子”还很有远见。“还是叫这些不重要的人的故事提前结束了吧。”“好了,不要再说了,让这个人从我的眼前消失。”“我想告诉他,我什么都能看见,不仅今天,还有明天,我全都看见了。天就要亮了。我突然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但我知道已经出事了”“我又重复了一次:‘要不了多久,土司
就没有了!’”“我在那天突然感到了结局,不是看到,是感到。感到将来的世界上不仅没有了麦其土司,而是所有的土司都没有了。”“我看到土司官寨顷刻倒腾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我想,麦其家的傻儿子已经升天了,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明亮的星星挂在眼前。” “我对他们说我要死了”“是我的命来敲我的门了” ,通过这些精彩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来,傻子预见了麦其土司乃至所有的土司的命运,那就是所有的土司都会被进步的历史所淹没,土司制度势必会随着历史的进步而走向衰亡。同时傻子也预见了自己的未来, 自己的命运,知道自己也会死去,“我说:‘放下吧,你不是来送酒的,你是杀我来了。'”“我说:‘你的弟弟是红色藏人了,红色藏人是不能随便杀人的,复仇的任务落到你头上了。’”于是,傻子欣然地接受了别人的复仇,慢慢地感觉这自己的死亡,直到自己的灵魂飘散,随着一片白光,什么都没有了。
他还相当的睿智,有着敏感的经济头脑,并且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预见力。“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这段话就像是阿来对傻子的真实表述。傻子超乎寻常的预见力和思维方式的独特性,使小说充满了灵气,增加了可读性与层次感。“白色,在我们的生活里广泛存在。” “而我又看见了另一种白色了。” “罂粟挤出它白色的乳浆,就像大地在哭泣。”“我梦见白色汹涌而来。只是看不清源头是女人的乳房还是罂粟的浆果。白色的浪头卷着我的身体漂了起来。”这些描写都通过傻子异常的梦和预见力表现出来,傻子在冥冥之中好像早已知道黄特派员带来的这些白色的罂粟果会给麦其土司家族带来灾难性地毁灭。而当哥哥在南方城堡继续发动战争时,傻子在北方边界已经开始拆除围墙,“在有土司以来的历史上,第一个把御敌的堡垒变成了市场” ,大力发展自由市场经济了。傻子在商品经济发展中大获利益,创造了巨额的财富,挣钱成为其首要的目标。他鼓励进行市场交换,乃至成立银号、税务所等新式机构。土司地域上诞生了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城镇。正如书记官所言,“这是最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傻子给陈腐的土司制度注入了现代文明的新鲜血液,让自由的市场经济在土司辖区内大力发展,这一切都显示了傻子其实并不是真“傻”,反而是一位相当有水平的“智者”。
二、“傻子”形象的含义
用“傻子”视角叙事,“傻子’不仅能叙述自己知道的或正在经历的事,而且还能叙述自己不知道的或尚未经历的事,叙述者全知全能,能进入一切领域,叙述一切事件。从而增强了作品的叙事功能,拓展了小说的表达空间。借助“傻子”叙事,特别是“傻子”愚与智双重视线的交叉,作者得以沟通各种感觉,驰骋联想和想象,自由无阻碍地穿行于历史与现实,真实与幻想之间,从而使其现实主义洋溢着浪漫神秘的传奇色彩。如“傻子”在“罂粟花战争”中巫术大战的叙述,亦真亦幻,亦幻亦真。傻子之“傻”正在于思维迟钝而感觉敏锐,常常混淆现实和梦幻、真实和虚妄。因此“傻子”讲述的神巫大战才别具艺术魅力。“傻子”视角把子虚乌有法力无边的巫术同神巫、黑头藏民普遍的文化心理真实联系了起来,作者才得以自由穿越于现实世界和幻想世界之中。
“阿来”借助“傻子”叙事的广角镜头,挥洒自如地驰骋于正常与反常、理性与非理眭的世界,几乎把表达的时空领域扩展到第一人称叙述所能推进的最大限度,甚至超越第一人称叙述的范围—— “傻子”的意志能进入自己视觉、听觉所不及的范围,并且绘声绘色地描述事件。“傻子”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非目力所及地方发生的事情。如妻子塔娜不忠,跑到远非目力所及的旦真贡布屋里偷情,“傻子”竞能坐在自己屋里的地毯上“看到”“傻子”的“看见”、他的视角、他的思维,他的自我叙述打破惯常的因果链,不合逻辑、违背事理,很有些打胡乱说的味道,难怪塔娜直抱怨“傻子”变成了“疯子”。但是,“傻子”之傻的主导面是智,他是装傻,以退为进。作品的叙事时空始终由“不傻”的理性引导着。这样,“傻子’视角叙事,就实现了理性和非理性叙事的统一。
更神奇的是“傻子”甚至“看到”了自己死后的事情。“我的灵魂终于挣脱了流血的躯体”,“傻子”已经死了,却“看见”“血也慢慢地在地板 变成了黑夜的颜色”。另外,傻子还有超时代的预感,在土司制度衰亡前的鼎盛时期,“傻子”确实清清楚楚地“看见”了结局:“互相争雄的土司们一下就不见了。”
“傻子”以敏锐的视角默默地注视着一切,叙述着一切。神奇诡秘地超越过去、现在、未来,穿透内宇宙、外宇宙,纵横驰骋在现实与梦幻,已知和未知的世界里,成为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人。对于“我”的傻,翁波意西书记官做过无比透彻的概括和总结:“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
才聪明。”显然他是很有远见的。
三、透过尘埃看世界的傻子
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害怕一样东西, 那就是毁灭。可是从飞扬的尘埃世界中掉到现实的那一刻更另人心悸。因为尘埃落定前身陷的是梦幻, 落定后面对的是“ 真实”。梦幻虽迷乱却能让人感受一时的快感, 而真实让人不得不在清醒中承受一切。阿来在《尘埃落定》中就用魔幻现实主义的笔调抒写了雪域高原上古老的土司制度的崩溃, 特别是展现了土司时代结束前夕麦其土司家族空前辉煌的一段富有浪漫、传奇色彩的历史。可事实是“ 从清代的土司制度中已看不出土司还有任何发展的空间, 所能见到的只是土司随时面临革职改流的威胁”,土司制度的灭亡已成宿命。麦其家族的势力无论膨胀到何种程度, 终究只能归入尘土。但土司们却不像傻子一样拥有未卜先知, 看透历史, 把握现实的神异的能力和睿智。所以当土司制度所代表的原始本土文明之门被另一种更强势的外来文明扣响甚至冲击时, 他们纷纷表现得愚昧无知。更可笑的是, 他们居然仍在上演那实质上毫无意义且只能够加速自己灭亡的互相争斗的悲喜剧。记得阿来说过:“ 从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过渡时期, 社会总是显得很卑俗; 从一种文明过渡到另一种文明, 人心委琐而混沌。”在出悲喜剧中, 通过一个个角色的倾力扮演“ 委琐”“卑俗”“混沌”被诠释得淋漓尽致。与此同时, 人性深处包藏的脆弱、迷茫、矛盾、挣扎的一面也不得不表露于人世。而这正是人性丑陋、堕落的根源。
一切生命欲望都将随着生命的结束而“尘埃落定”,一切身外之物也都将随着生命的结束而“尘埃落定”。“傻子”少爷“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被作者赋予一个明确的名字。没有名字的“我”如同没有意义的“欲望”一样,最终都只能是赤条条而来又赤条条而去。但麦其家族辉煌历史的故事终结,却并非是意味着人类欲望的最后终结———旧的“尘埃”虽然已经“落定”,但新的“尘埃”却正在依旧“升腾”。这就是《尘埃落定》的创作主题,同时也是作者为我们所阐释的生命现象的精神本质!
第三篇:读书笔记
安丰初级中学教师读书心得
《问题学生诊疗手册》读后感
安丰初中 赵 嵩
自从上学期学校安排了教师读书活动,我从图书室借阅了几本自认为适合自己阅读的图书,有《给年轻班主任的建议》、《问题学生诊疗手册》等。起初,也只是随手翻翻,可真正在闲暇时打开阅读,却又不一样的感受。对《问题学生诊疗手册》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学生的生源质量,在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那么,如何面对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这都是我(请继续 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们无法回避的问题。
从这本书的书名就已经告诉我们,应该将教师与医生放在一起联想。医生看病的原则首先是“望、闻、问、切”,即要实事求是,再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刨根问底,进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开出药方治病救人。
王老师的这本书实际上就是这样在引导我们的教师应该更加专业一些,不是简单的一刀切,或是仅凭经验来处理问题。诚然经验对教师有一定的作用,但是经验引来的思维定势,逐渐懒惰的思维方法有时却有致命的危险,或者说对于教师个人的成长是很不利的。
人们都说“人心隔肚皮”,很少有人能够对每一个人都能洞察心机,再加上可能出现的代沟,初中生当中的一些想法简直可以用匪夷所思来形容,看似简单幼稚的问题在他们眼中却显得至关重要,反而需要引起教育者的深思。
教育是什么?是考试?是成绩?是升学?这些教育手段渐渐成了目的,凌驾于教育之上,而教师本身也就成为了一种谋生的手段,教育过程甚至成为一种追名逐利的捷径,试问有多少老师能够真心去教每一个学生?在这种“目的”的引导下,问题生就真成问题了,很多本不该划为问题生的也变成问题生了,也许原因很简单,就因为他的学习成绩上不去。这应该是每个教育者都不愿看到的。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面对我们的学生呢?这本书除了告诉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多问几个为什么以外,就是要我们关心学生的需求。现在有太多的学生被家长当做白板从而复制或打印出自己想要的模板了,学生也是人,是人就有需求,白板仅仅是家长看来的白板,实际上经过学校及社会的影响,学生这块板上并不是随意能刻画的来的。比如书中分析学生去网吧的原因时就很透彻,说到底就是学生把自己在家在学校以及和同学朋友间未能发泄的东西 1
安丰初级中学教师读书心得
在虚拟世界里寻找天堂的过程。 而且处于青春期的学生,越是直接跟他说不要去做某事,他反而越想去做一样,因为这种教导与他内心的真实想法所产生的矛盾更成为了一种催化剂。不问青红皂白,只问是非对错,到头来真不知道到底孰是孰非,孰对孰错了。
对于老师来讲,这本书堪称工具书,特别适合任课老师阅读,它比较全面地罗列出了学生在青春期所出现的一系列典型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以及对应方法,现在很多老师在处理学生问题时,往往只看到表面现象,没有从更深层次去研究学生的心理,因此时常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本书告诉我们,遇到问题时应该首先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想清楚后再进行处理,而不是想当然地马上批评教育,孩子的心灵很可能因此而受到伤害,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出现更多的问题。老师仅靠学校里学到的心理学知识是很难对付现在的学生的。
如果你还在为问题生而烦恼,建议你读一读《问题学生诊疗手册》,相信你您在教学过程中会更加得心应手!
第四篇: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国王的演讲》
《国王的演讲》,乍看之下仿佛是一个励志故事,当然,这么认为也没有任何的问题,一个患有语言障碍的王室公爵在皇室,国家的紧迫情势之下,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陷,积极去改变,在最终逃出了缺陷的阴影,而终于让那些质疑,担忧,讥讽等等的公众舆论烟消云散,最终也不失为一位伟大的国王。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所为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机遇和风流个性,逐渐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被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有相当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去改变,不停地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于他的发育有问题,这都没有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独门独户,这都没什么,他自己和别人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
易先忙活着盲目追求另一种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你是个永不思悔的人。
第五篇: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兴趣盎然、熠熠生辉、为饥饿所驱、为口渴所苦、比邻相守、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破茧而出清清楚楚竭尽所能金蝉脱壳坚强不屈 一无所知、小心翼翼、各种各样晶莹剔透、微不足道、威风凛凛、金蝉脱壳、逃之夭夭、丑陋不堪、历经艰辛、毫不迟疑、声如霹雷、毫无疑问、烦吵浮夸、与生俱来、默默无闻、自作主张、美味佳肴、不远千里、不辞辛苦、温柔可人、锋利无比,不战自败、面不改色、泰然自若、天经地义、没心没肺、凯旋而归、毫不客气、地地道道、稀奇古怪、三三两两、丑陋不堪、豺狼虎豹、轻薄如纱、跋山涉水、死而后已、天衣无缝、自叹不如、温暖舒适、洁白细致、干劲十足、不遗余力、摇摆不定、不可思议、纹丝不动、敬而远之、毫不吝惜、胡作非为、翩翩起舞. 破茧而出、清清楚楚、竭尽所能、金蝉脱壳、坚强不屈、一无所知、小心翼翼、各种各样、晶莹剔透、微不足道、威风凛凛、金蝉脱壳、逃之夭夭、丑陋不堪、历经艰辛、毫不迟疑、死而后已、天衣无缝、自叹不如、温暖舒适、洁白细致、干劲十足、不遗余力、摇摆不定、声如霹雷、毫无疑问、烦吵浮夸、与生俱来、默默无闻、自作主张、美味佳肴、不远千里、不辞辛苦、温柔可人、锋利无比,不战自败、面不改色、泰然自若、天经地义、没心没肺、凯旋而归、毫不客气、地地道道、稀奇古怪、三三两两、丑陋不堪、豺狼虎豹、轻薄如纱、跋山涉水、 赏析:
它们身体鼓鼓的,像半粒豌豆,鞘翅光滑或有绒毛,通常黑色的鞘翅上有红色或黄色的斑纹,或红色、黄色的鞘翅上有黑色的斑纹,但有些瓢虫,鞘翅黄色、红色或棕色,没有斑点,这些鲜艳的颜色具有警戒的做用,可以吓退天敌。赏析:这段话是《昆虫记》中描写虫子的一段话,通过比喻,列举等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将昆虫的样子展现在读者眼前,将它们“可以吓退天敌”的原因淋漓尽致得表现了出来,起到点明主旨的作用。我颇羡慕而且嫉妒它这种百折不挠的品质。
孔雀蛾一生中唯一的目的就是找配偶,为了这一目标,它们继承了一种很特别的天赋:不管路途多么远,路上怎样黑暗,途中有多少障碍,它总能找到它的对象。在它们的一生中大概有两三个晚上它们可以每晚花费几个小时去找它们的对象。如果在这期间它们找不到对象。那么它的一生也将结束了。
赏析;这里用了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把孔雀蛾写得栩栩如生,也可以看出作者对昆虫的热爱,对事物观察仔细,同时也是对生活的热爱。
螳螂-----但那个可怜的蝗虫移动到螳螂刚好可以碰到它的时候,螳螂就毫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留情地立刻动用它的武器,用它那有力的“掌”重重地击打那个可怜虫,再用那两条锯子用力的把它压紧。于是,那个小俘虏无论怎样顽强抵抗,也无济于事了。接下来,这个残暴的恶魔鬼胜利者便开始咀嚼它的战利品了。它肯定是会感到十分得意的。就这样,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对待敌人,是螳螂永不改变的信条。
赏析:在作者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如优美的散文,读者们不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阅读本身就是一次独特的审美过程。 在这个片段中,作者着重于对螳螂的动作描写,生动形象的为读者展现了微小的昆虫世界中的一幕,不仅体现了螳螂的英勇凶猛,表达了作者对螳螂的赞美和对生命的热爱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