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新版《月亮和六便士》读后感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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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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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最终找到了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
他同一个土著女子结婚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妻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同时这本书也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而关于南太平洋小岛的自然民风的描写也引人向往。
《月亮和六便士》问世后,就以情节入胜、文字深刻在文坛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看。在小说中,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这篇小说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Paul Gauguin, 1848—1903),这更增加了它的传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读者的关注。
何为美,我觉得小说对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上的茅棚里完成的那副画作的描述就是终极的美。讲述者对画作以及思特里克兰德精神状态的细致描述,让我激动的浑身颤抖,我仿佛和作者、主角一样,触摸到了美的终极奥义一般。这种激动甚至在读完全书后依然存在,挥之不去。当然,一如最完美的美永远是不完美,这种触摸到美之终极奥义的画作被了无遗憾的思特里克兰德一把火烧掉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书名——《月亮和六便士》的含义。毛姆用月亮和六便士两种象征诠释了主角——思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象征着思特里克兰德之前平淡无奇的人生。而月亮代表着崇高,象征着他抛弃自己之前的一切跑到原始的塔希提岛上只为追求终极之美的短暂后半生。一正一反两个意象,充满现实的张力,却凸显了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他用一生巨大的代价完成了梦想,用画作解构了“美”这个极其抽象的概念。
现在看来,思特里克兰德的故事在现实的语境下更多了励志的意义。现实中,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可以彻底放弃之前的一切。他用极端的敢想敢做诠释了梦想在他心目中的重量。毛姆塑造的这个人,平凡的外表下永远燃烧着一颗赤子之心,时刻准备着为了追逐终极之美而放弃一切。所以,他走的那么突然却又彻底,因为梦想在他心中比什么都重要。当然,最后看来,他的梦想实现了,是伟大的,虽然代价是那么大。他甚至为了他的梦想耗尽了一生,如燃尽的蜡烛一样,在梦想实现之后迅速地黯淡,熄灭。或许,他可以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着平平淡淡的人生,安享晚年的天伦之乐。可他却选择了梦想,也就选择了悲壮。
当然,很多人都知道的是,思特里克兰德这个虚构的名字背后是一位现实中著名的画家——高更,而他的名作《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正是这段逐梦之旅的最好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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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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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两遍《月亮和六便士》,对毛姆的这个并不算很长的名作所知还是甚少,姑且聊一聊自己肤浅的看法。
之所以读毛姆的这篇名作,是因为之前不知在哪里看到一名篇介绍,略微知道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的原型是高更,抱着借读小说了解一些绘画艺术的功利目的,开始了阅读这部以前并不太在意的小说。通读后,发现自己这个功利想法落空了,自己对绘画的了解,并没有增加些许。或许,这是对我如此功利的一个嘲讽。
从我所涉猎不多的文学作品来看,窃认为小说要不因为情节曲折离奇取胜,要不因其擅长刻画人物见长,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却如同一个中间派,既谈不上情节的跌宕起伏,刻画人物较一些文学作品也无太多过人之处。但是,作为名篇,这部小说的独特之处,对人性的剖析却是其极其出彩之处。
一般的人作为一个社会性群居动物,对周围人的看法极为在意,哪怕外在的事物,其实对内心并没有最终的伤害,但是为了获得社会的认同,人就会屈从外部的影响,最终自己都不了解自己,成为浮萍,随波逐流。无论是在世俗眼光中看来,是平庸的普通人,还是所谓的成功人士,概莫能外。如果硬要说有区别,无外乎浮萍大小不同而已,最终也是流向同一个方向。这点,在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身上表现的非常鲜明。
当得知她丈夫弃她和孩子而去追求绘画的梦想时候,她要求作者不要告知外人她丈夫弃她而去的具体原因,对外只称是丈夫携情人私奔。这个原因,在外人看来很容易理解,她也能得到其他人的同情和支持。如果外人知道她丈夫是为了追求绘画梦想而抛弃她,周围的人肯定难以理解,她肯定也会成为很多人的笑柄。
当斯特里克兰德死后名声显露,她又紧紧抓住自己是名画家遗孀的头衔,抓住世俗的功名。如此种种,在作者看来,极为讽刺。但是,站在世俗人的角度,她的做法也格外正常。所谓求仁得仁,世俗人只要表面上的功成名就,且早已把它作为信条,深深地扎根在心底深处,丝毫不能动摇。或许,这不值得推崇,但也无不可。
《月亮和六便士》中借斯特里克兰德的话,说了很多在现代社会看来对女性不敬的话,对女性做了很多在现在看来有失公允的判断,女性在看书过程中,心里难免有些膈应。但是,撇开本书成书的历史背景,某些说法,在现在看来,仍有普世意义。
女性,深窥其内心,真的感性多过于理性,对待爱情,较男人认真的多,也偏执的多。施略特夫太太对待斯特里克兰德的感情,就很好的体现了这点。
当施略特夫请求她照顾斯特里克兰德的时候,她极力反对,就是她女性的潜意识已经意识到,只要她与斯特里克兰德朝夕相处后,肯定就会发生不好的事情,她的贞洁和良心要求她对得起施略特夫。当施略特夫把斯特里克兰德接回后,她所担心的终于成为了事实。她对施略特夫的感情,原本就是建立在很不牢固的基础上,斯特里克兰德这个外力一介入,很快就冲毁了这个篱笆扎的并不深的感情小屋。
遗憾的是,斯特里克兰德本身都掌控不了的极端人性摧毁了她,女性对感情的偏执也摧毁了她,让她走上了不归路。其实细究起来,施略特夫太太对斯特里克兰德的感情,可能也不算爱情。然而,这肯定不是作者在本书中着重强调的,我也不敢啰嗦太多。
即便施略特夫太太的结尾让人伤感,仍需说明女性是这个世界上最坚韧的动物,或许只有斯特里克兰德这样被心中欲望牢牢掌控已忘却人情伦理的男人才能与之匹敌。当斯特里克兰德抛妻弃子后,斯特里克兰德太太马上自谋生计。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或许虚荣,或许有点市侩,但女性的坚韧却从未抛弃她。同样,施略特夫太太走上不归路是个悲剧,却也可以看作女性坚韧的表现,幻想破灭了,她可以付出生命,这份决绝,这份悲壮,不也是女性坚韧的一种表现吗?爱塔不也是如此吗,即便斯特里克兰德深染重疾,她不离不弃,坚决执行斯特里克兰德的遗愿,其忠贞也着实让人动容。
通篇看来,作者探究最多的还是艺术家的人性。斯特里克兰德在抛妻弃子之前,对人际交往虽然不是很擅长,但是至少场面上稍微应付得过去。但是当他弃家出走后,他仿佛成为了一个天外来客,人情伦理对他不起一丝作用。他可以舍弃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抛妻弃子。他在得到施略特夫的帮助后,接受了施略特夫太太的弃夫跟随,完全就是忘恩负义的行为。他的身上有太多矛盾,或许正如书中其他人所言,作为一个天才,他也背负了太多负担。
他的欲望控制了他,让他离经叛道,做出了很多在世俗看来绝不能接受的举动。他控制不了自己,他也在苦苦挣扎,细思之后,这也成为作者同情他的理由。但或许就是这诸多矛盾,是一个天才所必须背负的,上天在给予他一个东西的时候,必然要拿走另外一个东西。
其实上天是公平的,对待天才如此,对待我们平凡人也是如此。正因为如此,天才虽然有不少为世人所不容,但世人应该宽宥他们,正因为他们的背负,才留给我们非常有价值的东西。这些东西,突破了我们普通人的天花板,某些方面,让我们的文明前进了一大步。所以,作为普通人,我们应该感谢天才的背负和付出。
除了以上人性的剖析,对女性的解读,此书最着重的应该就是人应该怎样度过这一生的灵魂拷问了。为了追求绘画的梦想,斯特里克兰德会在不惑之年,不顾世俗眼光,抛妻弃子,从头开始。亚伯拉罕放弃唾手可得的光明前程,成为一个检疫师,如此等等,无不体现了作者对人应该如何度过一生的诘问。或许借用《明朝的那些事儿》中的一句话可以说明这一问题,“以自己的方式,度过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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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太粗太快以至于当前的理解还停留在表层,即故事情节上,但分明能够感受到作者对人性、对本能、对爱情甚至人生的有力刻画,这段话大概可以描述合上书的瞬间:真是恐怖,一个超凡脱俗的君子,一下子像鲤鱼一样一言不发了,那个充满诱惑的人,把你洗劫一空,使你一文不名。这不是在理论上的,我被宰的鲜血淋漓。
斯特里克兰自然是灵魂人物,“我说的伟大,和时来运转的政治家或平步青云的军人无关…”。开篇这句便让我想起他的名言,“人时刻要培养自己的偏见”,尽管还不甚理解其含义,但这话的确带有偏见。这其中有些人的伟大确是“源于自身的品质,而非他们的地位”。当然,这个细节太微不足道。
布兰奇的下场让人感触。泰戈尔有诗云:第一眼就心动的人要怎么做朋友。如果你还听过弗洛伊德说“当你做小的决定时,应当依靠你的大脑,把利弊罗列出来,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决定;当你做大的决定,如寻找终身伴侣或理想时,你就应该依靠你的潜意识,必须由你的心灵深处的最大需要为依据”就知道这句诗写的多么至理名言。
尽管如此,她依然是个可怜的女子,不知是该同情还是该怜悯,或者都是多余的。抛弃家庭跟随一个欲望来了需要女人却不需要爱情的男人。“她的身体很美,而我正要画一幅裸体。等我画完了,也就对她没兴趣了”。哲学家也许会说,你不过是失去了一个不爱你的人,而他失去了一个爱他的人,这是他的损失。这个逻辑当然没错,但也正如帕斯卡所说,“感情自有其理,理性难以知晓”。这本就不是个可以讲理的事,况且他会将此定义为损失吗?他甚至会觉得这是一种自由。
斯特里克兰那摄人心魄的眼神勾的布兰奇蠢蠢欲动,话说回来,面对不曾拥有之物谁又能真正做到静如止水呢?斯特洛夫给不了布兰奇想要的感觉,布兰奇触不到斯特里克兰的灵魂…这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认识自己的时候啊。过后我们会看到,有时我们的坚持是多么荒谬,我们的奋不顾身是多么稚气未脱。当然,我们也同样无法感受那颗拍案而起勇敢的心跳。我跟朋友说,阿塔也许是最幸福的女人,也最值得尊重。
斯特洛夫的宽恕我更愿意理解为一种对艺术的呵护,“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是否比“一个也不宽恕”更具神性?那是对艺术审美有着深刻理解力所带给他的理性抉择,颇有点“国家不幸诗家兴”之味道。我想起皮皮对克罗斯说,“你不了解女人,她要是喜欢你,你在水槽里撒尿都可以;她要是不喜欢你,你就是把她捧在头顶,她也会在上面拉屎”,看到这么俏皮深刻的表述谁不会笑呢?所以,鸣人是不是很机智,娶了爱自己的雏田小姐。但这毕竟是两个人的事,“说话只要一个人发声就可以了,但沉默却需要所有人的配合”,甚至像很多人坚称的那样,这是两个家庭的事。总之,你须寻得所爱。
也许,任谁都有被爱的能力,但爱人的能力呢?很多时候,也许是为了占有。关于这点,谁都不敢轻易论断。跟朋友探讨说这个人首先要美好,其次要善良,然后就接近了...抄了几段文字:
波伏瓦说,男子间的友谊,是建立在个人的观点和兴趣上,女子间的交往,则是由于她们处于共同命运。告诉妈妈的时候还被问这话谁说的,哦,大师似乎忘了表述男女间的友谊了,soulmate?这难道就是所谓的“灵魂会找灵魂”?
以上,记在看到第四十四章时,显然,这不是该书核心要义。选择何种生活方式、如何不负此生的主题也许更宏大高远。
孔子说朝闻夕死,那是圣人的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认识到自己的天命,又何谈努力为之?甚至,我们根本不知道究竟要过怎样的生活,全凭惯性日复一日。午休起来,拉开窗帘发现阳光很好,那就跑跑步吧;朋友推荐了一本书,翻了几页还不错,那就看下去吧;查哨回来睡不着,心里有些东西,那就整理出来吧…“干一行,爱一行”是入世的哲学,“男怕入错行”才是刻骨铭心之谈。嗨,这都是口水话,说多了有祥林嫂之嫌。
斯特里克兰的伟大只能“高山仰止”了,哪怕像布吕诺船长那样也好啊,“对上帝的信仰,要不然,早就迷失了方向”。What about you?下午跟小瑞说,是否要弄本《圣经》看看,那里也许有光。
文中有很多富有哲理的见地,那样耐人寻味,那般意味深长,感觉以后还会再读,甚至成段背诵也不过分。我想起慕容雪村讲的故事,给你一种酣畅淋漓的发泄,然后是一种巨大的空无。毛姆似乎埋下了一颗种子,一颗浮想联翩的种子,一颗等你去浇灌的种子,直到你也可以一试:生活或许没有那么扣人心弦,但你却是在创造美;回顾过去,你会感觉一生都很幸福。
朋友觉得最感人的片段是他把画烧了:喜欢是一个人的事,跟别人无关,我画画是为了自己,不为其他任何理由。就像库塔拉斯觉得“我们没有权力让人类失去它”,可谁又有权力拥有它呢?蓦地想起“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把神性的东西创造出来,又亲手把它毁掉,也许这正是他艺术人生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吧,也是其被称作伟大的地方吧——无需世人知道他来过。
书名为何叫“月亮与六便士”呢?黑夜总和深邃有关。社会生活在夜里是不在场的,终于能够问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吗?遥远的星空和人的心灵一样神秘,这世上还有比自己更清楚心底所需吗?六便士多好啊,打仗需要钱,买房需要钱,火锅需要钱...什么不需要钱呢?哦,呼吸不要钱,晒太阳不要钱,吹牛不要钱…还有什么吗?
“...而他们没有注意到的是,在河岸上,人们建立家园,相亲相爱,养育子女,歌唱,谱写诗歌,甚至创作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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