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那时年少》读后感
《那时年少》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那时年少》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完这本书,我本来是计划写一篇五千字左右的读后感的,已经写了1500左右了,但是我感觉自己那1000字好多都是在描述书里的情节,自己的感想所占篇幅太少了,所以,我又另写这篇!
这本书讲的是苏扬与童小语的爱情,及苏扬身边的朋友的,苏扬求职的故事,这本书有点像作者一草的回忆录,他自己说,文字的功能就是记录我们正在遗忘的事情,他也是在用这部作品和过去告别,和自己曾经深爱的现实中童小语告别,这样的方式我觉得很酷!我也一直有这样的一个愿望,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书,将记忆永封笔下!只可惜我现在功力还不够!
单纯是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童小语的特点,在和苏扬的恋爱中,童小语对苏扬的那些誓言,“我爱你,永远爱你”“我们会一辈子在一起”“我们永远都不会背叛对方”,深信不疑,他俩在网络上相识,在现实中相遇,相知,相爱,热恋中的两个人,体验了恋爱中的所有快乐一有时间他俩就粘在一起,恋爱中的童小语特别害怕父母知道苏扬的存在,会因为朋友吐槽苏扬的穿着老土而郁闷几天,像小朋友一样超级喜欢吃肯德基,也像很多女生一样,总认为自己是全世界最美的女孩。苏扬相比于童小语就社会多了,一张能把死鹿说成活马的嘴巴,更是自称为情圣。他认为自己和童小语恋爱就像是生活一样,没什么特殊,当时也觉得对童小语和之前的女生一样,恋爱,分手。大四毕业后,苏扬到一家药厂做推销!
由于上级的排挤,苏扬被派到杭州去工作两年,在得到这个通知后,苏扬的心里没有为自己的爱情担心,他和童小语说,自己终于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了,两年时间那么短,你一定要等我回来。分离前童小语在苏扬怀里痛哭,不舍,我想,她一定是害怕距离吧!到杭州后,苏扬从没有过那么发疯发狂的想念童小语,给她打电话,发邮件,发qq消息,都是都没有得到回复,他心里清楚,童小语是个网虫,上海肯定是出事了!终于等来了童小语的来电,却得知童小语和另一个男人有说不清的关系。苏扬愤然挂了电话,沉浸几天的痛苦之后,他请假回上海,他只想见童小语,在见到她后,看到出奇平静冷静有点冷漠的童小语,苏扬不忍心或者是害怕再质问童小语,想把她送回家,到这个要求也被她拒绝了。之后,他俩还是想往常一样恋爱着,只是再没有最初恋爱的感觉,出国后的童小语给苏扬打了一个分手电话.......苏扬说,她是自己一生的珍宝!
小时候我总是觉得凡事都有好有坏,有邪有恶。改变我的这个观念的是我大伯,记得那时大伯颇爱《三国演义》,我也随大伯在房间里走马观花的看过几集,我总觉得刘备是代表正义,曹操代表邪恶,大伯说,哪有什么好坏之分啊!是啊,就像这部小说一样,苏扬童小语都没有错,在两人相爱的时候,那些感情,那些誓言,那些走过的路,那些开过的玩笑,都是真实的掏心窝子的存在过,童小语为过上更好的生活,选择出国,选择分手,也没有错,书开头是以回忆展开的,我知道了故事的结尾,但我心里想的分手原因可能出在苏扬,最后的原因我确是没有预料到!
人生就是一场经历,或丰或贫,我们不必再追究过往。前几天和好友打球,他说了一句,
可能她从来就没有过在乎你,我当时沉默了,只是不停的捡球投篮捡球投篮。其实我心里对于这个问题早就有自己的答案,现在看来或错或对已经不重要。生活还在继续,时间还在走,或许几十年之后,我会像一草一样用文字来和内心最珍贵的东西告别,那应该很酷吧!
第2篇:《那时年少》读后感
这个网站《那时年少》读后感范文很有深度,希望可以助您一臂之力。
今天下午在单位看西岭雪的《那时烟花》。这本书我以前就在图书馆见过,单位也有同事借回来,并且告诉我说,很好看。可是我只看了开头一点,感觉那旧上海的忧伤往事并不太属于我,也就此便打住了。
这回,同样是嚷着要看书。当同事把书重新递过时,那句:很好看,真的说服了我,我即天真地慕名而去,直到一气呵成地把它读完。
这个旧上海的故事构思的很好。内容象一抹淡含忧伤的云朵,悄悄地在身体里渗透开来,但凡看过此书的人都说,结局不好。可我们读书,并不是冲着一个好结局去的。相反,象我这样的人,有时候会讨厌好结局。因为好结局除了讨好人以外毫无是处,它不会在人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好结局在更多情况下更象一个骗局。要不,我怎么会有那么些热衷于读言情小说的朋友,至今还在过着独身生活。
我不大喜欢此书。一是由于我不太喜欢作者的名字。这是我的偏见。这样一个讨巧的名字,象一个乖巧的网络作家,总有些卖弄的嫌疑。当然,看过书后,这一点便被推翻了。我觉得我甚至需要在网络上查找此人,并了解关于她写作的经历种种。二是我不了解《红楼梦》。我感觉整篇书中运用了太多的诗词歌赋,越是到了紧要的关头,这一点便显得越是明显。我没有看过《红楼梦》,我清楚这其中的诗词究竟是不是出于此。我个人认为,如果使用一些浅显易懂的话语,或许能使文章描绘的更加深刻。旧上海早已不是古代,纵使还不是新社会,总也是离的诗词歌赋比较远吧。当然,好作品应当是不分时代的。比如文章中韩可弟经常引用的《圣经》中的那些话,却使人信服。因为它比较直白,人们很容易结合文章中的内容感受。这也真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中国人看中国人的古词竟会有不懂的感觉,反到看外国人世代流传的经言,感觉如此贴近。
许是《红楼梦》的影子太多,文章到最后硬是要讲几个人物的形象归咎于红楼梦中人物的引申。这固然是一个好的意向。但是在文章里硬是要死板板的提出来,就让人觉得有些不舒服。而关于人物黄裳的一生,托着阮玲玉凄苦的短暂生命,就处理的恰当舒服。暗示的作用非同小可。
总体来说,现代人写往事,确实难以把握那个时代原本就有的一些气息。加上作者在自述中提到的,她统共对上海的印象也可用稀薄来称,那么多少有些遗漏的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