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英雄志》读后感
《英雄志》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英雄志》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偶尔看《英雄志》,不想竟然一头栽了进去。以前喜欢武侠,但只看金庸。于武侠,这是第一次栽在金大侠的作品之外。废寝忘食了将近一个月,看完了这部足有几百万字的小说。大约是四月底读完的吧,恍惚了好久。一直到今日,才想起要写点什么。
洋洋洒洒几百万字的大作,闭上眼,在我面前最清晰的并非是“观海云远”四大主角的联袂登场。而是第十卷第九章剑神卓凌昭的“人生三宝”。剑神的出场,并不光彩。甚至是相当邪恶的。只因“天山武学”便灭人满门,做下一连串的血案。这个时候,对这位昆仑“剑神”,我是恨的牙痒痒。一直到了华山之颠那场“天下第一”的对决,这个人物,我才看出了些门道。勾结奸臣,屠人满门,最终却还是败在宁不凡“仁剑震音扬”之下,以读者,是悲是喜?我们大约都是自诩“正义”的吧,那就该喜。但是,看着最后倒在仁剑震音扬之下昏迷不醒的剑神,我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看到“人生三宝”,这大概是剑神最后一次出场了吧。江充府中,剑神此次前来却是要与这奸臣决裂。江充先以金银财宝买之,剑神回道“财多败家,招意杀机,卓某宁可多练几套剑法,让门人开一处武馆谋生,那才是日后的生财之道。”江充见此,遂以美女赠之,“闺房淫乐、床第打滚,这是卓某做的事么?我说人生第二宝,乃是志气高!温柔香枕,莺啼燕叱,不过心有窒碍,何能求剑道之高远。美女为礼,俗气!”
以卓凌昭之精明,当想到了江充的第三件“礼物”该是一把剑了。饶是如此,当他知道那把剑竟是自己同门的四师弟的时候,他还是微微一惊。此时的门户之变,对他来说到也不至伤筋动骨。又是一把剑刺出来了,这把剑,却是他赖以为左右手的二师弟。剑神快倒下了……他是个可怜人,在他知道二师弟并非有意背叛的时候心中竟是无限安慰。最后不愿背叛他的竟是平素和他最不睦的莫凌山,抱着死在他怀中的莫凌山,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剑神卓凌昭方体会到了“忠义”二字。
生死之间,出手相救的又是昔年旧敌。这又叫他情何以堪?行文至此,剑神,只有举剑自尽这一条路。
看到剑神面向西方昆仑最后一次举起“神剑擒龙”的时候,我心头一酸,眼中不自觉的落下了泪。他这一生,值么?书中,作者一直将他描述成一个“儒生”的形象。我读此书时日尚浅,不知作者是不是有意让他和后来得到他“剑神古谱”的卢云做下对应。一个饱读诗书的才子,或科考不第,或有怨在身,只得拿起手中长剑以武犯禁。卓凌昭坏事做尽,为的只有四字“天下第一”。此人写的好!好在他的真实,好在他天下第一的“欲望”。凡人皆会有“欲”,许是金银,许是权势,许是美色……而卓凌昭的欲望便是作为“天下第一”那般傲视武林。
回到华山之颠,他和宁不凡交手之前,宁不凡问他剑是什么,他答“神剑如我,吾即剑神!”而宁不凡说的却是“剑如我”。自从看到这句话我就一只觉得卓凌昭在“剑”上的追求要高于宁不凡。他追求的,是一种理想的,也许常人(包括他自己)永远达不到的“仙境”。其实,他就是一个痴人,一个剑“痴”。也许同为华山一脉,不知为何我总是有种感觉,宁不凡身上实实在在是有金庸笔下“风清扬”的`影子;那招“智剑平八方”也清清楚楚显出了“独孤九剑”的意思。卓凌昭,还是有他的欲望,他的欲望让他不能突破剑的桎梏,也许,这就是一个剑客的悲哀……此时的他面对天才如宁不凡,只得徒唤“系生瑜,何生亮!”这个时候卓凌昭的败,是一种追求的败,败的彻底,败的令人心痛。
相较于宁不凡的封剑归隐,卓凌昭“昆仑剑出血汪洋,千里直驱黄河黄”的傲然之气始终未曾褪去半分,睥睨天下之气令人神往。
即使是被旧敌所救,他依旧选择走自己的路。狂的可以,傲的可以,固执的可以!他可以以死谢他灭门之罪,却不会让人轻言侮辱于他。临终,他洒下泪水,许下下一世的愿望“愿来生来世,再为一名剑客!”,仍是痴的可以……
是耶?非耶?
神剑擒龙,剑芒闪耀,终成世间绝响……
第2篇:
《英雄志》孙晓
英雄志算是一本历史架空小说,借用明英宗土木堡之变为背景,书写了四个英雄的故事:刚正不阿的西凉捕头伍定远为燕陵镖局灭门血案而丢官,被昆仑派追杀亡命天涯进京奔走;书生卢云科举落第,沦落为酒家小二却因世道险恶被诬陷下监狱,在双龙寨英雄的帮助下逃狱后又以书童身份爱上了富家小姐顾倩兮,然而小姐的姨娘却对其出身不屑一顾,将其逼迫离开扬州,在京城遇到被追杀的伍定远,以命相救;伍定远留下做官,卢云却因为书生傲气被排挤,又偶遇了顾倩兮与杨肃观,由此产生误会而心灰意冷,这时遇到了几乎成为他一生好友的将军秦仲海的帮助,受命从军护送公主去西域,立下大功,结果案底被人揪了出来没有得到封赏,秦仲海夜袭县衙威逼县令将卢云平反,并要求他再考一次科举,这一次他终于高中状元,后与倩兮正式订婚;然而秦仲海因身世被揭发,被打入大牢穿了琵琶骨并断腿纹面,得卢云冒死相救,在师父方子敬的帮助下秦仲海最终重新站了起来,接过父亲秦霸先的怒苍大旗,揭竿起义;在卢云的新婚前夜,杨肃观借艳婷和卢云的手,将传国玉玺送入四人共同效忠的善穆侯柳昂天府中,为其带来泼天大祸,柳府几乎满门被杀,而当时正在府中的卢云救出柳氏遗孤(事实上是秦仲海之子)带其亡命天涯,在怒苍山上拒绝秦仲海将孩子交给朝廷的要求并与之恩断义绝,后坠入瀑布,被困十年,被琼芳救出来时早已物是人非,景泰变成正统,顾倩兮下嫁杨肃观,而杨肃观成了实际掌控这朝廷运转的“大当家”,伍定远官至大都督却与爱人艳婷同床异梦,秦仲海的怒苍山却是与朝廷打得有来有往??
第一次听到“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这个说话的时候我不以为然,根据我多年混迹江湖的经验,这多半又是些年轻的书迷们一厢情愿的想法,而且如此霸气的封号下却是这样一个颇为俗套的书名,多少让人有些怀疑。而那时我正逢书荒,《昆仑》、《沧海》连看了三四遍,也正因此,我本着“没有深看就不配批判”的原则决定去看一遍《英雄志》。对这本书我还是有所好奇的,被我翻烂了的《昆仑》都只被认为其前传能与金庸的作品相提并论,何以这本未完结之作能获得这么高的评价?
《英雄志》不像《射雕》或是《昆仑》那样轻松写意的传统武侠把爱恨情仇摆在读者面前,连它的叙述方式都让我一开始感到很难受。各种插叙、倒叙以及故事隐线使阅读并不那么轻松、那么酣畅淋漓。当你看得正要拍案叫绝时,却马上进入了另一个故事;当你终于看懂了先前的铺垫正颇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时,作者又会抛给你一个看似与主线并无多少关联的故事让你头痛不已(如《小泥鳅的故事》)。这是作者故意给予的痛苦,你却偏偏欲罢不能,因为这也是阅读本该具有的思考乐趣。事实上,抛开读者体验,《英雄志》本身就是一本充满痛苦的书,传说中快意江湖的逍遥自在在书中从未出现,反倒是人人都命途多舛:数月前还是意气风发、御驾亲征的一国之君,数月后便流落神机洞为世人所遗忘;昨天还是手执神剑擒龙天下无敌的剑神,今日便众叛亲离死于非命;上一刻还是国之梁柱圣上心腹的征北大都督,下一刻便被天子诛杀抄家灭族。“人生得意须尽欢”或许是对《英雄志》中人物的最好劝慰,因为在这里,无论你如何权势熏天或是武功盖世,都是暂时的,你永远猜不到下一刻你的命运会发生怎样天翻地覆的变化。配角如此,主角如何能逃脱?
我想起《三少爷的剑》,在序章中,古龙写道:“武侠小说中写的本就是江湖人,可是我现在想写的却有点不同。 我想写一系列的故事,每篇故事都以一个典型的代表人物为中心。 我想写他们的快乐,也要写他们的痛苦。我想让他们来做一面镜子,让大家都可以从这面镜子中看出自己应该怎么做。无论如何,他们总是可爱的人。 因为他们敢爱敢恨,敢哭敢笑,因为他们讲义气、有原则。人生毕竟也是可爱的。”不错,衣着光鲜、出手豪阔、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英雄背后,也有痛苦的一面,而《英雄志》写尽了英雄的痛苦。
我不得不承认,我不喜欢伍定远,不仅仅是因为文学中的英雄主角没有哪个出场便已三十多岁、一张国字脸还略有秃顶,更因为他的性格。他坚守自己“杀人者死,天经地义”的捕快原则,否则也不会因此差点丢官丧命,但他也有市侩的一面,知道如何把控原则和世俗的界限,知道如何在不打破原则的情况下圆滑处事。可不知不觉中,他的底线已经在慢慢下行。客观来说,伍大都督并没有做错什么,唯一错的是不该对艳婷有所奢求。事实上他一开始也只是希望艳婷能过得开心甚至祝福了她和杨肃观,而当艳婷被托付给自己时,伍定远却无法拒绝,即便知道她爱的是杨肃观,即便知道她是受杨肃观的指示跟自己在一起。艳婷是伍定远的唯一弱点,她放大了伍定远的软弱,不断地拉低了伍定远的底线。伍定远的痛苦由此而来。十年过去了,伍定远娶了艳婷的人,却没得到艳婷的心。毫无疑问,伍定远无比地绝望,否则也不会与艳婷名为夫妻实则如同陌路,他又岂会不知陪在自己枕边的人就是杨肃观安排在身边一直对付自己的二当家。自己十几年的爱却抵不上修罗王的一个吻。十几年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艳婷却没有换得艳婷的一片真心。当初单纯的艳婷变了,变得曾经也待她千般好的韦子壮如今都在背后骂她婊子。而伍定远也变了,真龙之体变成了行尸走肉,一腔热血变得冰冷。“神胎宝血符天录,一代真龙海中生”又如何,他的心已经死了。
杨肃观是是整本英雄志的题眼,是最主要的暗线,不同于其它三位主角,整本书几乎并没有多少以他为第一视角的描写,可他却是唯一一个剧情主导者。人称“风流司郎中”的杨肃观可能是书中最符合英雄外型的角色:外貌俊美、年轻有为、多智善谋、武艺卓绝、年少老成,曾令同样俊朗的卢云称羡不已。可这张“脸”是假的,没有人知道他的真正面目。风流潇洒的治国栋梁却原来满是冰霜,他为了实现自己的佛国理想抛却了七情六欲,杀死授业恩师天绝、背叛曾施展抱负的柳门,成了“客栈”中一手遮天的“大掌柜”。客栈的意思,便是说天下一切来人,全是过客,那么所谓的朋友自然也是没有的,在天绝死后唯一能偶尔安慰他的大概只有顾倩兮。在我们俗人眼中,只有两个字能形容--可怜。但杨肃观难道就不会感到痛苦吗?只是因为他背负了太多:杀父之仇、佛国理想。他是《英雄志》中最让人看不透也是最压抑最痛苦的角色,只不过其它人的痛苦在灯下,他的痛苦在无尽的黑暗里。
“英雄”二字秦仲海当之无愧,甚至可以说是英雄志中最担得起这两个字的人。被打入死牢后左腿被施刖刑、脸刺“罪”、琵琶骨被穿、武功尽废,仅凭意志攀爬珠穆朗玛峰而使得阴阳筋脉畅通,武功直追业师。可以说,秦仲海是书中最有反骨最不畏惧命运最喜欢与老天斗气的人。也可能正因如此,他成了书中最洒脱之人,他重新扛起父亲的怒苍大旗不是为了自己做皇帝,只是为了一句“秦仲海此生不跪人”。尽管如此,他也有一道伤疤,那道疤生在自己曾经最重要的朋友卢云额头上。虽然那恩断义绝的一刀只是为了杀卢云怀中的婴儿,虽然秦仲海当时可能便已知道那婴儿是自己的骨肉,但他别无选择。
与伍定远恰恰相反,同样有一根做人准绳的卢云从未放松过,甚至将这条准绳越拉越紧。他有知识分子的迂腐,又不乏才华和毅力,是一个完美的不完美形象,却有无数读者为他这不完美的形象而心折。他的执著、他的善良、他对正义的永恒追求让人感动。同时,这些也为他带来了痛苦,曾经拥有的一切:刚成为深受圣上喜爱的状元郎;拥有最好的朋友,那个后来成为五军都督,天山传人不死真龙的伍定远;也曾经有最好的兄弟,赏识他的才华于困顿之中,同生共死在西北战场的秦仲海;有爱护他的上司柳昂天;有视他如己出的岳父大人;而最重要的,他拥有顾倩兮,这一生中的最爱,那一刻他几乎拥有这世上最美好的一切,可为了“正道”二字,为了保护那个无辜的婴儿,他丢掉了一切。有些人认为改变卢云一生的人是顾倩兮,我却不以为然。顾倩兮给了他爱恨情仇,而顾嗣源才是给了他希望、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将“正道”坚持下去的信心的人。他教会了顾嗣源什么是正道:正道,就是做对的事情。而顾嗣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四五十幅血写的正道--告诉了卢云如何去实行正道。“今虽不能视富贵若浮云,然立心之本,岂能尽忘?我身入梏炬,我心受梏方,天地大无耻,吾对之以二字,曰正道”,正是顾嗣源用自己生命写就的《疑公论》让心如死灰的卢云如醍醐灌顶重拾风采。无法承受痛苦如何成为英雄?
其实对于作者而言,英雄志又何尝不是一种痛苦。这本二十年不曾完结的书,也许是孙晓最大的心结。“一九九六年罗彻斯特的夏天,我还记得芳草如茵,那天我写下了“乱世文章”,今天我已四十好几,终于要开始“英雄再会”。”这些痛苦,终于要在孙晓手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