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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郁达2113夫的《故都的秋》,文章里5261那浓浓的秋4102意,深深吸引着我,那里的秋1653雨,秋蝉,秋果,那里的一切一切,都那么迷人。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故都的秋读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故都的秋读后感1
自古至今,“秋”总是代表着一层淡淡的忧伤,而《故都的秋》却打破这永恒不变的韵律,作者穿过大半个中国,就为一睹故都“秋”的味道。
“江南的秋固然存在,但却没有北方秋的诗意,草木凋零的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作者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而在北国秋的描写上,作者草草几笔,就足以将北方的秋表现的淋漓尽致。“碧绿的天的颜色,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作者的笔尖似乎又转到北方的秋与南方的秋的“较量”上。
作者的笔还不完全的停在“秋”上而是专注于北国的槐树,蝉,雨这些平常物体上,而对南方景物的描写却是少之又少,深沉中有点落寞的槐树,享誉“北国特产”的秋蝉,下得奇,下得有味的秋雨,这一切似乎都在说明北国秋的特点,接下来作者又稍降写了北方的一大奇景——果树,而又在果树分别撰写了枣子树,柿子,葡萄,而在这里呢!
中国的文学似乎与这篇秋并无关联,可仔细一回味,却惊奇的发现其实里面却蕴藏太多太多的相似,中国的秋,北国的秋总是能够引起深沉,幽远,萧索的感触,并且在这段末尾强调,能体会到这最深味的秋,只有在中国的北方。
在这里,作者最终把笔指向南国的秋,用“甘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来变相的说明南方的秋与北国秋是不在一个层次上的,而作者却生动形象的用比喻句来形容南方的秋的浑浑沌沌,不适合。
文章的最后,作者愿用生命来换取三分之一的零头,就越发的表明作者对北方秋的赞誉,一种心灵,精神上的寄托。
作者对北方秋至深至爱,令我感动,令我懂得一种超出灵魂之外的脱俗感受,面对他的感情,我们能做得就只有叹息,叹息这古都秋的伟大,以及作者由衷的感受。
故都的秋读后感2
我读了《故都的秋》,文章里那浓浓的秋意,深深吸引着我,那里的秋雨,秋蝉,秋果,那里的一切一切,都那么迷人。
“故都”是北国,也就是我们北方的秋。在文中,作者写法十分细腻,因为文中写到“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留下来了一条条扫帚的细纹……”扫帚的细纹给人感觉很清闲,再加上秋天的清爽,这样一来,秋天的韵味就更加明显了。
作者笔下北方的秋天给人感到十分清爽,凄凉。可是如今我的家就在北方,春、夏、秋、冬的轮回十分鲜明,可是我为什么就感受不到那清爽、凄凉的秋呢?每当秋天,一些公园会在园中小路的两旁摆上几盆菊花便算是示意着人们秋天到了,但是秋天的韵味却怎么也找不到。我秋天时漫步在街上,想寻找属于秋的那份宁静,可是在我耳畔却是一声声吵杂的车笛声。再看看人们,人们的脸上没有挂着清闲的表情,好像是谁也不知道秋天的到来。秋天中,最美的节日是中秋节,一家人聚在一起吃着月饼,看着天空中那轮美玉似的月亮,老人给孩子们讲那百听不厌嫦娥的故事。但是,这秋天最美的节日有些人早已淡忘,一些人没有和家人团聚在一起,也不再想听那嫦娥的故事。
秋天的宁静哪里去了?秋天的清闲哪里去了?秋天的韵味哪里去了?为什么我找不到了?哦,因为时代变了。现在已不是那个时代了,在这个时代里,秋天的宁静、清闲、韵味都被人们淡忘掉了。那篇《故都的秋》也许会当成秋天的见证吧。也许,许多年以后,当人们看到《故都的秋》时,会想起:哦,还有个季节,叫“秋”……
果儿成熟的喜悦,落叶满地的萧索,秋蝉哀鸣的凄凉,秋雨中闲人感叹的幽远,将秋描写的出色有味。《故乡的秋》是一篇不朽的散文!
故都的秋读后感3
“秋”,一般是作者在伤感的背影下写的,或是怀才不遇、对世俗的忧愤、零落的形象。先生也不例外,他的这篇散文《故都的秋》,带有了强烈的主观色彩和感伤情调在里面。他曾经赴新加坡办报并从事宣传抗日救亡,而后沦落流亡之至苏门答腊。所一在他的文章少不了忧郁、伤感的情调。
他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先生写秋意、秋季的院子;写槐树、秋蝉、秋雨的秋之现象;写果树、枣子树的奇景;写诗人的神态。创造出特殊的神韵,盈造出伤感而意味隽永的气氛。
其文笔下的秋味的悠闲,秋色的凄凉带着落寞,但却能用浓厚而强烈的主观色彩,表现出了故都秋的意境与姿态。“租人家一椽破屋”“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脚踏上去的声音也没用、气味也没有,只能感触”“灰土……有点落寞。”等等,都写出了先生在秋的笼罩下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伤感情怀,也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作者情景交融的主观感受。很好地表现出了秋的“悠闲”“清”“静”“悲凉”略带有落寞。
“故郁”两字指明描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点明主题,与“故都”结合一起,暗含着人景相融合的一种意境。题目明确又深沉。通过描绘北平秋色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对故都之秋的向往、眷恋之情,并流露忧郁、孤独的性格。
故都的秋读后感4
今天,我又读了一回《故都的秋》。
本文开篇即开门见山,切入正题,点明北国之秋的'总体特点:“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作者不远千里,从杭州感到青岛,又从青岛赶到北平,竟为的是一饱故都的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对故都的秋的迷恋可见一斑。
作者对故都的秋的情感抒发主要是通过和江南之秋的对比反衬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江南之秋只能使人感到一点点清凉,使人“赏玩不到十足”,相比之下北国之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那碧绿的天色青天下马川鸽的飞声;五彩缤纷的牵牛花;北国的槐树;秋蝉的残声;北方的秋雨。”无不展现北方特有的秋意。
家处北方的我,很喜欢诵读先生的这篇散文。那缓缓的笔调,略带悲凉的文字每回都能引起我无限的遐思。
故都的秋读后感5
自古至今,“秋”总是代表着一层淡淡的忧伤,而《故都的秋》却打破这永恒不变的韵律,作者穿过大半个中国,就为一睹故都“秋”的味道。
“江南的秋固然存在,但却没有北方秋的诗意,草木凋零的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作者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而在北国秋的描写上,作者草草几笔,就足以将北方的秋表现的淋漓尽致。“碧绿的天的颜色,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作者的笔尖似乎又转到北方的秋与南方的秋的“较量”上。
作者的笔还不完全的停在“秋”上而是专注于北国的槐树,蝉,雨这些平常物体上,而对南方景物的描写却是少之又少,深沉中有点落寞的槐树,享誉“北国特产”的秋蝉,下得奇,下得有味的秋雨,这一切似乎都在说明北国秋的特点,接下来作者又稍降写了北方的一大奇景——果树,而又在果树分别撰写了枣子树,柿子,葡萄,而在这里呢!作者又只字未提南方的……
中国的文学似乎与这篇秋并无关联,可仔细一回味,却惊奇的发现其实里面却蕴藏太多太多的相似,中国的秋,北国的秋总是能够引起深沉,幽远,萧索的感触,并且在这段末尾强调,能体会到这最深味的秋,只有在中国的北方。
在这里,作者最终把笔指向南国的秋,用“甘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来变相的说明南方的秋与北国秋是不在一个层次上的,而作者却生动形象的用比喻句来形容南方的秋的浑浑沌沌,不适合。
文章的最后,作者愿用生命来换取三分之一的零头,就越发的表明作者对北方秋的赞誉,一种心灵,精神上的寄托。
作者对北方秋至深至爱,令我感动,令我懂得一种超出灵魂之外的脱俗感受,面对他的感情,我们能做得就只有叹息,叹息这古都秋的伟大,以及作者由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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