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是一篇引人深思的文章。文章在结尾中道出了一个人生哲理:凡事不可主观臆断,否则会出现谬论。但这篇文章又引起了我的另一番思考。
猫,这是一种神奇的生物,它们总是可以引发人们的讨论。
在本文中,作者塑造出了三只可爱的猫。尽管第三只并不是那么好看,但总而言之,作者十分喜爱猫。不仅是喜爱,作者更是将猫当作一个会独立思考的人来看待。而与之相反的则是鲁迅先生的看法。在鲁迅先生笔下,猫则是一副媚相,但又十分残暴的形象。
两位大文豪,各有各的观点,各有各的论据。乍一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但我们不妨思考一下。生物学家曾经通过调查发现,人们之所以觉得猫可爱,是因为猫有一个大大的眼睛和圆圆的脸,这些特征组合起来十分像小孩子的脸。这十分容易让人产生爱怜之心。那就这一材料而言,鲁迅所说的一副媚相显得有些荒谬了。猫喜欢戏弄猎物,并非猫的性格特点,自然界中所有动物都会对弱者的嘲讽心理,然而只有人在道德约束下会减少这种情况。从这来看。文中作者郑振铎所刻画的一只活泼开朗猫咪或许也片面了。猫既然与人是平等的,那人与鼠不也是平等的吗?从刚刚的推理中我们可以看出猫抓鼠的方式一定不可爱,一定是残暴的。那么,残暴对待与自己平等的生灵,那样可爱吗?但反观鲁迅先生提出的残暴也是片面的,不完全的,猫并非无时无刻都是残暴的。
好了,我们再回看两位大文豪的观点吧。不知大家是否发现了一点小问题,他们的观点是片面的,不完全的。那这回到了那一句话:凡事不可主观臆断,否则会出现谬误。当然了,这是作者们在文学创作中用了一些必要的表现手法,用猫隐喻一些社会现象或社会中的人,所以我在阅读时也应加以辨别,要学会区分生物学是生物学,文学是文学,文学创作是基于现实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