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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红楼梦800字读后感
《红楼梦》,这是一本古典名著,我们家里每个人读了它之后都有感想,一致认为这本书写尽了人情冷暖,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红楼梦,意为红楼一梦,也就是说再荣华富贵,到头来也是一场空。这个题目意味深长。
红楼梦主角十二金钗性格各不同,命运不同,都令人深思。先说宝钗,她作为薛府大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于薛蟠的横行霸道,她也曾一再劝阻,她在大观园里谈笑风生、文采横溢。在滴翠亭,她听到两个丫头的私房话,为避尴尬,却推说黛玉在附近,这可以看出她的圆滑和城府。在元春省亲时,她作了一首“凝晖钟瑞”,从这个题目中看到了了一股贤淑端庄之气。而重立桃花社,填柳絮词的时候,她的“白玉堂前春解舞,东方卷得均匀”、“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更突出了她的无忧快乐,可柳絮最终要落下,不能一直平步青云。
十二钗中,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宝钗,另一个是黛玉。黛玉自小父母双亡,在大观园中靠贾母疼爱,多愁、敏感,但又饱读诗书,才华和宝钗不相上下,只有宝玉和紫鹃是她的知己。她和宝玉的情意被代表着封建势力的贾母和王夫人扼杀了。贾母是一个老长辈,最疼宝玉,在这种疼爱下,也不顾黛玉了。从黛玉写的《葬花吟》、《世外仙源》中可以看出她的寂寞、清高、自许。最后,只是宝玉“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该说元迎探惜了。说到这四春,最有感想的便是四个灯谜了。一个元宵节,大家写灯谜,元春的谜底是鞭炮,迎春的谜底是算盘,探春的谜底是风筝,惜春的谜底是海灯。可鞭炮一响就散,寓示着元春的早亡;算盘纷乱拨弄,寓示着迎春的命运多变;风筝高飞远走,寓示着探春与亲人的离别;海灯孤寂冷清,更寓示着惜春的“看破三春景不长”。四个才华横溢的女子,为何最后落得这样的下场?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宁荣二府渐渐破败。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了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第二篇:800字读后感
读后感
初一(2)班王高鹏
寒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合上这本书时,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里写了许多具有正义感的人物。不过,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了。
他十分的机智,灵敏。自从刘备请他出山后,他便专心致志地辅佐刘备。当刘备在白帝城逝世之后,诸葛亮还是忠贞不二的辅佐刘备的儿子———刘禅。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攻打五丈原时,诸葛亮发誓一定要打败司马懿。在那几年间,他一直为战争的事情而忙碌,积劳成疾得了肺结核,可他在患病期间,还是一直为战争而劳累。直到死时,也不忘把战后事理一一告诉自己的属下。诸葛亮,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人士,他为一件事奋斗到底的决心,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写成了一个狠毒、奸诈的阴谋家、大奸臣。曾有人评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但我认为并不能简简单单地说曹操是能臣,或是奸雄。
第一,曹操很擅长打仗,在他所指挥的官渡之战中,他以七万精兵,大破袁绍七十万大军,他堪称是军事史上杰出的军事家。
第二,曹操又是出色的政治家。治理国家是曹操的强项,他不仅爱惜人才,而且重视土地制度,粮食问题。
所以,说他是能臣没有错,可这不能说曹操不是奸雄。
曹操就是有“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极端唯我主义世界观。曹操还做过许多不仁不义的事情,正是他的“谋略”使他更狡诈,他的“才干”使他更残暴。
曹操出于恐惧与猜忌,杀死吕伯奢一家;因为要引诱吕布,将俘虏来的群众当炮灰;为报父仇,攻打徐州时,大军所到之处“杀人民,发掘坟墓”。
曹操患有严重的头疼病,神医华佗医术高明,他只给曹操扎了一针,曹操的头就不疼了。曹操想让华佗留在他的身边,专门给他看病。可是华佗立志为天下百姓解除病痛,曹操见他如此固执,便把他杀了。
其实无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还是“乱世之奸雄”,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为北方的统一,作出无比卓越的贡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我还要再多看几遍,从中吸取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更多的精华。
第三篇:800字读后感
篇一:目送读后感800字
这是朱自清爷爷在上个世纪20年代写的作品。虽然时代离我们很久远,但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情不自禁籁籁地流下了眼泪。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由这我联想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我的父母对我何尝不是这样,从咿呀学语,蹒跚迈步,到走进校门……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下午,妈妈接我回家,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妈妈先弄药给我喝,但是终究不放心,陪着我到深夜,一直等到我的烧退了,妈妈才合眼睡着。第二天早上,我烧退了,妈妈叫醒我,陪我吃完早饭,妈妈怕耽误我的功课,坚持送我去学校。但是她却不放心,中午冒着大雨来学校送药给我吃,当时她的衣服都湿透了,却顾不上自己对我问这问那。看着妈妈那湿漉漉的头发,我都分不清她脸上是雨水还是汗水。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眼眶上翻滚,我忍住没让它流下来。当妈妈匆匆离去的时候,我却忘了问妈妈有没有吃饭,那一瞬间,我看着她的背影,在心里默默说:“妈妈,我爱你!”
读了《背影》一文后,我对父亲、母亲、父爱、母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两句诗,真真切切正的体现了母亲对孩子的爱啊!不管我长得多大,离家多远,都不能忘记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
父母的爱是神圣的,伟大的!我们每个人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妈妈——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我们在她的怀抱中幸福的生活、快乐的学习!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掌握知识,练就一身本领,长大后,回报父母,报效祖国!
篇二: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篇三:乌丢丢的奇遇读后感800字
不久前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乌丢丢的奇遇》,书中的主人公是乌丢丢,他原是布袋爷爷亲手制作的只有左脚的小木偶——独脚大侠。他唯一的小脚丫丢失后,跛足的珍儿捡到了他,将他缝在布制的丑娃身上。她把他当做自家的一员,爱他,照顾他。可不久,他竟不辞而别,独自出走。无意中,跳到吟老身边。在吟老的启发、指引下,他意识到自己不该只是爱的受益者,应该“用爱来回报爱”。因此才迫不及待地要找到布袋爷爷、珍儿姐姐。到达口袋村,得知布袋爷爷已病逝,便立即赴墓地哀悼;救火过程中,听说珍儿仍在被烈火燃烧的教室里,便纵身冲进火海。珍儿得救,他却被烧得只剩下个小脚丫。珍儿立即准备给他重新缝制个身体,然后送他上学读书,面对如此完美的安排,他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前程,而是珍儿和她母亲的需要。于是,他紧紧贴着珍儿那只残疾的脚“把自己的体温、力量全部融汇进去”,使之全然变成了珍儿的一只健康的脚,而“他却永远地走了”。但他的精神永在,他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生命的壮歌!
读完书后,我深深喜欢上了书中的那些可爱的人物。我喜欢热情、冲动、不服输的草上飞;我最喜欢渴望理解,有着美好梦想的善良的种鸡蛋的小姑娘芸儿,她相信只要努力了,付出了,就一定会成功的;我喜欢那只美丽的蝴蝶,那只坚毅勇敢,对友谊很忠诚的逆风而行的蝴蝶,虽然这只蝴蝶死了,但它的灵魂肯定还会带着一个约定、一个信念飞去和蔷薇花见面的;还有那一群可爱的蘑菇人:为了救大家,牺牲了自己,可是他们得到了一颗心……每一个都让我那样的喜欢,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一个看不见的爱的光环。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享受着别人的爱,妈妈爱我们:每天很早很早就起床做好热乎乎的早餐,再把我们从床上哄起,看着我们吃饱,再送我们到站台等车;老师爱我们:每天为我们备课,批改作业,辅导跟不上的同学……所以,我们也应该像乌丢丢学习,学会感恩,学会用爱去回报爱;像逆风的蝶、蘑菇人、种鸡蛋的小姑娘学习,学习他们的忠诚、努力和善良。让我们每一个人也都在享受爱、付出爱的过程中成为美的化身,爱的代言人!
篇四:草房子读后感800字
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油麻地浓浓的麦香;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孩子们无虑的童年;在曹文轩老师为我们搭的“草房子”里,有人们至美的心灵……这本书以曹老师自己童年时的经历为素材,化成一个叫做桑桑的男孩。作为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他在这片草房子的学校中里不断的成长着、变化着。
第一章的桑桑,他让别人把陆鹤的帽子挂到高高的旗杆上,使陆鹤的秃头尽遭别人的嘲笑;他把碗柜的玻璃敲掉,为他的鸽子做了新家;他扯下了家里的蚊帐,做成鱼网去捕鱼——是个调皮至极的男孩。第三章的桑桑,他帮蒋老师和白雀姐送信,得以让他们的爱情萌芽;他亲切的问候秦大奶奶,让她感到温暖;他在杜小康潦倒时鼓励他,使他有了信心——他变得有爱心,乐于助人。第九章的桑桑,他承受了疼痛、喝下了苦药更体会了绝望和希望的味道——他敢于向病魔挑战,乐观的面对疾病。
不仅桑桑一步一步的成长,油麻地的人都在变化。秦大奶奶从胡搅蛮缠到善解人意,最后成为油麻地人人尊敬的对象;杜小康从倚仗家财的孤傲到凡事都可以自己担当;细马从倔强无理到精明能干、孝敬邱二妈。什么让他们有这样的变化?没错,是油麻地人至美的心灵。
再来看看题目——草房子。这不仅是在说油麻地里桑乔的学校,而且草房子,它本身就是那么原生态,纯自然的东西,它在赞美油麻地里人们的淳朴善良,“根根乳白色的闪闪发亮的坚韧的茅草,就是它们搭成了草房子”又在赞颂孩子们的朝气与应有的韧劲。
书中的美,使我惊讶,让我震撼,又对美充满了向往。在现在的社会里,至美的心灵几乎成了一种奢望,我们的心灵是否是美的、淳朴的?我们到底是在至美的环境中成长,还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成长?我们又如何去改变现在的乌烟瘴气?这是《草房子》给我们的反思:找会遗落在心底里的那份美。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成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这是曹文轩留在最后一页的话。用肖复兴先生的话来说:“《草房子》是一首诗。”在我看来,它是一首至美的诗,更是一首发人深省的诗。
篇五:奔跑的女孩读后感800字
在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叫奔跑的女孩的书,在这本书中讲的是两个小女孩,一个叫骆驼,一个叫猫。两个女孩总是文文静静的坐在教室了上课的小女孩们。她们两不管是夏天还是严冬,他们总是挥汗如雨的跑着。她们都想去省体校,把自己训练成一个运动员为国家争光,他们对着自己的目标出发,让自己变得跟强壮!!
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是谁扔了这两个馒头》,万校长说的话让我记忆犹新:“这里面凝聚了多少人的心血和汗水,你们却一点都不懂得珍惜。无论你们的家庭是富裕还是不富裕,这种浪费粮食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浪费粮食是可耻的,是犯罪!”这又让我想起了一首耳熟能详的古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也许没有几个人懂得麦子、米粒从播种到收获全过程的艰辛与漫长吧!吃完饭总有些人不吃干净,浪费粮食,而我的碗里总是干干净净,爸爸妈妈都为此夸奖我。妹妹就有这个坏习惯,于是我把这篇文章读给她听,她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从此她再也不浪费粮食了。
我不想辜负“梦想”先生的期望,于是我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我当上了三好学生,可我并不甘心,因为我还能做的更好。刚当上三好学生的那几年,我还不停的向上跑着,不放弃,也不退缩。但是,到四年级时,我厌倦了这种生活,对于“梦想”先生那熟悉的面孔也感到模糊。我开始慢慢地,情不自禁地向低处滑去。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回到我的“颠峰时代”,我只能慢慢调整,直到我再次看到“梦想”先生。他轻声对我说:“你跑起来真的很好看,奔放又轻盈,你要一直跑下去,像一只会飞又会跑的鸟儿那样……”因为这句话,我再一次站在了跑道上。这次,是为了我的理想而跑。
这次,我会认真的,仔细的跑过每一步,为了“梦想”先生,也为了我自己。我会在每一处跑道上,留下我精彩的足迹。我也会让“梦想”先生看到我展翅飞翔!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在这本书中有很多知识值得我们学习,马上要升五年级了我一定要像“梦想”先生那样说的:“你跑起来真的很好看,奔放又轻盈,你要一直跑下去,像一只会飞又会跑的鸟儿那样……”快乐的成长的!
篇六:傅雷家书读后感800字
书架上有一本泛黄的集子,我从未想过要去翻看它。在我即将成年之时,父亲郑重其事的的把它交到我手上,对我说:“看看吧,或许对你有用”。我翻开厚厚的《傅雷家书》,令我没想到的是,我一口气读完了它。185封家书,字里行间透着清雅的香,诉说着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故事。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千千万万个人,但会关注你的一言一行并且最了解你的人却只有父母。傅雷与傅聪在生活上不是单纯的父子关系,它交融着挚友间的感情。傅雷激发了傅聪的思想;而傅聪又让傅雷有了一个讨论艺术和音乐的对手。在事业上,父亲期望儿子攀登音乐艺术的高峰,达到“掀动听众的感情,使他们如醉如狂,哭笑无常,而你自己屹如泰山,像调度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一样不动声色”的最高境界。在生活中,“吃饭时筷子不可以碰响碟子”,“手不可以放在裤子口袋里”……透过这类生活细节,父亲告诉儿子如何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人。一封封家书代表了父子每一个人生驿站中或喜或悲或苦或甜的一段感情历程,也让读者从中“读”出了厚爱和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庆幸父母陪在我身边,并且他们很爱我。父母无论对你做什么,都是缘于他们对你的爱。傅雷是一个出了名的严父,从《傅雷家书》中更能具体地领会到这样的严厉。1954年,当傅聪将要离家远赴波兰求学时,父亲回忆起往事,才发觉有亏良心,从心底说出“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但也正是少年时代父亲教子极严,有时几乎不近人情,才造就了傅聪的成功。所以,我更能感受到这种严厉中蕴含着特殊的意义——严厉与疼爱的融合。
回想自己的成长经历,如果说没被父亲逼着,那纯属是骗人。小时候倒是并不贪玩,而现在正经历着青春期,贪玩,没少被父亲教训。自己也气,一边抹眼泪,一边用眼睛偷偷地瞪父亲。现在想想,如果没有父亲的督促和管教,我现在也不会养成这么好的学习习惯。我也常常觉得奇怪,父亲训斥自己时,觉得父亲的不好,现在却记不起来了,脑子里倒有一百个理由让自己承认父亲的好。这种感情看起来简单,但这种简单却是无法解释的。
静静地翻着这些家书,青春期的叛逆或许在这本老旧的集子中的得到平息。它所给我的感动和激励,是我无法用语言能表达的,它所给我的远远大于我所看到的,而我唯有以书中的言行为准则来立身行事。
篇七: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第四篇:《学生第一》800字读后感
《学生第一》800字读后感
又是一年寒假,又是一年新春。在这个假期中,学校推荐老师们阅读李希贵老师的着作。对于李希贵老师,我曾经有所听闻,一看他的简历,不由得感叹真了不得——李老师曾经是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长,兼任国家督学。这样一个在教育行政部门呆过,又督导过学校工作的教育家,会写出怎样的着作呢?带着好奇心我只用了一个晚上就读完了《学生第一》这本书,感触颇深!
在《学生第一》中,北京十一中的学生们那种自信阳光、活泼向上、热情智慧的精神面貌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中。在丰富的校园活动中,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孩子们更加热爱生活,激发对各种领域的兴趣。校园机会榜,学校的开学护照,学生出版社,学校里面开公司,校园吉尼斯,校园泼水节……不得不感叹这些活动创意十足,每一种都对学生健康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身为一名教师,我认为唤醒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潜能,是对教育者最高的要求。那么如何做到这点,最基本的还是从自身出发。多思考教育方法,而不是一味的灌输知识,有时候好方法可以事半功倍。言传身教从古讲到今,而《学生第一》中着重强调的是通过改变教育方法,寓教于乐,使学生们愿意学、乐于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向书中学习,多想想我应该如何设计有趣的课堂、有趣的问题,引起学生的兴趣,调动孩子(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们的主观能动性。不压抑孩子的天性,培养孩子善良的童心与旺盛的好奇心。当学生有了求知欲,就非常利于当堂课的学习,同时对这门学科以后的教学打下良好基础。
培养有自己想法的学生,是《学生第一》里面北京十一中的育人目标。给我深刻印象的是书中关于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坚守自我的教育理念,非常富有批判精神。这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本来世界就不是非黑即白的,而孩子们在中学阶段恰恰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教会他们在读书时有自己独立的思想,符合“授人以渔”的教育目的。曾经看过一句话这样说:一般的老师,让学生没有问题;优秀的老师,让学生不断提出新的问题。形成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学生在独立思考的过程,然后,老师与学生共同探讨、上下求索,让学生在快乐和经历中健全自己的人格,尊重别人的想法,学习新的知识,让学生快乐着并成长着!
第五篇:《追风筝的人》800字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800字读后感
最近读了《追风筝的人》,不敢说理解透彻,但是真的颇有感触。
前言中的最后一句话,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当我读的过程中发现风筝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是某种情感,或是不懈追求的珍贵的精神或物质。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代表的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目前我还想不出来我人生的风筝到底是什么,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会勇敢的去追逐,不管前方有多少的坎坷。
哈桑单纯,忠诚,纯良正直。阿米尔敏感,缺乏安全感,在感情和道德上摇摆不定。在他们脆弱的关系后尽然隐藏着亲兄弟的血缘。全文尽展当代的阿富汗与阿富汗文化,作者描述的阿富汗温馨舒适,可即便是这么美丽的国度,却是如此分崩离析。作者安排的情节紧紧扣人心弦,角色的安排和情节的发展令人极度不安。小时候的过于早熟,让阿米尔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赶走了哈桑,却不知与以后的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有命运的因果轮回。当他为了带走哈桑的儿子,被阿塞夫打成了兔唇,哈桑的儿子自杀被救活后的空洞,因为风筝终于被填补,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如今又成了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冥冥中的安排与救赎实在让我感受颇丰。好在阿米尔总算追逐到了自己缺少的那部分人性,可是我们呢,真的可以追到我们的风筝吗?
而阿米尔那受万人敬仰的父亲,尽然隐瞒着那样的丑闻,还有男人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出售自己的义肢,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被石头砸的血肉模糊,而哈桑的儿子尽然也逃不过悲惨的命运,被迫涂着胭脂,带着铃铛跳着猴子表演的舞步,并且和父亲一样被阿塞夫强迫,这些景象给人以很大的冲击,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立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所有的书,每一次阅读会有不同的感触,期盼下一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