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天狼》读后感800字精品作文【精品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天狼读后感 篇一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终于,在老主人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只剩下逃跑的山妖了,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
以前,狼在我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这本书却向我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但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但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己变成独眼,狼竟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己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己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直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而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
这让我明白: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星下读后感 篇二
贾馨博
一望无际的星空散发着豪情壮志,“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一千多年了,苏轼的豪情壮志激励多少后世英雄,那颗璀璨的天狼星把中国人们逼到绝境中淬炼。
早春,一支披荆斩棘的队伍在茫茫大漠中踯躅前行,走得刚劲有力。黄沙入嘴,满分作文网却依旧高喊着:“我们的胜利在望了!”飞鸟不到、人迹罕至、黄沙弥漫,却有着一条唯美的孔雀河,她美丽善良,她用所有的爱呵护着一朵傲蓝的马兰花。哦,这太像烈士,用热血守护祖国高尚纯洁的忠心。
有着智慧和傲骨的中国人,选择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工作,选在这进行着神秘、神圣的核试验基地。这不就是为了躲避敌人的眼线,不被敌人破坏吗?可是那可恶的美国人还是发现了他们,却认为他们要去沙漠里种棉花;多么可笑,多么愚蠢的思维,却又让人觉得美国人的阴险可憎。
六十年代,人们准备进行这个计划,但战士们坐在车里,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要去干嘛,漫无目的;浑身却散发着强大的战斗气息!
车内的女战士也没有害怕,斗志昂扬地朗诵诗歌,这声音甜美却刚劲有力。那画面温馨和谐,与此同时,几个领导人在一起,神情严肃地议论着机密。辽阔的荒漠上,一株株高大苍劲的胡杨,像一个个勇士一样挺立着;而那些死去的胡杨的枝干却仍然屹立着,这太像那些死去的前辈了,他们似乎在眺望着那长长的行驶在黑夜里的荒凉的戈壁上的车队,他们像铁流一样滚滚向前,势不可挡。
“来吧,让我们高声歌唱啊,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如此豪情壮志的歌词定是中华人民智慧的结晶,女战士的声音欲发洪亮,唱破了黑夜。这支军队从空中俯视勇往直前,有这样的军队,胜利不属于我还属于谁呢?
“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中国人民是最坚强的,最有毅力、不屈服,有天生的傲骨!从那时起,这头沉睡的雄狮苏醒了!“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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