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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读后感1700字 篇一
等那一朵玫瑰的盛放,等那一段旅途的终点,等一首歌的落音,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从小王子离开612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开始,注定了这是一个刻苦铭心而又漫长的旅程,临别的时候,玫瑰还是那样的倔脾气,不肯委声的诉说不舍,像极了我们生活中那些刀子嘴豆腐心的人,面对自己的亲人、爱人,还要死死扞卫着那副尊严的皮囊,直到远送离去的背影,落下斜阳草树中的眼泪。玫瑰当然知道,离开了612星球,她就不是唯一的玫瑰了,指不定是唯二还是唯几,所以她还是无奈自己的倔强,在朦胧中远眺着小王子的背影。想想我们是不是应该在特定的时候,能够放下自己的身段,去诉说自己的情感,人世间没有多少次表达真心的机会,我们应该好好的把握。
小王子之后遇到了别的星球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星球上的人。一个星球上的是自以为全宇宙最富有的一个男人,他坐在自己的小办公室里面,没日没夜的数着星星,他说全宇宙的星星都是他的,所以他要好好管理他们,就必须得每天都这么数着。小王子不了解这么富有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个富有的人却觉得只要拥有了财富什么都可以做了。小王子唉声叹气的离开这个星球,留下了心中的一堆疑问。其实那个男人就像是我们生活中那些只懂得去拼命赚钱,而忽略了身边的美好景物的人。为什么要把星星当成钱财去占有呢?为什么不把它们当成美景去欣赏呢,一大片一大片的星空尽在眼底,没有钱财,权利,没有欲望,天下的所有都可以是自己眼中的一番美景。占有不如去欣赏,这是一个道理,有人能读却不一定能够读懂。另一个星球上的一个人也是很有趣的,小王子看到他的时候,只见他前一秒钟点灯,后一秒钟又把灯熄灭了,一直这么循环。小王子问:“你在干吗呢?”点灯人说“我是一个点灯人,这个星球公转太快,天黑天亮很快,我必须不断的点灯灭灯。”小王子说:“那你为什么不一直跟着太阳一直走呢,这样你就永远不用点灯了,因为永远都是天亮着的!”点灯人笑了笑,说:“或许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点灯,这样那些需要照明的人才能够看到光亮。”小王子若有所思地离开了。点灯人存在的意义是点灯,没错啊,尽忠职守,各司其职,是这个社会很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医生存在的意义就是医治病人,不能为了少医治病人而去到一个很健康的地方,警察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治安稳定,不能为了业绩,而去到一个太平的地方,而减少自己工作次数。明白自己的本分,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升华灵魂的金钥匙。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名声大震的人,做一个默默的点灯人也不错,至少在自己一生的旅途中,曾经为某某亮起过很重要的点点星光。
小王子曾到过地球上一处的玫瑰园中,他看到满园盛放的玫瑰,玫瑰嘲笑他说:“这里的玫瑰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漂亮,没有你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眼神更坚定了,他说:“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她是独一无二的。”背对着一片奚落,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园。“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上亿的人儿匆匆而过,身边有珍惜的人是因为我们都对彼此付出过时间,所以对我来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以后人生的道路上,相惜相伴。从大爆炸开始,时间就一点一滴开始被我们认知,消耗。把我们短暂的光阴消耗到别人的身上,说明他必定是珍贵的,无可取代的,光阴和人重叠在一起,变成了珍贵的回忆,独一无二的回忆。不论世人怎么看这样的过往,对你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
圣埃克絮佩里为成人的世界写了一部童话,写美了世间的匆忙,点缀了夜里不曾亮起的星星,闪耀在地球这个谜一样的国度,投射出一片红心,照在了612星球那朵孤独的玫瑰上。小王子在沙漠中对我说,他想要回去看玫瑰了,玫瑰一定很孤单,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翘首以盼,他的漂流应该结束了。无怨无悔的玫瑰,忠诚的狐狸,娇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玫瑰,执着的点灯人,固执的醉酒人,自以为拥有全宇宙财富的数星星的人……所有所有都是现实社会中不同类型的人的投影,写得一针见血,深刻,引人深思。
我希望我能去到大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听一段美好的过往,整理人生,整理回忆。
一个人有一朵玫瑰,或许已经足够了……
点评:
对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等,进行精心细腻的描绘,这是本文的一大特色。全文叙事集中,不枝不蔓,语言朴实流畅,感情真挚感人。
美中不足的是:文章段落篇幅过长,容易使读者产生疲惫之感。
小作者应合理分段,在篇幅较长时可以内容感想分为两段。对于书中情节叙述过多,重点应放在感悟上。
小王子读后感1700字 篇二
我不会买衣服,不管是小时候还是大时候,都习惯了让妈妈操办,她觉得好的东西我一般都不会太抗拒,除了否决我很喜欢和在意的东西。所以在伟大的母亲的严格控制下,我很少会买到不值得的东西。
值得是什么意思?在我妈看来,值得的衣服就是物有所值,货真价实,能用完的不会被浪费,穿烂都要十几年。价钱不是问题,值得才是最重要的。她透露出来的一种生活观念我认为是很实在,且应该让我继承下来的,买东西要实在,做人要实在,童叟无欺,问心无愧。
可惜慈母多败儿,自己踏入大学的那一刻起,我就注定了要为一大堆不值得的东西付出多多少少的代价,因为不了解,毫无经验,也自愿脱离母亲的控制,不甘心受指引,所以大多数的决策都偏激而扭曲。看着好看的衣服,看着好吃的东西,看着好看的人,我不会管值不值得,先努力去拥有再说。
我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本能,人的欲望,就是去追逐自己认为是好的东西,本能去追,没那么多犹豫不决,也没那么多繁琐的衡量。史铁生说人实现欲望的能力永远都追不上欲望的能力,这是永恒的距离。但事实上我们不会因为这份距离而逃避或者放弃什么,方向和动机明确的人只会想着如何到达终点。我得承认自己就是这么一个结果导向的人,不看值不值得,看怎么才能去达到。所以我就吃很多大亏,不管是在衣服、食物还是对人的感情中,我绝对是留着很多的败笔。衣服买了一堆穿了三两天不符合大众审美就永远藏在柜子了,爱吃的东西一想到就要吃就一直吃吃到最后恶心拒绝了,找朋友不看是否志同道合一味付出最后被嫌弃了,聚会喝酒好像存在感能多一点那就夜夜笙歌。这仿佛就是歌里唱得爱就爱了错就错了不问值不值得。
张爱玲也说你别问我爱你值不值得,爱你就是不去管值不值得。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呀,再换言之可能就是伟大的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可是从来不问值不值得的我,现在不也还是芸芸众生最不起眼的那一个吗?爱可以不问值不值得,但除此之外,如果不求值得,那人生一定特别无趣吧。像我现在对自己曾经喜欢的美食都无动于衷了,对好看的衣服都下不了手,喜欢的人看看就算了,就是太不计较那份值得了。你不知道它值得,所以努力得到了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处置了,最后还得嫌厌倦和占地方丢掉了,这是严重的不负责。
什么是值得?每个人的判断都不一样啊,我觉得不值得的别人觉得值得,我觉得值别人觉得花这钱和心思简直有毛病浪费。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一样啊,我的价值观就决定了我对值得的判断。所以这件事情值不值得绝对来说也还不是我说了算。
既然这样,就要稍微自己地假设一下自己的价值观是大概正确的。价值观正确了,那问值不值得就有意义了。
如果今晚还带着病熬夜明天就会喉咙痛更严重,巧克力饼干和糖果都没得吃了。熬这个夜值不值得,不值得。
如果还想着聊天不去学习,那未来的几场考试都不会怎么脱颖而出,我就会失去被好公司录用的机会。现在聊这个天值不值得,不值得。
我听着歌听着歌想起以前无法自拔了,深陷记忆十分怀念可是我知道这种悲伤一旦蔓延开来,没有人来帮忙收拾的。浪费这么多时间值不值得,不值得。
我想要优秀,所以我放弃过分的娱乐,值得。
我想要得到你的认可,所以我要去学习那些毫不擅长的东西,而且我知道学成之后的我必定也有所成长,值得。
我想要融入那个喜欢的人群之中,就算再怎么内敛和害羞,逼着自己去把脸皮铺厚,把强的自尊放下来变成更多让人舒服的自嘲,值得。
乍一看好像是道德上的自己约束,大家都觉得可以有,但是未必能够真正做到和做好。当然我也会面临这种麻烦和困扰,也会害怕阻力和困难,也会走着走着就对值不值得迷茫了,这种不确定性谁都没有办法抵抗呢。如果一定还要去为我们的结局和后果担虑的话,那个时候我们不该问值不值得,而是去问怎么办了。既然值得,那接下来就是怎么办的问题,而不是担心能不能办好的问题了。这个逻辑应该没错吧。有些事情要想,但有些事情也不应该想太多。
我自制力差,如果凡事不问值不值得,我会随心去做。我曾经常常这么做,确实自由自在,只是事后会觉得不甘和浪费。问一下值不值得,也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慢慢要求自己学会去权衡而已。
所以,在我学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大人之前,我要问很多次自己,这件事值不值得,这个人值不值得。值得就去努力争取,就算后果自负。既现实,也踏实。
这就是今天的我,对值得这件事的思考。
读后感1600字左右 篇三
《卡拉马佐夫兄弟》是俄国伟大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小说是根据一桩真实的弑父案写成的。书中主要人物为旧俄外省地主卡拉马佐夫和他的儿子:德米特里、伊万、阿辽沙和私生子斯乜尔加科夫,小说通过描写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和人性道德,引发后人对宗教、对哲学以及对伦理等问题的深入思考。
本书描写老卡拉马佐夫同三个儿子即两代人之间的尖锐冲突。老卡拉马佐夫贪婪好色,独占妻子留给儿子们的遗产,并与长子德米特里为一个风流女子争风吃醋。一天黑夜,德米特里疑心自己的情人去跟老头儿幽会,便闯入家园,一怒之下,差点把老头儿砸死。他仓皇逃离后,躲在暗中装病的老卡拉马佐夫的私生子斯乜尔加科夫悄然杀死老爷,造成了一桩震惊全俄的扑朔迷离的血案,从而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的事件。
书中卡拉马佐夫一家四个同父异母兄弟分别代表了情、理、圣、魔人性中的四种可能;四个手足相生相克,显示了人性中生而俱来无法消弭的基本冲突。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这本小说中说道:“这是一场上帝与魔鬼的战争,战场就在人的心中。”他在另一本小说《罪与罚》中写道:“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确,如果没有代表道德力量的上帝存在,那么弑父也随时可以发生的了。“弑父”这项最违反人伦的罪恶便是这本小说的主题。在重重宗教、伦理、道德德压束之下,而人类那股最原始的嗜血乱伦的冲动却仍旧蠢蠢伺机而发。 伊万最初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学识渊博,积极沉稳的年轻人,但随着故事的不断进展,伊万变得越来越空灵,仿佛一直飘荡在天空中,没有根,没有着落,以至于在父亲被杀害后,被斯麦尔科加夫诱导得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恐惧中,甚至出现幻觉,在正反两面中徘徊,不过最终在良心和信念的拷问下,知道真相的他决定为了还米嘉的清白,冒着自己可能背上弑父罪名的风险,在法庭上作证。伊万的心理活动很丰富,但却往往表里不一,比如,他深深爱着卡捷琳娜·伊万诺夫·维尔霍夫策娃,但却常常矢口否认。再比如,其实他也憎恨自己的父亲,但是却不像米嘉般展露无疑。总的说来,伊万在小说后期,是一个矛盾的混合体,本来清晰的人生目标,态度,一下子变得迷茫,慌乱,我不知道这是否也在预示着俄罗斯在当时的时代下,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站在国家发展道路的三岔口上,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至于阿廖沙,费尧多尔·巴甫洛维奇的第三个儿子,文章中把他作为一个近似神圣的人,没有仇恨,没有欲望,是一个被升华的形象,他的光辉笼罩着每一个心存“魔鬼”的人,似乎阿廖沙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某种积极的能带给人们无限希望的精神。小说里不管是善良的、邪恶的、冷漠的、势力的人物几乎都对阿廖沙怀有好感,就算是存在某个反对阿廖沙的,那也是出于对他的嫉妒和羡慕。也许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处在变革时期的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想要借阿廖沙这一人物形象表达对俄国未来的期望,以及对俄国人未来的期望。从这本书中,基本上可以了解到那个时代俄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俄国人是一个怎样的民族,也许正是作者是来自于这样的一个阶层,才会有对这个社会如此深刻的表达。 陀思妥耶夫斯基生于变革中的俄国,这个风雷激荡的时代使得这位大作家的人生经历同样跌宕起伏,在他一生中,他自身也同样面临着美丑、善恶的争锋相对、拼死搏斗,他自认为是一个“罪孽深重的罪人”,同时也作为“残酷的拷问
官而出现”。因此,作家带着切肤之痛来揭示“卡拉马佐夫气质”,让他笔下的卡拉马佐夫兄弟们都附着某个“不洁的魔鬼”,又都痛苦地努力克服这种气质。
作者通过小说既展现了圣贤的博爱与崇高的精神力量,又有邪恶黑暗的魔鬼,这两种力量的对抗共同构成小说的精神框架。人们内心是希望真善美可以战胜假恶丑,但是现实与理想毕竟是有差距的。但是这并不阻挡人们对于美好未来的向往,如果每一位阅读者都能够从《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得到反思,相信作者的写作意图也将得到升华。
读后感2400字 篇四
《城市意象》采用的是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凯文·林奇把研究建立在心理学和行为学对意象的研究成果之上,并且借鉴了这些学科的各项实验研究方法,如访谈、画图、情景的界定、描述、重复再现、系列再现等,这些都是心理学中的知觉实验、意象实验、记忆实验等一些手段。本书讲述的内容有关城市的面貌,以及它的重要性和可变性。城市的景观在城市的众多角色中,同样是人们可见、可忆、可喜的源泉。赋予城市视觉形态是一种特殊而且相当新的设计问题。
书中一共分了五章,分别是第一章环境的意象,第二章三个城市,第三章城市意象及其元素,第四章城市形态,第五章新的尺度。
凯文·林奇引用了苏赞·格兰对建筑的简略定义:一切被创造的可见的环境。在作者讨论“环境意象”时,这个词语是指类似道路、标志物、边界、节点和区域这些东西,作者创造了“可意向性”这个概念来描述他们应该具备唤起观察者强烈意象的特点。作者给出了意象的特性,组成元素等等,从以上两段引文中易发现:
1、意象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包含了观察者的相当大的主观因素。正是由于这种存在着的不可避免的主观的因素,要研究城市意象的形成就必须从一个研究地区中寻找尽可能多的研究对象,这里的多不仅仅指数量,要尽可能有整体代表性。研究的对象也不仅仅是人,更确切地说,是一种人与城市的关系。书中强调的是群体的意象。
2、意象的抽象,重组和排列方式也十分重要,要我创造一套合理的方式,就目前而言,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基本沿着作者分析的脉络走,收获也不小。“意象自身并不是将现实按照比例缩小、统一抽象、精确缩微后的一个模型,而是有目的的简单化,通过对现状进行删减、排除、甚至是附加元素,融会贯通,将各部分关联、组织在一起,才形成最终的意象。”这是书中的语言,也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话,它告诉我们五花八门的定位参照系统和不同人群的不同方位感,最关键的是,这些都和人类的思维或者是文化联系起来。当然,最重要的我想应该是城市意象中物质形态的五元素:道路、边界、区域、节点、标志物。区域由节点组成,由边界限定范围,通过道路在其间穿行,并四处散布一些标志物,元素之间有规律地互相重叠穿插。
首先道路是观察者移动的路线(街道、运输线、运河等)。对许多人而言,道路是他们想象图象中的主要元素。人们游走在这些路网中,游览这座城市,同时将其它的环境元素加以整理,建立起相互的关系,形成人们心中的城市意向。当其它要素环绕周围时,道路通常在人们意向当中处于支配地位。哪里的主要道路缺乏定义或者容易和其它的混淆时,那里的整体意向就会不那么清晰。道路能成为城市意向中重要的特征是有某些原因的,包括经常使用、专门使用的集中、特有的空间特性、正面的特征、接近城市中专门的特征、视觉上显著,或者在全部道路结构或地形学中它们位置的优越性。
其次边界是不同于道路的线性要素,它既不用来使用,也不被看做道路,它通常用来形成区域中的边界或者连续中的线性隔断。它们是横向的参考,而非坐标轴。最强烈的边界是视觉上显著的,外表上连续的并通常难以逾越的。边界是重要的组织特征,特别当它连接毫无特征的区域时,就像水域城墙勾勒出了城市的轮廓一样。大多数城市拥有定义非常清晰的边界。伊斯坦布尔的意向,举个例子来说,是被博斯普鲁斯海峡构成,它同时为欧洲和亚洲交界城市形成边界。水构成了沿海城市或滨河城市的一个很重要的边界。
区域是城市中的观察者“精神进入”的一个中型到大型的区域,或者它有可识别的“连续性主题”自然特征,这是根据肌理、空间、结构、细节、象征、用途、居民、维持费用、地形等得出的。拥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因素,但并不足够创造一个完整的主题单元,一个区域仅仅被熟悉城市的人这么认为。创造一个更深刻的意向可能需要更多的线索。区域可能拥有生硬的、精确的分界线,或者也可能是渐渐消失在周围地域的柔和的不确定的分界线。
节点是点性参考,观察者可以进入的城市中战略性场所,它是人们行进中来去的强烈的焦距。节点可能是第一个交叉点,或者仅仅是作为一个专有用途或自然特征的“主题性的集合”。当做出决定和提高注意力时,交叉点和行进模式的变化是的节点意义功能更加重大。然而当主导性的节点趋向于同时具有“集合”和“交叉”,就具有双重的功能和自然意义,譬如公共广场。然而非本质的、有特色的自然形态更能够使得节点记忆深刻。
标识物是作为外部的点参照。一些诸如塔、尖顶、小山——是远方的,作为一个特色可以在远方的各个角度的小一点的环境中的顶部被看见。相对于它的背景来说,有明显的外形和显著的空间位置的标识物,能更容易的被识别,对观察者来说有更重要的意义。凯文·林奇认为标志物的一个关键的自然特征是单一性,“环境中的一些唯一的难忘的外表”,通过使它们能从很多地点可视或者与它们附近的要素创造对比度,那些“显著性空间”能建立标识物元素。一个环境是怎么用的也可能加深一个标识物的重要性,譬如它的位置在于包括道路节点的交叉处。
这一系列要素没有一个是孤立存在的,所有的联合起来提供出整体的意向。区域由节点构成,由边界定义,被道路穿透以及布满了标识物?元素有规律的交迭并互相渗透。一批批的意向通常相互交迭并在一系列的层面上互相关联,来反应地域的尺度。这样,观察者可以通过意向从街道层面到那些临近地段,到城市以及更远,就如身临现场一样。文中通过对意向特性的分析和总结,得出“随着联系的不断增加,结构也就变得有了刚性,各个部分在各个方向上都有紧密的联系,所有的变化都发生在内部”的观点。这指出了城市发展的过程与几种发展形式。
一座城市,无论景象多么普通都可以带来欢乐。城市如同建筑,是一种空间的结构,只是尺度更巨大,需要用更长的时间过程去感知。城市设计可以说是一种时间的艺术,然而它与别的时间艺术,比如已掌握的音乐规律完全不同。很显然,不同的条件下,对于不同的人群,城市设计的规律有可能被倒置、打断、甚至是彻底废弃。本书讲述的内容有关城市的面貌,以及它的重要性和可变性。城市的景观在城市的众多角色中,同样是人们可见、可忆、可喜的源泉。赋予城市视觉形态是一种特殊而且相当新的设计问题。
1800字读后感 篇五
马塞尔·普鲁斯特,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著名的作家。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他同巴尔扎克一样,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特别是1987年以来,法国好几家有影响的出版社,竞相重新出版普鲁斯特的名作《追忆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并不是是一部哲学意味深重的小说。正相反,它是一部生活气息极其浓厚,极具强烈的小说。它主要写的是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地受溺爱的孩子缓慢成长的过程,他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和周围人们的存在。而这,正提醒了我们对于自我认识的重要性。一个人无论再卑微,再弱小,首先他不能否定了自己。对自己的肯定才是前进路上最大的动力,因为只有自己才是最了解自己的。别人的评论可以影响到我们,但是绝对不能左右我们对于自己人生的判断,对于人生的每一个抉择。在若干年后,我们回过头去,或许会笑自己当初的青涩、莽撞。但是自己所做的决定是绝对不会后悔的,因为了解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追忆似水年华》以追忆的手段,借助超越时空概念的潜在意识,不时交叉地重现已逝去的岁月,从中抒发对故人、往事的无限怀念和难以排遣的惆怅。它不仅再现了客观世界,同时也展现了作者的主观世界,记录了作者对客观世界的内心感受。
总的说,《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回忆录式的自传体的小说,从作者自己的童年生活开始,一直写到他晚年的心情。作者三十多岁由于严重的哮喘与气管炎,怕见阳光,怕吹风,把自己囚禁在斗室中,白天绝对不出门,也尽量少接见来访者。实际上从那时起,他已经与世隔绝。《追忆似水年华》,它是一个自愿活埋在坟墓中的人,在寂静的坟墓中回想生前种种经历与感受的抒情记录。
作为回忆录式的自传体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和一般的回忆录以及一般的自传小说都有所不同。这不是一部普通的回忆录,作者对回忆的概念,对于时间的概念都与众不同。而对往事亲切而多情的回味,是作者创作《追忆似水年华》的主要线索。
该小说虽然有一个中心人物“我”,但没有贯彻始终的中心情节。只有回忆,没有情节。小说主要写人,写小说中的主角,但也写作为陪衬的人物,而有时写得很仔细。比方他写家中的老女仆弗朗索瓦丝,女主人往往拿她的农民思想,天真和迷信的言论开玩笑,这增加了小说的人情味。作者有时也描写居室和室内的陈设,但都是一笔带过,简略而不烦琐;有时也写居室外面的庭园,甚至大门外的街巷,以及郊外的田野山川。这一切,都增加小说的人间气息,也正是吸引读者之处。《追忆似水年华》的语言也极其吸引人,不仅文字极度细腻典雅,而且长长的感性长句带有典型的普鲁斯特风格。所以读这部小说需要高度集中,心浮气躁根本融入不了其中的气氛。
读《追忆似水年华》,很自然地让人想起雨果的话:“比海洋和天空更为辽阔的,是人的心灵。”普鲁斯特的生活不算太曲折,生活阅历也不算太丰富,生活所见也是有局限性的。如果没有写《追忆似水年华》,人们在墓地回顾他的一生时大概非常平淡。然而在他的小说中,他把心灵之门打开,用他不由自主的回忆方式把这平淡的一生写得曲折而奇妙。心灵的世界是最神秘,也是最浩繁的。天地万物,都可以包孕在心灵的世界中,变幻无穷,缥缈无际。
看完这部小说,仿佛让人明白了真正的乐园是已经逝去的乐园,人只有生活在回忆中,对曾经的生活进行加工,再创造,才是真正的生活。我们可以看到在时间的镁光灯下,流逝的时间对人无时无刻的侵蚀。“现在”是一个难以琢磨的东西,我们很难把握,很难判断它的真实程度。或许只有失去了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最有意义的。
在普鲁斯特看来,人最真实的世界是在回忆之中,因为回忆,人们才感受到时间的存在。而当前的瞬间,却常常因为有太多各种各样的考虑而平淡地掠过去了,直到变成回忆之时才显示出其真实的价值来。而回忆的产生,不是靠对某个细节,某个情景的主动的追忆。而是在某个时候,因为某个微小的感受与昔日所经历的契合,从这个小小的感受,回忆便自然地展开到面前来。
的确,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青春年华。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是要把握好能把握的所有,不要让青春徒留遗憾。每个人还是应该好好珍惜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不要只生活在过去的世界里。即使过去的回忆再美好,那也只是过去,现在的世界才是真的。我们要好好的度过现实中的每分每秒,让自己在以后能够真的追忆属于我们自己的似水年华!
2000字读后感 篇六
雷雨是我完整读过的第一本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本戏剧,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五六遍的细细品读,心中感慨万千,若不一一记下,心中的电闪雷鸣怕是难以平息,三十年风风雨雨梅花依旧留清香,一朝夕恩恩怨怨浮萍总是枕寒流,蓝森森的闪电,照亮的不仅仅是几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很难说周萍给我一种什么感觉,一切的恩怨情仇,似乎都在周萍的体内相遇,碰撞。假如说这三十年的恩怨是一条四面辐射的十字路口,那么周萍就是十字路的中心点,周朴园与梅侍萍的儿子,自己继母的情人,同母妹妹的恋人,亲弟弟鲁大海眼中的仇敌与败类……他一个人,把所有角色都穿连在一起了,每一次的恍悟,都是一把尖利的锥,将那刚刚开始愈合的伤口再次刺穿,鲜血汩汩的流出,溶解着他的青春,不,这些都还不够,鲁妈的出现偏偏在他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盐化在温热的血中,而血则在永恒的流动,一次乱lun已让周萍痛苦不堪,他为了逃避蘩漪,那个因为内心饥渴而无比疯狂的爱着自己的女人,他的后母,周萍选择了四凤,不谙世事,纯洁无暇,既没有教育的陶冶,也没有蘩漪般过度忧郁的布满了幻想的女孩子,四凤只是周萍为了忏悔而寻找的替代品,他选择四凤是为了忘记过去,为了求得心灵的解脱。周萍应当是个悲剧,他很不幸的从家庭乱lun沦落到了更痛更深的罪孽之中,前者还可以随着家庭的解体而消亡,而血缘乱lun却已深入到了骨髓,罪恶已在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血脉中扩散开来,他已无法通过爱情拯救自己,除了死亡,还有什么可以给他以解脱?
最初读雷雨的时候,总觉得周冲这个角色与整个戏剧格格不入,周冲出场时是一身白,正如他的纯洁无暇,天真又生气勃勃,而大背景是一个乌云密布,死气沉沉的阴雨天,有人说周冲是一个天使,一个天使的出现使得周家上上下下显得更加罪恶,他正如黑暗中的一丝光明,有了光明,黑暗才显得愈发无边与沉重,整出戏剧中,只有周冲一人是干净的,他是少爷,涉世不深,也几乎没什么阅历,所以他才会依然在这个本不可能有幻想的世界中痴痴的做着美梦,在读到周冲去找四凤的那一幕时,觉得他真的是“冲儿“,一个稚气未脱的诗人:”忘了家,忘了你,忘了母亲,忘了自己,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的像海燕似的小帆船,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有点咸,白色的帆涨得满,像一只鹰的翅膀斜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空飞,我们坐在船头,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周冲见了鲁大海,那句"你愿意和我拉拉手么?”就愈发让人哭笑不得,曹禺设计了这样一个情节,用拉手而不是握手这样正式的词语,多么高明的体现出周冲那令人无限怜爱的天真与纯洁!而这由于他四周的世界多么格格不入!忽然想起周冲死后,蘩漪干哭着说过的一句话;“冲儿,你该死!你该死!你有了这样的母亲,你该死!”周冲,你该死,你的梦一个接一个破碎,你的信仰在面前一个接一个崩溃,纯洁怎么可能与罪恶并存,天使又怎能留在污浊的人间?
头几遍读的时候,我恨蘩漪,恨这个为了得到爱情不择手段的疯子,恨这个母亲不像母亲,情人不像情人的乱lun女人,假如鲁妈是一把钥匙,那么蘩漪就是开启那些沉痛往事的手,没有蘩漪的邀请,鲁妈一辈子也不会再踏入周公馆,没有蘩漪在最后关头的大喊大叫,周朴园也不会出现,揭开真相,即使四凤与周萍未能远走高飞,那么至少这个秘密也永远不会有人道破,周萍还可以抓住四凤的手不放,让她这一个新的灵魂来洗涤自己的罪恶。
看到一九九九年版的雷雨时大概是我第四次看雷雨,相比周朴园鲁侍萍周萍和四凤,我渐渐觉得蘩漪是罪孽最轻的一个人物,是最应怜惜的一个角色。这个心比天高的女子,带着对爱情的无限渴望与憧憬嫁入周家,却在这样一具豪华的棺材中忍受了一个阎王十八年的蛮横与,她的心已渴到了极致,于是,当周萍出现时,她是出自本能反应,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她生命中从未遇见过却又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假如这时出现的不是周萍,不是丈夫前妻的儿子,心灵的饥渴也会让蘩漪饥不择食地爱上那个人。周萍的出现让蘩漪像一张干燥至极的纸一样迅速燃烧,她的热情变成了一团浇不灭的火,虽然周公馆内罪恶的空气是冰一样的阴冷潮湿。
我渐渐开始同情蘩佩服蘩了,在那样一个暴风骤雨即将袭来的可以活活闷死人的社会,她表现出了最顽强最炽热的一面,还是曹禺评价的到位。他说:“蘩漪是一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老道,她的生命燃烧到电火一样白热,也如它一样短促,她的生命中交织着最残酷的爱与最不忍的恨,她是最雷雨的一个性格。”
我最不能忘却的一段蘩漪的台词:“我希望我今天变成火山的口,热烈地冒一次,什么我都烧干净,那时我就再掉到冰川里,烧成死灰,一生只炽热地烧一次,也就够了。哼!我什么都预备好了,来吧,恨我的人!来吧,叫我失望的人!叫我嫉妒的人!都来吧!我在等候着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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