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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1读后感 篇一
伴随着我“呯”的一声我合上书,我花了长达二个月的时间阅读完了《魔戒》3部曲,这册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整册书的主人公——佛罗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哈比人,身高甚至连常人的一半都不到,可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平凡的哈比人,肩负起许多伟大都无法完成的艰难旅程——摧毁素伦铸造的黑暗魔戒。远征队的9名队员(至少一开始是9名队员)踏上了一条异常艰险的路,值得庆幸的是良善取得了他们最终胜利了。
我从中领悟到即使我只是一个非常渺小的人,但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就如佛罗多,它属于霍比特民族一个被世人所遗忘的民族,但是他却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勇气,面对旁人的质疑。他不抛弃、不放弃;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他心一横,勇往直前面对凶狠险恶兽人,他鼓起勇气,高举刺针,勇敢杀敌。佛罗多在这场无比艰险战斗中的出色表现,使得他名垂千古。
当然,这场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的大战,能够几次决出逢生,化险为夷,直至到最终的胜利,这大多在于远征队员相互信任与接纳,友谊是催破一切阻碍的力量,实现各种梦想的辅力。这也让我懂得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才不枉费我们的短暂人生。
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只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路途,拥有了勇敢的心,加上真挚的友谊,我们便能创造属于自己美好的未来!
魔戒1读后感 篇二
总体而言,魔戒虽然以人物众多,情节复杂著称,但是与很多所谓题材宏大的小说相比,魔戒并不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相反,由于托尔金对情节设定的巧妙构想,魔戒称得上是一部取悦读者的小说。
魔戒在中国大陆真正受人瞩目,还得归功于彼得杰克逊的电影指环王三部曲。托尔金创造了一个完全脱离于现实世界的奇幻世界,它和现实世界一样,有英雄和小人,有爱恨情仇,有忠诚与背叛,有坚持与矛盾,有正义与邪恶,也有在善恶之间摇摆的心魔与贪欲。某种程度上,他可以定义为一部史书,但这部历史,完全是关于一个作者虚构的世界。
在读这部书之前,英国人给我的印象,总是牛津的世俗赢家与剑桥的严谨学究,是欢乐畅快的足球与啤酒,优雅绅士的赛马与斯诺克,迷雾萦绕的伦敦城,曼彻斯特久未散去的工业硝烟,泰晤士河的沉静夜幕,褪去绅士外衣的愤怒与迷茫。以及在皇家盛名下无比显赫的爵士微笑。英伦三岛,更多的是主流的赢家文化,以炫耀为主的绅士运动加以发泄为主的大众娱乐。 正统有余,情怀不足。
但魔戒不止这些,他有今天不列颠民族本身不具有的另一部分东西,即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不羁,脱离孤岛思维的征服情怀和傲傲仙骨。所以在任何一段关于魔戒的介绍中,都少不了史诗奇幻小说这样的文字。除了广为人知的魔戒三部曲《魔戒再现》《双塔奇兵》《王者无敌》,还包括具有序言性质的《霍比特人》《精灵宝钻》。
能用史诗来形容的小说,百年孤独,约翰克里斯托夫可算。如果说读完静静的顿河,是透彻心扉的平静与回味的话,那么读完魔戒,更多的是荡气回肠的悸动,如同经历了一场拉锯战式的马拉松,紧张地不停地喘息。
我看电影其实是在看书之后,但是看完书之后看电影却感觉异常郁闷,虽然电影有令人艳羡的画面,但却远远缺少了原书文字的精彩与刺激,用诗歌起承转合的魅力和细节描写的传神,本书语言的魅力,不在于人物的对白,而在于华丽而富有起伏的语言,仿佛来自于欧洲中世纪的游吟诗的人歌唱,时而横穿几个世纪的事件穿插,都让这部书成为了对译者的巨大折磨,对读者却成为了一顿百尝不厌的饕鬄大餐。
尽管当年指环王在内地的上映的确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但相对而言,电影的情节与丰满度就显得苍白得多。即使是誉满全球的大导演彼得杰克逊,也不得不对原著的情节做了简化甚至省略处理。不过,必须说外景场地和演员选择都相当恰当,特别是阿拉贡,福拉多等几个主要人物都极具特色。这足以是对原著最好的宣传,因为一百名文学评论家的好评,也恐怕比不过一部电影,难怕粗制滥造的社会驱动力。读书与看电影毕竟是不同的活动,看电影,七成是享受,读书的话,却有七成是思考。
如果要对本书进行分那么无疑魔戒是线索,这枚上古时代锻造的戒指是各路豪强争夺的焦点,了解魔戒秘密的术士刚多尔夫,寻找到了无意中得到戒指的霍比特人毕尔博,并试图凭借毕尔博继承人福拉多的力量销毁这枚具有强大力量,能腐蚀人心灵但却能够印发世界**的戒指之王,而试图征服世界的红衣萨茹曼,邪恶之主索隆不依不饶得试图以魔戒的力量实现野心,销毁魔戒之旅,一场涉及无数人的较量却承载在霍比特人弱小的身躯下,使这场旅程注定充满困难与艰辛。最终,弗拉多团队销毁魔戒,载誉而来的弗拉多远走西方,阿拉贡顺利成为人类之王告终。
鲜活的人物以丰满的故事为依托,使全书不愧为史诗之名。正直无畏的阿拉贡,勇敢坚定的弗拉多,智慧无边的术士刚多尔夫,幽默善良又权倾一方的汤姆,高贵的埃尔德隆家族,灵动飘逸的小精灵家族,踏实耐干的小矮人团队,树立了光辉正面的人物形象,索隆邪恶势力通知下的奥克斯,组成了一幅生动丰满的历史画卷。王者无敌中的最后一战以及弗拉多团队的莫都之旅,使全书掀起了高潮。
据说托尔金总是竭力否认该书具有任何象征意义,魔戒总让人联想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索隆更让人联想起纳粹魁首希特勒。这一说法值得怀疑,因为该书的描写,托尔金参加二战并负伤的经历毫无疑问使托尔金具有了学院作家不可能具有的战争体验和创伤,这使魔戒中的战争描写尤为逼真。
魔戒之旅,可以说是一种征服精神的象征,一个足以改变所有民族命运的历史使命,居然交付给长期远离事件中心,生活安逸舒缓的霍比特人手中,并且在征途中体现出了令其他民族不能企及的胆识与气魄。
托尔金在魔戒中流露出的另一个思想,是对工业文明的强烈不屑,他更相信人性的力量可以战胜所谓的技术先进。托尔金说,美、真实、荣誉……这些都是超越了凡人的真理。人们知道那里有真理,但他们看不见,这些真理是非实质的,但这并不影响它们对我们的真实性。只有通过神话的语言,我们才能说出这些真理。我们来自于上帝,只有通过神话,通过众口相传的故事,我们才能对来自上帝的生命产生期望。
对高科技和工业流水线的抵触是托尔金作为具有极高独立性的学者对社会把人塑造成机械人的反抗与声讨,他相信爱与勇气会战胜力量与秩序,这两大势力的斗争其实是人类历史上永恒的话题,比如美国大革命,比如法兰西独立。如索隆的军队一样,某种意义上,这种同质化的过程可能会令社会的运行更具效率和组织性,但却会牺牲个人的思想与价值实现,最终弗拉多们战胜了不可一世的索隆帝国,应该说算是托尔金对于人性价值大于社会机器力量的表达。
魔戒中还充满着炫技式的环境描写,人物形象描写,才情逼人的游吟诗,以及托尔金凭空创造出的相当系统的精灵语言昆雅和辛达林,这两种语言成为了他著作的标志和常用语言。
在阅读这部世纪奇书之余,我们只能慨叹托尔金的语言功力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他的履历足以证明他在欧洲语言史上的翘楚地位:牛津英语词典编者之一,精通古英语,日耳曼语,哥特语,古冰岛语,利兹大学和牛津大学教职。也许对于托尔金来说,表达早已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他究竟要用怎样的故事来表达他对美,真实,荣誉的渴望。
故事的最后,褪去了古典小说中惯用的英雄封王,盛世凯旋的好大喜功。弗拉多,山姆和梅利回到了老家,壮丽的英雄史诗变成了田园农家式的嬉笑,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迎接他们的是与妻子做梦般相见,似乎他们只是出门买了一袋水果。如此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以如此温馨平凡的场景结尾,再次强调了托尔金的挚爱:爱,真实与荣誉。所有华丽的传奇,都比不过在家中青涩原始的美好,所有的炫耀与头衔,都没有安静美好的自己更能昭示人生的意义。也许人生的价值,不只在于深藏的功与名,而在于在征战的背后还能做回自己。
魔戒1读后感 篇三
今年的新年礼物,是爸爸送给我的一套三本的小说《魔戒》,听说它在全世界售出了2.5亿册呢,是西方魔幻小说的开山鼻祖和巅峰之作。整个寒假我都沉浸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故事里,卷不离手,甭提我有多喜爱了。小说里有个人物形象深深打动了我,他是那么忠诚无私,对兄弟肝胆相照,他叫山姆。
山姆和佛罗多是生活在夏尔的霍比特人,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山姆知道佛罗多要把魔戒带进魔王的总部——末日火山,虽然明知道困难重重,但山姆拒绝离开,立誓保护佛罗多,成为魔戒远征队的一员。当佛罗多偷偷离开魔戒远征队之时,山姆毫不犹豫紧紧跟随,并肩负起携带大部分物资的重任,他分配紧急物资、晚间看守、提醒佛罗多注意危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佛罗多从兽人营中抢救出来。最后的紧急关头,当佛罗多难以抵抗魔戒的诱惑,山姆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帮助佛罗多,激励他要坚定地继续前进,还克服重重困难,背着佛罗多走上末日火山,最终成功地将魔戒投入末日火山的熔岩中毁掉。
爸爸妈妈说我是个像佛罗多一样勇敢的孩子,但有时会贪玩意志不够坚定,练习乐器会偷懒,生活中遇到难题也容易逃避。我也希望有一个像山姆这样的朋友:意志坚定、互帮互助、不离不弃。我们可以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一起进步。山姆朋友能在我向目标前进时,比如期末考试我要考进班上前三为我加油鼓劲;在我心生懈怠时,比如我不想学习贪玩的时候对我提醒激励;在我遇到困难时,比如我参加比赛压力大给我鼓励安慰。这个时候,如果有这样的朋友那就太好了!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佛罗多那样勇敢的男子汉,也能结交像山姆一样的好朋友,向山姆学习,也主动帮助朋友,我也收获到朋友真诚的帮助。
高尔基说过: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能与你默默相对而又息息相通的人。每个人都想拥有山姆这样的朋友,你也是一样吧?
魔戒1读后感 篇四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
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
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
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
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
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
《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
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
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魔戒》告诉我,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
文中的主角弗罗多,原本过着自己的宁静生活,可是他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
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此外,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
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
“弗罗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还教会我,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1读后感 篇五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1读后感 篇六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魔戒》。
《魔戒》有三本书。第一本书讲的是巴金斯曾经拾到过一只魔戒,他把它给他的儿子——弗罗多。巫师叫弗罗多把戒指带到一些精灵占的幽谷,并叫他的园丁跟他去。
他们先到对外宣称买的房子住一晚。然后让两个朋友 的其中之一跟他们继续走,让另一个留在房子里,让大家还以为弗罗多住在那里。他们三个穿过一段树林,遇到了第四个同伴。
他们三个和第四个一起度过码头到了布理的跃马酒店。他们在里面遇到了大步佬。过了一晚,大步佬带他们四个继续往前走。到了风云顶,他们在山下露营,弗罗多被刺伤。后来他们到了一个渡口。有位精灵骑着马驮着弗罗多到那个幽谷。后面的事情就是魔戒联盟的是还有故事背景。
这本书很好看,让人看了还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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