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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生命》读后感1
人拥有生命,享用生命,却并不在意生命。在这个光怪流陆离,变幻莫测的世界中,人更注重的是身外之物,金钱,权力,名望等,甚至天气,穿衣,吃饭都让人留意经心。“偶然间才觉察到生命的存在,作为负载生命的人来说,是多么可悲的事”。第一次去关注生命,为生命感到诧异和震撼,而且满心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
“诧异和震撼”的是生命那种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人世间的投资都要计算成本,一本万利,最好是无本万利。但柳絮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可以长成树。在经济学看来,这是无谓的消耗,甚至被视为浪费。但生命之所以为生命,就在于它是无私繁殖后代,一代一代相传,不求回报,不炫耀自己,没有丝毫功利之心。而享受生命的人,却只追求形式而忽略了本质。
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有死之苦恼,才要乐于生,以好好的生来对待死。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要好好的活一回,这样才有意义,才不会为死感到烦恼;只是为了死而等死,就浪费了自然缔造的生命,抛弃了生活的机会,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只有好好地享受了生活,对死亡才不会感到遗憾!
《敬畏生命》读后感2
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著名学者王一方的医学人文专著《敬畏生命》,作者结合大量的现实问题和医患关系等阐释了一针见血的反思与批判,利用医学人文精神在病患与医生的理解的鸿沟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王一方认为"只有敬畏生命,才能真正地体会作为医生的使命。"当过医生的王一方曾陪过一位中年女工程师走向死亡,那种在生的饥渴和挣扎中显现的生命的庄严感,整个过程持久震撼着他的心灵。他说,其实每个医务工作者都应该到殡仪馆骨灰陈列室里看看,那些冰冷的骨灰盒与盒盖上笑容可掬的照片上的残酷映照,会让人更好地理解生命的诞生和死亡,理解自己在生死之间工作的性质。
读了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多,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的灵魂,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注,医生永远不能忘了,除了要有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外,更应该需要有菩萨一样仁慈的心胸,关怀和爱护病人,让他们感到更幸福、更自在。医疗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命健康,血液工作更是关系着患者的生命安全。我是一名平凡的血站护士,虽然没有工作在临床第一线,但我们却也行走在用鲜血铸就的道路上,奔跑在采供血战线的最前方,用自己的双臂撑起一个又一个生命的重量。在我们工作的平凡的岗位上,其实我认为"敬畏生命"最好的注解和诠释,就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责任。
多年来,在采血车上和发血室的工作经历,也让我更懂得生命的可贵。每每感受到献血者的拳拳爱心;接到医院检验科的关于重病患者需要血、血小板用来抢救生命的电话;每每看到家属们满含希望、近乎乞求的眼神……我知道,作为一名血站的医务人员,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怀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我们的工作,对我们服务的对象不论是献血者、还是医院、病人高度的负责。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去仔细地考虑:我的所作所为是否会对病人的生命造成无意中的伤害?我的言语是否会伤害到献血者?我应该如何去减少这些伤害或者把这些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们的行为举止、我们的一言一行必须对献血员负责、对病人的生命负责。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让自己拥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服务社会。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放弃希望,争分夺秒,备足血源,抢救病人的生命。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需要我们医务人员在在各种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面前挺生而出。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更需要我们医务人员用爱心、耐心、细心、真心去对待献血员、对待医院、对待每一位需要输血的病人,从点滴小事做起,把件件实事做好,做到责任面前无小事,少一些计较、抱怨,多一些积极、责任。在这里,"敬畏生命"就是在工作中遇到困难,经历辛酸时,想到躺在医院饱受折磨的病患、无私奉献的献血员,我们更应该微笑勇敢面对,没有害怕,没有退缩,没有逃避。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更加觉得作为血站这个集体中的一员,我是何等的幸运和自豪。今后,我会把采供血事业作为终生职业,把无私奉献作为毕生追求,用勤劳的双手成就属于自己的这个"救死扶伤"、"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尊重生命"的梦想。
《敬畏生命》读后感3
同一本书,不同的人来读都会有不一样的体验,每一本书的背后所揭示的主题、想要阐明的道理也不尽相同。有的告诉我们要坚持不懈,有的告诉我们要尊敬师长,有的则告诉我们生命可贵。
我近来读了一本书——《敬畏生命》,作者张晓风。全书由几篇小故事组成的,作者记录了她的亲身经历并将想象融入其中。比如《梦稿》告诉我们做任何事不要放弃,永往直前才会取得最终的胜利。《正在发生》这篇告诉我们自己要亲自经历发生了什么事,才会体会其中的种种。篇篇故事短小精悍,却又蕴含深意。
这本书的中心是敬畏生命,其中有一篇作者记录的是植物的成长,对植物有一个细节描写将作者对大自然所有植物乃至所有生物的怜悯与爱惜之情表现的淋漓尽致。“我们也要一样,去关爱,呵护那些极其微小的生命,像蚂蚁,小鸟这样的,在我们眼里不算什么但也是一个个肉体。”现在有许多珍稀动物灭绝,或被人杀害,很大程度上是我们导致的,我们更应该知道生命的真缔。
世间万物皆有情,一花一木也是生命,我们要爱护它们。世间万物皆有情,希望大家爱护生命,敬畏生命,珍惜身边的一切。
《敬畏生命》读后感4
生命是什么呢?在没有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我认为生命只是一种在地球上的生态吧?或是人类健康地存活?还是另有其意呢?读完文章之后,我终于从“生命”这两个字上理解了它中心的含义。这篇文章就是——《敬畏生命》。
它大致讲述了:作者张全民在高中时候,想了一个残酷的法子去面对偷吃的老鼠。趁老鼠出洞的时候作者拿了烫开水浇它,两个月后才知道它是一只怀了小老鼠的母老鼠,心存自责。在以后,作者又从老羚羊,母骆驼,马上要被煎熟的鳝鱼、在猎人陷井中死去的小狼等事例中,明白了不只是人性才拥有生命的光辉。
从这些事例的各种做法中,我十分震撼。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心中确实有打死老鼠的一万种理由。可是在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虽然老鼠当的确实不是太好的角色,更是有了繁殖任务的母老鼠!人类也应善待它。
我在百度上也看到过一则对生命威胁的视频,一个年仅七岁的男孩拿着辣酱,均匀地涂在蜗牛的触角上,加水去残害蜗牛,如果这残忍之心一点点扩大开来,他会做出更可怕的事。
是啊!对生命的善待、尊敬就是敬畏生命,每一条生命都是美好的。如果人类把世界上的动物植物杀害殆尽时,人类也就是最后一块多米诺骨牌而以,发生在大地上的事终究会降在我们身上。那么,就让我们有一颗真诚、纯洁、善良的心去对待生命吧!
《敬畏生命》读后感5
为了能更好地经受生活的惊涛骇浪,他减轻了自己生命之舟的负担。他抛弃了被认为是多余的财富,但扔掉的实际上是饮用水和干粮。现在他轻松地航行,但却是一个受饥渴折磨的人。
感悟:生活就像在大海中航行一般,随时可能遇到狂风暴雨和暗礁,而人们往往毫无准备,慌乱代替了理智,让我们常常做出后悔不已的事来。我们可能伤害了最亲的朋友,家人,可能放弃了理想和信念,甚至不再信赖真理的胜利,直到有一天时间治愈了伤痛或有一天恍然大悟,才发觉我们做了最愚蠢的事,我们糟蹋了生命,即使继续活着,却如行尸走肉。
我们共同漫步于昏暗中,在那里没有人能自信辨认出他人的面貌。只是偶尔地通过我们与同行者的共同经历,或者通过我们之间的交谈,在一瞬间,他在我们之旁就像由闪电照亮了一样。那时,我们看见他的样子。以后,我们也许又长时间地并肩在黑暗中行走,并徒劳地想象他人的特征。
纯洁自己的人,什么也夺走不了他的理想。他在内心中体验到真和善的理想力量。虽然向外发展较少,但他知道,他在纯洁内心方面做了许多。只是效果尚未出现,或者他尚未看见。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阳光不会失去,但阳光所唤来的新绿需要发芽的时间,而播种者并不注定得到收获。一切有价值的行为都是处于信赖的行为。
感悟:别人嘲笑,误解,讥讽,没关系,如果你因此愤怒,厌恨,伤心,那么你会显得愚蠢,甚至像可怜的犯人。你的内心被搅乱成混水,不够纯正。你没有坚持,没有力量。如果心智足够丰富的话,你一定会体验到真和善的力量,你足以得到快乐。
阳光不会失去,但阳光所唤来的新绿需要发芽的时间,而播种者并不注定得到收获。
感悟:有因也得有缘,有善因,不一定能马上有善果,就像播种者播下了种子,有了阳光,却不一定得到收获。
《敬畏生命》读后感6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散云状种子这一生命壮举描述,歌颂生命的伟力,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洪爷爷。
洪爷爷是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珍惜生命,不能拿生命开玩笑。有一天,我和洪爷爷一起去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捉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呢?”他毫不在意的说:“我那生命开玩笑管你什么事。”洪爷爷说:“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后很惭愧。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深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珍惜自己的生命!
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
《敬畏生命》读后感7
文章写的是作者在印第安那州的一次小小的经历所引起的联想。一个夏日的午后,作者在湖边看书时,偶然发现湖边的树正在飘散着大团大团的、棉花似的白色纤维。沉浸在书本中的作者以为这只是一时被风吹散开来的,并未在意。可是,渐渐地,这漫天漫地、无止无休地飘送着的、云朵般的种子,完全转移了作者的注意力。它们自顾自地壮观地飘散着,本是来看书的人,却静静地坐在湖畔,在不知不觉中度过了那整个的“长得不能再长”的夏日午后与整个的晚上。
是的,我们许多人都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纤维播送的”。在我们所习见的植物中,比如柳树,便是以这样的方式传播种子的。那么,在杨柳吐絮的时节,那如雪的杨花,曾在你的心中留下怎样的印象呢?也许是杨万里那样的“杨花可是多情思,飞入船中落酒中”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或者是像黛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一样的伤感?亦或是烟惹风迎的热燠燠的烦扰?要不就是四处飞附的轻薄缭乱?有时,那铺天搅地的茫茫漫漫,是否又会不期然地使你觉得摇摇无主?——当然,它也可能在你心中引起美好的遐想,比如像韩愈的“为将纤质凌清镜,湿却无穷不得归”;但是杨花,这漫天飞舞的云絮样的种子,在我们民族文化传统积淀而成的思维定势中,总不是积极的。
然而,作者在那铺天盖地的飘洒中,却感到别样的震撼。那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们看到的,不论是感时伤春,还是烦惹缭乱,其实都是触物而发的自己的心情;作者看到的,却是那种子本身,是——生命。如果你没有一颗体物之心,你看到的,总是你自己;而作者面对这样的壮观,却由衷地觉得自己“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举目可见的芸芸众生,俯仰之间的草木鸟兽,不都是生命吗?——不,作者指的不是具体的客观存在,而是生命本身的生命力,是生命之为生命的那令人惊心动魄的执著。
于是,“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地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然而这却是造物者在不经意之中所成就的,属于生命本身的轰轰烈烈的美。作者心底被碰撞的,其实就是她面对伟岸的'造物者时,所具有的由衷的感恩之心。
这种感觉你似曾相识吗?它曾在你有点粗心的生活中一掠而过吗?这种倾心的感动你已经久违了吗?——作者以其特有的体贴之心,提炼并强化了每个人都会有的对生命的最美好的感情。你还要伤春悲秋吗?想一想已经拥有的吧:红枫青荇、春絮秋萤,再柔弱的东西也是一种顽强的生命啊!
这是一篇纯粹的感受性的散文,语不多赘,尽意而止,非常简洁。然而,它却不仅仅是散文而已。这短短的几百字,每个字都是在作者心里蔚然成阴的那棵树的鲜活的种子,它们在不计成本、不问收获地默默飘洒。此后,如果你也有一刻会为没膝的丰草,或是蜻蜓的薄翼而蓦地感动莫名,那就是向你的心飘洒的那些种子中,有一颗已经悄悄地成长,并且教会你,怎样敬畏生命了。
《敬畏生命》读后感8
今天,我在课外书上看到一篇《敬畏生命》的短文。它主要讲的是通过对不断播撒种子这一生命壮举的描述,歌颂了生命的伟大力量,告诉人们怎样敬畏生命。读了这篇短文,我不禁想起了洪爷爷。
洪爷爷是一位老红军,他常常教育我们人要爱惜生命,不能拿生命来开玩笑。有一天,洪爷爷和他的孙子一起到市场去买菜,洪爷爷抓到一个小偷。洪爷爷见他还小,就问:“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要拿生命来开玩笑?”他毫不在意地说:“我拿生命来开玩笑关你什么事?”洪爷爷说:“你拿生命来开玩笑,是不关我的事,但是生命来之不易,既然我们来到世上,就要对社会有用,所以,我们自己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这社会贡献一份力量,你知不知道?”小偷听了后惭愧的底下了头。
读了《敬畏生命》这篇短文,我掩卷沉思;,如果人人都能爱惜生命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悲剧,如果人人都爱惜生命,我们生存的大家园就会变得更加繁荣昌盛。朋友,请您爱惜自己的生命!生命对我们来说仅有一次啊!
《敬畏生命》读后感9
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花时背无辜烧死。好几次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洞里经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就、悄悄地躲在墙边,趁老鼠出来的时候,拿开水的烫它,结果,一只大老鼠被滚烫的开水烫着惨叫着冲进了墙洞,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然而,引起我内心最大触动和自责的还是在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只是全身都是背烫伤后留下的白斑,可是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个大肚子,动作迟钝的在地上寻觅着食物;我无法表达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我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的心中突然凸现得那么耀眼,我只觉得我曾经有过的行为是多么的卑劣和龌龊,这种感觉,在别人眼里也许会显得很可笑,但是,我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力量。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一书中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也只有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才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那些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如撒哈拉沙漠重,母骆驼为了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了潭中;老羚羊们为了使小羚羊们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因而能够使小羚羊在它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却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是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去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致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是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敬畏生命》读后感10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
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
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
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
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
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
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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